幻灯二

有哪些比较好看小清新的爱情短文?(好看的小清新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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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3年到22年一直在追《意林》杂志,书买到手的时候第一眼先看锦年情事专栏,喜欢的故事会直接收藏在备忘录里。9年来一共收集了40篇爱情故事,希望喜欢。

《十七岁那年,梧桐花的吻》

五月,校园里的梧桐花开了。淡紫色的梧桐花,开得繁花似锦。

苏小沫胸前抱着一本书,一个人漫步在梧桐树下。她喜欢梧桐树嫩绿的叶子,喜欢梧桐花浅紫的颜色,喜欢梧桐花发出淡淡的清甜的味道,喜欢从梧桐叶间洒下碎碎的阳光……

隔壁班上几个男生,下课后没有走,而是站在一颗梧桐树下的石凳上,聚在一起喧哗着,争论者。一个男生调皮地嚷嚷着,让大家说说自己的初吻应该留给谁。一个男生说,我的初吻应该留给与我结婚的人。太老土了,没劲!众男生长叹。一个男生说,我早就没有初吻了,我的初吻早就被我那疼爱的奶奶掠去了,小时候奶奶可疼我了,每天都亲我。众男生又是一阵哄笑。一个男生说,我的初吻?说起来挺尴尬,有一次我在猪圈里喂猪,一不不小心摔倒了,嘴巴正好吻在猪屁股上,我的初吻就这样轻易送给了那头猪。不是你无辜,而是便宜了那头猪。哈哈哈,男生们转着圈,一阵跺脚地大笑。一个男生突然叫到,夏雨辰,你的初吻留给谁?

当然,当然是留给自己初恋的人了。穿着白衬衫的夏雨辰,嘿嘿笑道。

你的初恋是谁?众男生起哄。夏雨辰瞟了一眼正抱着书走过来的苏小沫,大声说,你们看看她行不行?男生们一阵狂笑。苏小沫听了夏雨辰的话,耳廓微微红了,初始时她有点不知所措。

突然,苏小沫把抱在胸前的书,朝夏雨辰扔去,书不偏不倚,刚好砸到正在嘻嘻哈哈夏雨辰的头上。稀里哗啦,夏雨辰就这样倒下了。

在校园的墙根,也站着一溜高大的梧桐树。树冠骑着墙,慷慨地把绿荫分给墙内学生们休闲的绿荫道和墙外行人走的是小路。

再见苏小沫,也是在这溜梧桐树下。嗨,苏小沫,那天没吓坏你吧?夏雨辰拦住了正在散步的苏小沫。“呃,是你啊夏雨辰,那天没砸晕你?”苏小沫看着夏雨辰额头上的包,捂着嘴笑了。没事没事,我的头硬着呢。夏雨辰大大咧咧地说。

没事就好,以后可不要随便开玩笑,下次要再乱开玩笑,小心我还给你一个“馒头”。苏小沫指着夏雨辰额头上还没消退的包警告说。

那是那是,妹妹教训的是。夏雨辰顿了顿说,你是不是很喜欢梧桐花?嗯,我的家乡,屋前屋后,村里村外,到处是梧桐树。村里人都喜欢梧桐树,梧桐花。“你是你们村里的凤凰吧?”夏雨辰说。苏小沫笑了,但是不答。

说到苏小沫的家乡,苏小沫一阵伤感。她的家乡是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那里有她整日辛勤劳作的父母亲……

此时,轻柔的阳光从梧桐树间落下来,落在苏小沫那十七岁的唇上,是那么迷人。好想好想吻一下苏小沫的唇,夏雨辰的这个想法,并不是现在,而是蓄谋已久了。

其实,被苏小沫砸中头,是个阴谋。夏雨辰一直喜欢苏小沫,只是无从搭讪和接近。他知道苏小沫每天放学后,都要到那溜梧桐树下读书或者静静地走。那天,是他让同班同学配合,自导自演了那一幕,为的就是吸引苏小沫的注意。

无论如何,都要在毕业前,吻一下苏小沫的唇,哪怕是被暴打。夏雨辰坚定了这个想法。

苏小沫和夏雨辰是同级不同班的同学。苏小沫并不排斥与夏雨辰接触。她觉得夏雨辰虽然玩世不恭,学习不好,但是不自私,人缘好,和他在一起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苏小沫和夏雨辰常常一同到梧桐树下散步。下午最后一节课是数学课,老师不在。复习。

夏雨辰翻了几页书,复习不下去。他悄悄铺开一张白纸,在上面轻轻素描出苏小沫的头像。描完后,他不是很满意,于是把苏小沫那张翘翘的嘴唇,用笔涂得鲜红欲滴。看着白纸上的苏小沫被他恶搞的样子,心里偷笑起来。之后,他有点无聊有点困,不久就进入到梦想。在梦里了,他看到苏小沫笑盈盈向他走来。夏雨辰在梦里又流口水了。

夏雨辰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已经下课了。更惊奇的是苏小沫站在他的面前,正对着他左看右看。原来,下课后苏小沫刚好经过夏雨辰的课室,看到夏雨辰还在睡觉,于是走了进来。夏雨辰,真有你的,快高考了还敢睡?苏小沫曲起食指,轻敲他的头。小睡,小睡。夏雨辰说着便不好意思站起来。那张画着苏小沫的白纸,却粘在夏雨辰的脸上。夏雨辰慌忙扯下来,一朵鲜红的吻印落在夏雨辰的腮上。我看看你画的什么?苏小沫抢过夏雨辰手中的白纸。苏小沫看到那张红唇,脸红了。“画着玩的,见笑了。”夏雨辰慌里慌张把那张画着红唇的纸收了起来。苏小沫对夏雨辰说,还胡思乱想,就高考了,加吧劲。

脱了鞋都赶不上了,我不想杀死自己聪明绝顶的脑细胞。夏雨辰一脸的无所谓。你,你真的没救了。苏小沫甩甩手,走了。可不久,苏小沫又折回头。夏雨辰一愣。你真的想吻我?苏小沫抬起头问夏雨辰。夏雨辰微微一怔。面对苏小沫的认真,他不再嘻嘻哈哈。那,那当然想,谁不想呢。夏雨辰挠挠头皮,第一次说话不利索了。等你考上北大了,你才可以吻我。苏小沫说完,转身,留给夏雨辰一个背影。

我能行么?这看似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一个任务。夏雨辰有点迷茫。可是,他不得不收敛了烂玩和玩世不恭。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女孩子对他的期待。

夏雨辰开始忙碌起来。夏雨辰,放学后我们去打桌球吧?李猛下午上课前叫他。不去,我要复习功课。夏雨辰有气无力答道。夏雨辰,晚上我们去打游戏?!张扬下课后叫他。不去,我要考重点。夏雨辰有气无力答道。夏雨辰,周末我们去爬山?文印站在他面前。不去不去,你们别来烦我好不好?夏雨辰故作镇静。夏雨辰,你变了,变得不像你了。夏雨辰,你为了她,这么折磨自己,多可怜啊。夏雨辰,你……你们烦死了,都走开都走开!夏雨辰发飙了!

“死党”都走了,夏雨辰心里一阵空落。是的,以前,有什么好玩的,都是他来组织“死党”们一起玩,玩到癫狂!可现在,自己像一只病了的老虎,呻吟着。

年级测试,夏雨辰的成绩有一点点进步。班主任还趁热打铁在班上大张旗鼓表扬了夏雨辰,夏雨辰心里像吃了蜜糖。“听说你的成绩提高很快哦。”苏小沫知道夏雨辰的成绩有所提高,也来祝贺一番。“过奖过奖,比起你来,差了十万八千里呢。”夏雨辰得意之下不忘恭维。是的,夏雨辰的成绩只是偶然昙花一现,年级再次测试,夏雨辰的成绩又回到了原点。夏雨辰一脸茫然,他知道,按照自己现在的成绩,考北大?真是“白搭”……

他有好长时间不去找苏小沫了。

昨夜。梧桐。细雨。

早上,校园淡紫色的梧桐花落满了一地。苏小沫约夏雨辰来到那一溜梧桐树下。你真的喜欢我吗?苏小沫轻轻问夏雨辰。喜欢,喜欢。夏雨辰有点不知所措。那你,吻我吧。苏小沫羞涩地闭上了眼睛。 我还没考上北大也可以吗?没关系。我愿意。夏雨辰望着苏小沫光滑、温润的唇,心里一阵发慌。那是他渴望已经的,他很想很想马上吻下去。夏雨辰顿时心慌心乱起来。

苏小沫为何这样做呢?他知道,按照他的现在成绩,永远也考不上北大。按照他们的约定,他不可能吻到苏小沫的。突然间,夏雨辰明白,苏小沫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不想让他高考后留有遗憾。

苏小沫的唇,犹如一朵鲜嫩的梧桐花啊,正散发着幽幽的气息。一枚带着露水的梧桐花,从枝头飘落下来。夏雨辰轻轻接住,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轻轻含住梧桐花的后鄂,让花蕊对这苏小沫的嘴唇,轻轻吻了下去。隔着一层薄薄花瓣,夏雨辰感觉到苏小沫的唇微凉,恬淡,让他眩晕。

苏小沫始终闭着眼睛。她的心,此刻,软了,醉了,美了。梧桐树下,两个少男少女轻轻相吻,一切很美,很美……

七月流火。黑色的七月。

后来的事,夏雨辰没能考上大学,于是背起行囊去南方打工;苏小沫考取了北方的一所大学,成为世界500强公司的白领。他们各奔前程。

有人说,初恋最后的结果多半是失恋。苏小沫和夏雨辰最后也没能成为恋人。一朵纯洁的、梧桐花的吻,停留在了十七岁那年的花季……

《梦里桃花梦》

我笑着对你说,我前世肯定是个喜欢桃花的人。不然为什么我的眼波里,今生都有着桃花一样的痕迹。你说我的眼睛,大而明亮,不是所谓的桃花眼。然那深邃的眼神,只要看一看,便是桃花盛开的记忆。

可是我的梦里,常常都在遭遇着一场又一场的,桃花劫

。难道命中注定,那么美好的事物,那么美丽的花朵,只为盛开一劫。

我时常心有余悸,终于有一天握着你的手,一遍遍倾诉梦的纯粹,其实,我真的好担心,我只想一心一意,和你恋爱在朝朝夕夕。

在火车站,你揽着我的腰,有种扑朔迷离的忧伤,说青青,青青,中大不比北大差,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挣扎着告诉自己不要哭,北大的培训不是一种痛,只要一年,一年后我再回来和你地老天荒。

一天一夜后,我来到未名湖畔,心如明镜,思念是一圈波纹。在北大的林荫小道上,我给你打电话,你刚从图书馆出来,电话那端有种夜的静谧,你说要把相思寄明月,我说我看到了,你的眼神。

我整理材料,翻阅教授著述的,鸿篇大论。抄写,打印,翻开笔记本,虚构明天的老师和同学。哦,谢飞就是这时到来的,北大文学系的大才子,他开怀一笑,说青青,北大多了一道风景。

他叫我青青而不是李同学,一个热情爽朗的师兄,谈吐优雅、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之间透着贵族气,容易让人想起潘家公子。

在北大的第二个黄昏。他带我去看忘情石,我有些犹豫,他说所有读文学的女孩都必须经历,否则将抱恨终生。

忘情石的美让我沉醉的流连忘返,那不是一块石头,那是千百个故事。他解释说,忘情石下埋葬的少女是南唐的千金,为的,只是一个书生的纸醉金迷。我告诉他,千金难买千金笑,千金笑里笑千金,我不喜欢回顾太忧伤的历史。

他说他错了,所以在课堂上,它又约我去个欢乐的地方赎罪长城下,他拉过我的手,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已精疲力竭,恨不能将全身重量依附在他臂上,当然,我不能。

其实,我是不相信的,但浪漫,却似乎总在现实前屈服。培训课只是隔三岔五讲个诗经说段戏文。寓学于乐,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思念一个远在天边曾经温情的你。

我在QQ上折腾你,说老师讲了两情久长经不起两地分离,朝夕相处才是爱的真谛,我有很多担心想告诉你;可视频里的你看着电影,很是惬意,你给我看你写的情诗仍然如初恋般的充满回味。

我心旷神怡,告诉你书要读好,莫要因为我的失职歪了心儿偏了心志。你一本正经庄严发誓海枯石烂地久天长用情专一,还不怀好意要我找个时间回来慰藉你这消瘦孤独的青蛙王子。

其实,我在北大有些焦躁不安与心神不定,善于体恤的谢飞调侃说,一些感情,一些爱恋,终究可以成为心里一道浅浅痕迹,就算离别,也只如一个可以轻易用橡皮擦抹掉的句号,宛如从不曾存在于自己的人生。

所以,总带我去看前朝往事皇宫贵族后妃佳丽。有一次我们在故宫迷路了,沥沥细雨淋湿了我的衣服淋透了他的心思。他从那个贵的吐血的店里买了一件旗袍让我换上说不要感冒不要发烧坏了身体,然后转过身去保持一种距离让我倍感安全倍感温馨,如果是你就好。我坐在贵妃房里讲你,他默默地听,在最后一刻突然冒出一句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句子让我不知所以。

回到家里我把旗袍换下,又拿来穿上站在镜子面前看是否像他说的那样有种古典的幽香。红的,深入骨髓的红。贴在我的身上,贴在我的心上。我爱这件旗袍,但为什么爱它,我不敢想象也不想知道。

许久许久以后有一天夕阳西下,断肠人的天涯让我明白选择是桩令人悲伤的事情,有取便要舍掉。

我记得书上有个故事讲她不知为何,明明是有着一张朴素淡薄脸孔的女子,不惊艳亦不出众。却因了一双流转的眼波,一抹轻浅的笑意,跟暧昧惹上关联。其实,暧昧又有什么不好呢?她说这两字的偏旁都是“日”。双日当空,何等暖的感觉。她们只提及喜欢,不说爱。喜欢是温暖的情谊,爱却是认真严肃的字眼。难道不是吗,多年以后,谁又会相信或者记得谁会多爱谁?就算雨水落在唇边,也可以轻轻抿尽。真是这样吗?

可我认为女生都是罗曼蒂克海誓山盟的俘虏,贪婪的想着所有心仪的东西。譬如他,譬如你。不,你不要猜疑我与谢飞的关系,我们只是有些暧昧,最多是一起看看日出听听花落。用诗词解释所有一切不可能的宿命。

我决定千里奔袭,不是为了逃避北大才子柔情,而是,为了爱在初恋曾经有过约定永不分离,我需要你的温存,给我少女般的慌张一丝稳定。我来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我站在树底下电你,你说正在上课。可是,我记得周二这天下午你是没有课的。

我坚持给你惊喜,坐在树下拿出书本边看边等你,可是,我看到你的影子隐约在远处花丛里,你的厚实胸膛和另一个女生的小鸟依人。我刹那间怔住。

这刻,我应该扔掉书本,摔打花枝,泪流满面地谴责你的背弃。我没有,因为我不想让爱死无葬身之地。

我躲在树荫后,一步步仓皇逃离。我绕到山坡背后,给你电话,说我回学校了。你处乱不惊,说我去接你。

我说遗憾,回宿舍拿点材料本想给你一个惊喜,可,导师来了聊了半天学术问题,明天还要上课迫不得已得马上北归,已在路上。

收线,躲着偷窥,我想看看她的样子。你们果然信步来到我们曾经走过偏僻小径一端,你挽着她,我看见,她脸上有着桃花般的笑容,你吻她的额,她抬起头,闭上眼睛时,你的动作你的方式一如当初。

两情相悦,你妙语连珠幽默风趣引得伴侣欢声笑语。为什么台词也和当初一模一样?这时,我应该冲过去。用受伤的目光看着你。我没有。我天昏地暗翻江倒海摸到宿舍,擦干眼泪,半刻不停的回去未名湖。

你曾说过,你的前世该在古代。一个坐怀不乱年代,像柳下惠一般的坐禅。我说,那我的前世,一定也在那里。我是那个可以乱世的红颜。遇上我的男人,难以坐怀不乱。可是让你心猿意马的人不仅仅是我,就在今天。

学校。我窝在宿舍好长一段,才约你来到那个地方。爱情在哪里开始,也将在哪里结束。在桃花瓣飘落的那刻,你端端地看着我,眼角有一抹凄凉,我们谈了些许老师,说了些许同学。然后,我同你讲他,没有什么可羞耻的,被自己欣赏的男生追求是女生的骄傲。

当然,不能讲我悄悄回学校在这里看到的那一幕,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我和他的爱情开始于你给的内伤。

你开始挽留,说:你确定他比我更爱你?我折了一枝桃花,一片片把花瓣拔掉,说是的,我确定。你要为了他去北大读书?放弃中大的一切?你仿佛为我的未来而担忧,可是北大已经给了回复,可以在那学习,但只能是借读,没有毕业证的。

如是,中大也不再承认自己,北上就等于是放弃了学业。可张爱玲告诫说为了爱情要奋不顾身,学习只是一个符号,爱情才是整个人生。敢爱敢恨敢作敢当。这句誓言,已经被无数女生壮烈地重复过千万遍了,如英雄般的豪迈。果然,你被这斩钉截铁打的落花流水一败涂地。我用杜十娘的方式痛击了你的背叛。假期结束后,我告别朋友告别同学远离父母,一身轻装以示一心轻松的远赴北大。

在未名湖畔,我给谢飞电话。若无其事地问他忙什么?他笑,语态暧昧地说在想你呀。我心里甜蜜嘴上却说臭美吧你然后挂了电话。

三分钟后,我沿着湖边走到荷花最茂盛的地方,赏心悦目,早知道约谢飞来这好了。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假山背后,他仿佛被惊喜弄懵了,呆呆地看着我,身上穿着我给他买的那件湖人的球衣。我奔了过去:没想到吧?意外惊喜吧?边说边瞧他傻傻格外失魂落魄的样子。

然后我看见了一个女生,扎着两个马尾辫配上瓜子脸和一条迷你裙。走过来,搂住谢飞的腰撒娇的样子是千娇百媚意乱情迷,似乎在挑衅说这个女生是谁怎么和你四目相对默默无声。

额——我,我说对不起、打扰了,转身逃离未名湖畔这个虚情假意荒谬迷离的诞生地。

我虚弱地爬上忘情石,既然伤过万千少女的地方也不会介意多我一颗破碎的心。更何况这是那个男生第一次带我来的地方,而且我还指望他会跑来跟我解释。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鸟儿已经回家,我知道,没指望了。

我断然的抛弃一切上演的这场爱情闹剧,竟然成了一个让你耻笑的笑柄,可是亲爱的你是否知道,有些内伤是谁造成的你心知肚明。只是我不愿意用这种我的羞耻拿来解释,只需让我自己承担吧!你之于我,我之于你,谢绝城

诚然。可我却爱上了那种无言的疼痛,欲说还休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张爱玲,她也说,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可我总觉得并非有缘无份,并非情深缘浅,就算爱在不对的时间、不对的地点,终归都是,移情别恋,不管是你、还是他。

回到中大,以一个违约者的身份出现,已是疲惫不堪。老师说不必在意,我明白,其实最怕的不是同学的眼光,而是你的到来。可是,你的出现是一种必然,你说,一个美丽的错误,只是一种生命的体验,有一种爱情,注定要遭受桃花般的劫难,劫后余生,才是要面对的真爱。你说,我们重头再来,不忘初恋的誓言。我骂你,因为我不想恨你;我推你,因为我不想见你。你走了,没有回头。

其实我知道,她已经离你而去。有一种爱情只是昙花一现,你知道、我知道、她也知道。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很诱人,迷住了你、也迷住了她,花开花落,她瞬间消逝。有一天,你解释,即便昙花在最美的时刻、即便小鸟依偎最紧的瞬间,你说,你的心里只有一个人,过了良久,你说,那个人是我。但你却不明白,迷恋桃花的女孩,已经洞悉爱情的谎言,哪有抱着一个女孩,去想另外一段对白,所以,再一次,我挫伤了你,毫不留情。

从此你没有再来,在宿舍,一个人的孤独,属于回首往事的时段,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为缘份,其实说到底,缘份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真正影响我们的,往往就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男女之间的交往,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

如果奔袭早一天,也许你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未名湖畔没看见,懵懂的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

我的痛持续的太长太长,哪怕一罐罐啤酒、一曲曲嘶叫,都无法缓解半点。我终于承认,我还在乎你;我终于发现,其实我在期待,期待你真实的表白。

书上说,在你最美丽的时候,你遇见了谁?在你深爱一个人的时候,谁又陪在你身边?爱情到底给了你多少时间去相遇与分离,去选择与后悔。

有一个词叫青梅竹马,我们是;有一种爱叫永不背叛,我们无。曾经,心在江南身在北,我以为经得起一切明刀暗枪,却不慎死于内伤。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你手握花香,出现在路的中央。你说,不是桃花的季节,只为桃花下的感情。你还说,曾经在桃花下相识、曾经在桃花下相爱。可是,我知道,有两个人,也是在桃花下相遇、更是在桃花下相离。

我要走,你不准,你说,有一种错误你会铭记,既然伤害已无法弥补,既然相爱已不可重归,就让一个人静静的离去。你流泪,说不再会出现、所以不再会有恨。我知道,你真的走了。

其实,不是不心动,不是不后悔,但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相拥,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如果爱了,却爱在不对的时候,除了珍藏那一滴心底的泪,无言的走远,又能有什么选择?

我没有告诉你,我不会再呆在中大,我是个任性的女孩,从未名湖回来那一刻,就已经决定西飞,我想在英国、在伦敦,静静的校园里,最适合疗治内伤。其实我想原谅你、我想再爱你、我想再与你看一次桃花,在桃花飘落的一刻,紧紧的抱住你,一如当初。

然而,明天就要走了。

我在你的博客留言:要在时间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去邂逅自己的爱人,那是太难得的缘份。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彼此不断地错过,错过杨花飘风的春,又错过了枫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在一次次的心酸感叹之后,才能终于了解——即使真挚,即使亲密,即使两个人都已是心有戚戚,我们的爱,依然需要时间来成全和考验。

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已的离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要到很多年以后,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与努力,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的一个玩笑,桃花只是飘落了一片,所有的结局,就都已经完全改变。

飞机场,你的影子在奔跑,可是,我已经走了,但我知道,你跪在地上,任由手中的玫瑰,刺伤曾抱过我的手掌。多年以后,想起你,点进你的博客,你的签名是——给我们的桃花: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泛起片片涟漪,爱不是千言万语,也不是朝朝暮暮,爱是每当午夜梦醒时,发现内心牵挂的依然是远方的你。

《触不到的樱花少年》

电脑课上,林夕夏打开学校论坛找樱花照片,第一眼就看到了那条最新发表的帖子。轻轻点进去,心头立即涌起一阵狂喜。那是多美的画面啊,把镜头不断推向樱花的各种细节,然后适时变换角度,樱花在明媚阳光里盛放的姿态便展露无遗。顺便留意了一下楼主信息。洛安年,男,爱好:写作,摄影。

无独有偶,就在林夕夏觉得眼睛干涩,垂头欲养神的瞬间,她瞥见同桌正低头翻阅最新的校报,而校报上赫然印着洛安年的名字!没多想,林夕夏抽走了同桌手里的报纸。报纸上的洛安年,正对着她清浅微笑,一颗小虎牙稍露出来,愈加显得他可爱无邪。林夕夏凝视着,竟傻傻笑了,样子要多花痴有多花痴。

有关洛安年的采访报道,林夕夏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她是那么想了解洛安年,心想,哪怕是记住他的一个招牌动作,也好。所以熄灯后,她仍捏开了手电筒,在被窝里研究。舍友们都说林夕夏中了毒,林夕夏却不管不顾,心里只念叨着洛安年。除此之外,她的心里只惦记着缘分二个字。她痴痴想,若不是她和洛安年有缘分,说不定,她林夕夏就不能一天两次碰触到他的信息,何况,她看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樱花道上,有习习凉风拂过裙摆。心思是雨后的绵密草甸,让林夕夏不觉有些沉重。那是暗恋一个人的朝思暮想,是喜欢一个人的空茫无着。樱花深处,有人正对着繁复花枝咔嚓咔嚓按快门。林夕夏忍不住猜想,那个人不会就是洛安年吧?想着想着,已经走出好远的身影又退回来,一次次打量那人。少年很投入,安静凝视樱花的每个细节,并不断调整角度,力求寻找最能展现樱花特点的位置。手下的动作,也极干净利落。周边所有的喧闹,于他,形同虚设。上课的预备铃已响过几分钟了,林夕夏仍未瞅见少年的面孔。她咬咬牙,索性逃了课。她要看清少年的容颜,好让自己鹿撞一般的心跳能安稳些。

初夏的阳光暖如蜜糖,林夕夏的额头上,不觉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可是她乐意,所以把她晒黑点没关系,太阳一点点逼近西边远山也没啥大不了。她等待了这么久,无非就是要看清摄影少年的容颜。直到太阳落山,四下光线暗淡,少年才开始收拾装备。林夕夏的心再一次小鹿乱撞一般狂跳,唯恐少年英气逼人的脸会让自己惊异得说不出一个字;也唯恐少年清澈如湖水的眼神,让她控制不住自己,轻易沉溺到不可自拔。

林夕夏急急地躲到了樱花树的背后,直到她听见少年的离歌一点点变得飘忽,才紧紧尾随过去。虽然仍没能看清他的面容,但好在,她记下了他的班级。

“洛安年最喜欢摄影,尤其喜欢拍夏日的樱花。”这是几乎每个给林夕夏传递信息的同学,都会亲口告诉她的。所以那日下午,在樱花林里拍了一下午照片的少年,就是洛安年吧。林夕夏怀着悸动的心情,在查找框里输入了打听来的洛安年的QQ号码,一点,便看到了他的头像和信息。是无比文艺的图片和名字。她轻轻笑,继而点了右侧加号,把他加入到好友列表里。最后,她单列一个分组,只把他一个人,放进去。那是林夕夏的秘密。那感觉,就像洛安年轻轻,住进了她的心城。

进到他的空间的时候,林夕夏的心充满惊喜。12PX的小字日志,记录着他点滴的心情与感悟。林夕夏记起,洛安年曾在采访中说,他喜欢用文字记录成长。而相册里一张张充满光阴质感的照片,又让林夕夏想起洛安年摄影时的举动,那么专注,那么美。

只是,这文字与照片中都无樱花。是不是因为太过喜欢,便把一切深深藏在心房深处?那么,如果有天他也喜欢她了,他是不是也会如此珍爱她,甚至不会轻易说出?

林夕夏对着电脑,痴痴想着,想着,到最后竟然睡着了。甜甜的梦里,她与洛安年并肩走在樱花道上,阳光透过绯色花瓣照耀,打在他们脸上、身上,像场璀璨无比的梦。而少年洛安年的笑容,那么清澈,那么俊逸,极轻易,就撼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角落。

林夕夏默默追随洛安年无数次,却始终没有上前叫住他的勇气。这就是张爱玲说过的那种喜欢吧。喜欢一个人,便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心底,却暗自开出一朵美丽花朵来。无奈,林夕夏只好整日把QQ挂在手机上,等待洛安年上线。可是,每一天,每一天,他的头像都灰着,林夕夏的心情也便一天天烦闷着、忐忑着……

终于,某天,在林夕夏出神时,洛安年的头像亮了。林夕夏的心立马跟着悸动起来,她迫不及待地在对话框里输入一串字,却又删除。再输入,再删除,总觉得哪里不妥帖。最后,她便只发了三个字——“你好吗?”那边很快就回过来:“好。”林夕夏的心跳得几乎不受控制了。她蓦地想起一句话: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洛安年说他好,那么天也就晴了,她的世界也就跟着一片明媚了。

洛安年发来一张图片,竟是林夕夏在盛放的樱花前亭亭站着,探头轻嗅它们的芬芳。那张照片,光线那么柔美,取景那么花心思,让她整个人充满了文艺范儿。这只有洛安年能做到吧?林夕夏暗自想着,心里已充满幸福感。这是她期待了许久的事。虽没来得及跟他讲,他却已悄悄为她做了。那得要多心有灵犀呀!再低头看,洛安年的头像,却早已再次灰暗下去。

放学后,林夕夏再次跑去追随洛安年。彼时,洛安年正在收拾书包。怕他察觉,她便如往常一样,安静地退回到楼道拐角,提着一颗心默默等待。不想洛安年一出门,没有习惯性地朝楼道另一头走去,而是脚步轻快地朝林夕夏走过来。林夕夏顿时手足失措,只得硬着头皮红了脸,呆呆杵在原地。少年远远望见她,冲她吹个口哨,问了句“收到洛安年给你拍的照片了吗”,便走远了。

林夕夏快到嘴边的回答一时凝住不动了。眼前路过的少年,哪里是洛安年?洛安年有清浅的笑容,有可爱无邪的小虎牙,可是刚才的少年,只有自己无比熟悉的背影。她压制住情绪波动,给洛安年班上最亲密的女生打电话,却听那边说:“洛安年一个月前就转学走了,你不知道吗?他不是在临走前还把你的照片放在网上,说是要等你,跟你说一句他已经埋藏在心底许久的话么?……”后面的话,林夕夏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她只是迎着夏日的风快速奔跑起来。裙裾伴着飘落的樱花,轻轻飞扬。眼泪簌簌滑落在衣衫上,留下大片印迹。她的心那么疼,那么痛。

原来,那段时光,只是她一个人的初恋,是她一个人的樱花如海,也是她一个人的孤单夏天。但那个叫洛安年的少年,她一直都没忘记。他像一道刺青,永远留在了她的记忆里,稍一触碰,就让她忍不住泪落如雨。

《我们的爱,如指纹永不变》

正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十八岁的年龄,如玫瑰一样娇艳欲滴,如蝴蝶一样惹人喜爱。一大群世家子弟围绕左右,为她一颦一笑而痴迷,她只需伸手随便牵一个,这一生便紧紧抓住了富贵荣华。只是,少女的心里藏着蠢蠢欲动的心事,若无爱情滋润,再好的年华也徒剩一声悲叹。可惜,身边的这些少爷公子,没有一个能栖落她的心田。

和他相遇,是去珠宝店取首饰时,只一眼,她的美丽优雅便刻进他的心里,他如接待女神般,小心翼翼地帮她试戴、包装,细心地叮嘱她注意事项。他只是一个工匠,但他的英俊潇洒、礼貌博学,让她花朵一样柔软的心轻轻一颤。

从此,她成了珠宝店的常客,她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身边,手托着腮,眼里含着笑,耐心地看他把一块金子做成漂亮的戒指,如欣赏世上最伟大的表演。他会几晚不眠不休,油灯长亮,在灯下凝眉苦思,只为打一只她喜欢的蝴蝶耳环。他们的交往自然而甜蜜,就像蝶恋花,有花的地方就有蝶,有蝶的地方必能看到花,他们约定,这一生一世要牵着彼此的手,永不背弃。

一个贵族小姐,一个贫寒小子,世俗的眼光岂容他们长相厮守?她握着他的手许诺:“任何人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这就向家人摊牌,你一定要相信我!”他当然相信她,所以他每日对着她离去的方向眺望,希望她飘逸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路尽头,把“死生契阔,执子之手”的喜悦带给他。一天又一天,桃花在脚下落了一地,她却再也没有出现。

此时的她,已经将要嫁作他人妇。当她正笃定地抱着与家族决裂的想法争取爱情时,不幸却如船头的巨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残酷的战争让她的家族一夜衰败,一家人可能从此流离失所,而唯一能拯救她家族的人,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瞬间,命运将千斤重担压在她娇弱的肩膀上,是争取爱情,自私地一个人幸福,还是拯救家族,牺牲自己成全家人?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他决定为她打造一枚独一无二的戒指,犹如她在他心里,永远都是唯一。他没有用珠宝店提供的材料,而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请人从南非购得一枚3。克拉的彩色钻石,虽然它不是最大的,却纯净无瑕,是钻石中的稀世珍品,就如他和她之间纯净无瑕的爱情。

为她打造钻戒,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他一边想着两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她的一颦一笑,一边小心翼翼地制作钻戒,将对她满腔的思念倾注在钻石璀璨的光芒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数月后,戒指终于成型,这枚饱含深情的戒指,有着绝美的外形,发着夺目的光彩,吸引了很多贵族前来购买,但无论他们出多高的价格,他都坚决地摇头。在外人看来已经漂亮非凡的戒指,他却总也不满意,这世上漂亮的戒指数不胜数,怎样才能做到独一无二,让她明白他永不更改的心呢?他拿着钻戒,日日琢磨,夜夜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为一位平民妇人修改银戒时,不小心被烧红的银指环烫伤了手指,疼痛难忍的同时,他惊喜地发现,银戒上有了手指的指纹,再也无法抹去。对,将他的指纹烙在她的钻戒上,他对她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指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六个月后,理想中的钻戒终于完工,此时的他,双手全是伤疤,眼窝深陷,形销骨立,头上也有了根根白发。她如期完婚,当一枚纯洁无瑕、耀眼夺目的戒指捧到她眼前时,她的心为之一颤,这钻戒太美太纯了,如阳春白雪,亦如她曾经的那段粉红之恋。她拿起戒指仔细端详,发现在指环内,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指纹。看着看着,她忽然泪如雨下,深情地吻向了戒指。那是他的指纹,除了他,没有人会忍着烫伤的疼痛,把指纹印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他把手伸向烫红的指环时,该是多么钻心的痛啊!从此,这个钻戒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常常坐在落地窗前,呆呆地看上半天,眼里含着笑,慢慢地又噙满了泪。

不经意间,命运把又一个选择的机会推到了她面前。数年后,丈夫在战场上牺牲,她成了烈士遗孀。这一次,悲痛中的她选择为自己而活,她拒绝家人的安排,辗转千里,决定找到指纹钻戒的主人。在一家“指纹戒——爱因你独一无二”的珠宝店里,她终于见到了阔别三十年的恋人。此时,他早已双鬓斑白,她亦容颜憔悴,唯一不变的是,四目相望的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

他一直未婚,时隔三十年,终于等来了心中的女神,这次,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要像戒指上的指纹,永不改变对彼此的爱。

《也许像星星,也许是梦境》

长得好看的女孩大抵都有些自卑,没人能说得出为什么,就像超市购物架上排列得整齐的东西,往往不如堆在花车里的东西热卖。

千树第一次出现在校园里的时候,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生都把目光转向了她,她就像是一阵龙卷风,席卷了整个校园,却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位新转学来的女孩,包括千树的同桌——松鼠。松鼠是个很爱笑的女生,长得不算好看,但她就是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想要亲近。

松鼠趴在桌子上,悄悄问千树:“你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吧?好羡慕你。”“也不见得。”千树嘀咕了一声,随后埋头整理笔记。然后她看到了笔记本扉页上画了一颗毛茸茸的心,大红色的,甚是可爱。但下面还有一行字:我就这一颗心,给了你就没有了。

千树的心还在,她没有给过谁,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她到现在还没真正地谈过一次恋爱。一开始就说了,长得好看的女生都很容易自卑,千树也不例外。

她总觉得自己是运气太差,要不然为什么喜欢的男生都拒绝自己呢?

这几天千树发现,松鼠好像又恋爱了。别看松鼠不好看,但她的男朋友个个都是帅哥,而且对她特别好。千树有时候都忍不住羡慕,怎么没有人大半夜的来宿舍给她送夜宵呢!松鼠把夜宵放在桌子上,叫千树一起来分享。“尼克其实人挺好的。”松鼠啃着鸭掌说。“对呀,他好贴心,大半夜给你送吃的。”千树回应道。“他其实是送给你的,但不好意思,所以让我交给你,嘿嘿。”松鼠笑着说,脸上露出一副小得意的表情……“嗯?我跟他不熟吧!”“不熟有什么关系,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你可以试着接触下,他人真的不错。”松鼠说得蛮在理,好像从陌生人到恋人也就那么回事。然后,千树被松鼠拉着开始同尼克约会。说是约会,其实不过就是一起吃吃喝喝,然后绕着学校外面的湖骑车绕圈。

千树踩着单车往前冲。尼克在后面追着,夕阳的光打在他们身上,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有那么一部分竟重叠在了一起。

每周四没有晚自习,他们就相约一起骑单车。尼克和松鼠自然是会陪她一起的。他们绕着湖骑,时快时慢,三个人变换着速度,追逐着彼此。湖的尽头处有一大片草坪,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萤火虫

。千树说:“要是把它们都装在玻璃罐子里,会不会变成一盏像星星一样的灯?”“喏,还是不要吧。”松鼠嘟着嘴说。“有机会可以试一试咯。”尼克忽然开口。他们三个人躺在湖边的草坪上,头顶是漫天的星空,不远处有萤火虫飞舞,像是跌落在草坪里的一个梦境。

或许是那一晚的星空太美了,又或许是这晚风太温柔,总之,千树不小心就睡着了。她做了一个很短暂的梦,梦里她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看着少年背她而去,没有回头。醒来之后发现尼克和松鼠都不见了,头顶的星空还是那么璀璨,她发现自己的眼角有些湿润。她推着单车一个人回学校,千树记得那年她十岁,暑假的时候去外婆家,然后见到了那个少年,他们共度了两个月,他临走的时候告诉千树:“明年一定要等我哦!”可是以后的每一年,千树都没有再看见他。

半夜千树的手机响了。

尼克发来短信:快到阳台上来。千树来到阳台,然后她惊呆了。她的宿舍在二楼,就在阳台外面,尼克举着一根长竹竿,棍子顶端套着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发着光的萤火虫。原来他和松鼠是去捉萤火虫了。那一刻,千树感动得都快哭了。尼克在下面晃动着竹竿,好让罐子可以动起来,却不小心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罐子也被摔碎了,萤火虫飞走了。她忽然就难过起来,她给他发了条信息:以后别再做傻事了。

男生也分好多种,有的是死缠烂打型,有的则是知难而退型。比如尼克,他就属于后者,那晚,本以为会打动千树,却没想到收到那样一条短信。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在恋爱里做过一些傻事?他觉得那根本就不算傻,他甚至可以为了千树去死。但是你爱的那个人,她怎么会知道?千树问松鼠:“尼克怎么突然不来找我们了?”“你把人家伤了,还问我为什么?”松鼠为尼克打抱不平。

她闭上眼睛想了想,那个男生的样子都模糊了。毕竟是好几年前的记忆了,她能够想起来的不过是一些残缺片段,她甚至都不知道男生的真名,只记得大家都叫他毛球。你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女生懂得爱吗?这个答案见仁见智。但千树可以肯定的是,那年,她享受那种有一点点暧昧的关系,他会以一副命令的口吻对她说:“站住,别动!”然后,掀起她的裙子,跑开。其实,他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千树一直不愿意谈恋爱。她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男生,因为他们都对她太好,好到让她觉得他们都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想对她好而已。她害怕短暂和离别。千树就是这么一个怪人。

后来,尼克毕业了,但他还是经常回学校。因为他跟松鼠在一起了。松鼠是个闹腾的人,常常跟尼克像两个孩子一般。千树有时候觉得这样挺好的,跟着他们一起,就很开心。他们总是有那么多说不完的笑话。但她也相信,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是跟自己在同一频率的,他或许还离你很远很远,但他是朝着你的方向在前进,所以总会有相遇的那天。怀着这样的想法,她也就不会觉得有那么孤单了。

十八岁的夏天,千树想明白了一些事,比如,她有点儿怀念尼克曾经为她做过的一切,那些如星空一般的美好,同梦境一样逝去了。现在的她告诉自己:“人这一生总是不停地错过,所以我不怪你。”她只是在想,如果下一个尼克出现了,她会很乐意交出她的那颗心。

《卷珠帘》

“前日国宴,老王爷为靖南王提亲,愿迎娶你为正室。此等上上佳选,老夫当场便许了。呵呵。”

“实乃家门荣耀啊,还不谢过你父亲?”

流莺婉转,耀白的日光却照不亮高堂上的身影。沁墨跪在地上,身子越发伏低,十指紧扣水石砖缝。“女儿……自小已经许过人了……”“不是还没嫁嘛。如今朱二自身难保,此事休要再提。”沁墨不再说话,只是伏低的身子,也完全没有要谢恩的意思。

夏蝉喧嚣,越发显得中堂内庙堂之高,高不见人影。“你……是打算长跪不起了么?”

凉夜如水,小门外。

“家文,我求求你带我走,带我一起走吧!”冰凉手指抓住前襟,仍在颤抖。他双手团住,万般怜惜,却不说她想听到的话。“沁墨。沁墨。沁墨。”他只是唤着她的名字,唤一声,叹一声,她的心,便一点一点凉了。“你不肯?”双手无力地垂落身侧,单薄的身影在月轮下摇摇欲坠。“是不能。”他望着她,眼中满是破碎的月光。“如今朝廷正密查朱家,罪令不日就会下来。昔日宾客盈门,今日门前凋零。人人对朱家都是躲之不及,我又怎能再祸害你?”“你知道的,我不在乎!只要能跟你在一起,问罪还是流放我都不在乎!”“可是我在乎!”他轻抚着她的面颊,两缕清泪绵绵而下。“你……还是忘了我吧。”

大婚之日,闺阁内。

沁墨坐梳台,闭双眼,由着丫鬟们为自己梳妆打扮。趁着别人不注意,贴身丫鬟盈月一边给沁墨点朱唇,一边细声道:“朱家被抄了。”沁墨闭着眼睛,睫毛猛的一抖。“小碾子刚回来,说一家百十口的人都被官府拿了,朱二公子……也在列。”“小姐……夫……夫人,以后,您就断了这念想吧!眼瞧着丫鬟们端着各色物品鱼贯而归,盈月不敢多言,只让开了铜镜,笑问她:“您觉着可好?”沁墨稳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睁开眼,看着铜镜中桃花芙蓉般的面孔,用古洞深潭般的声调回答道——“很好。”

盛宴还未散尽,门“吱呀”一声开了。靴声响,却又不急着过来,只在桌前落了座,倒茶,独饮,连喝三杯后,才用杆子挑起了盖头。她垂着眼,明明眼前光明乍现,却仿佛坠入更深的深渊里,哀莫心死。远方依然传来阵阵喜乐,屋内却沉默地没有半点声音。那只杆子抵住她的下颌,慢慢,慢慢抬起她的脸。双目对视。她这才发现,原来传说都是错的。虽然战功赫赫,云中悍将。却是薄面涂朱,朗星剑眉,比皇城中最著名的贾三公子风采尤甚。而这时,这双如星如月的眼睛正紧紧地盯住她,缓缓自唇间吐出一句话。“你,不,愿,意?”

沁墨心中一凛,复又垂落眼帘,只娓娓道:“臣妾与王爷素未平生,相知甚少。然而数日之内便已大婚,妾身……委实惶恐不安。”“你是今天才知道,你父亲附庸权贵,特地退了朱家的亲事,浓妆艳抹地把你推进我家门的?”沁墨双手不自觉抓紧了绣帕,花细上的珠串全在瑟瑟作响。他起身走来,伟岸的身躯犹如乌云一般笼罩上来。“别太抬举自己了。”“你不过是特地孝敬我的,让我把玩的金丝雀。”

大婚后,王爷便再也没有踏足过她的房间。

夜色静谧,月洒一番清冷在沁墨窗前。

此生用度,只为那一人掏尽心肝,即便繁花过眼,亦是片叶不沾。那日上花轿时,沁墨早已在袖中藏了剪刀,此心为君,此身为君, 就算拼上性命,也要留住这身玉洁冰清。 可是不曾想到,靖南王只不过当她是只金丝雀,竟是不屑于她的。 如此却是极好的,沁墨在心里深深谢了靖南王的冷淡,谢他无意中的成全。 这颗心从此是死了,只留着一具残躯,凭借回忆度日。

嫁入王府一载有余,而朱家被抄也这么久了,沁墨没有半点家文的消息。靖南王也依旧不曾来过,听说月前去了关外,一直未归。

庭前的梨花开了,风吹过时,满地琼芳碎玉。

这一日,盈月从外面进来,脸上掩不住的惊喜和慌乱,“夫人,王爷回来了!”继而又上前一步,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朱公子有消息了。” 呆坐在窗前的沁墨猛地站起,一把拉住盈月,连声问:“真的吗?他在哪里?可还好?” 盈月道:“听常跟着小王爷的阿湛说,是流放到了塞外,如今是受着苦,但性命无碍了。” 沁墨的嘴角抽动,想笑,却仰起头,憔悴的脸庞尽是泪痕。

暮春时节的天气暖了起来,春水碧月天,如此的良辰美景,也稍稍抚慰了心伤,沁墨斜倚了玉兰树,怔怔望着那落花。 不经意侧目,却见身后,一身白衣的靖南王正痴痴望着她。 沁墨掩饰住慌乱,忙垂首施礼。 再抬头,已然又是一脸冷峻的模样,靖南王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走过木槿花林时,隐约听得两个丫鬟的闲语—— “小王爷好生奇怪,怎么娶了夫人整日闷闷不乐?” “定是小王爷心里中意别的女子,不喜欢这位夫人。” “自然不是,娶王家女儿是小王爷自己提的,老王爷一向不喜王侍郎的为人,但小王爷再三求了老夫人,老夫人才为他向老王爷求的情……”

雨打黄昏时,靖南王推门而入,一身酒气,朗星剑眉亦染了一层忧伤。沁墨扶他坐下,想去为他倒杯茶,却被一双手紧紧拉住。 “沁墨,”他轻声唤她的名字,“你为什么不笑?我初次见你笑,是两年前在街上,你从轿子里掀起珠帘,笑得那样明媚,我一眼便爱上了你。我去求了父亲要娶你,他终于允了,可我在成婚当日看见的却是你一脸哀伤。那日我便知道,你心里早有了别人,是朱家文。你那时明媚的笑脸是因为路过朱府门前,而成亲的队伍路过朱府时,你从花轿里探看,我看到的是世上最哀伤的脸。”

沁墨不语,泪湿了一脸。他却猛然起身,走到桌前,提笔写下一纸休书。

杨花落尽子规啼。沁墨穿了素布的衣衫,一身轻盈。

马车在偏门外候着,驾车的是王爷的随从阿湛,见盈月扶了沁墨出来,忙上前接了两人手上的包裹。“靖南王,他不来吗?” “是,王爷吩咐奴才一路护送小姐到塞外。”

马车出了城,丛林里闪出一个身影,一身白衣,策马而立,他终于还是来了。 沁墨以为情深如自己,也不过不卷珠帘,暗自垂泪,却不承想,眼前这男子,竟愿意因为爱而成全所爱之人,情深至此。 沁墨下了马车,走到靖南王面前,“王爷恩德,沁墨无以为报,请王爷受我一拜。”

靖南王未发一言,扬鞭而去。

这一别天涯路远,今生即便再见,也已物是人非,他唯愿身后的女子日后能再有如花的笑颜,轻卷珠帘,情深缱绻,即便与她相伴的人不是自己,她若安好,他亦无憾。

《亲爱的青春年少》

苏浅颜想起自己十六岁那年的样子,就红了脸。那时,她被班里的同学称为“疯丫头”。 她喜欢和同学去学校南边的麦地里聊天,即使马上就高三了,也不能阻止她躺在麦地里,海阔天空地八卦,而改变,是从黎金开始的。 那天,她从外边回来,一抬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脸庞,正在那个角落狠狠地看着她。苏浅颜的心,一下子就狂跳了起来,没有任何征兆,莫名其妙。

黎金是她的后桌,两个人每天一见面就吵,最厉害的一次,苏浅颜把黎金刚买来的小食品都扬了。可现在,是怎么了呢? 少女的情窦初开,是不需要指点的,就像孕育了一个冬天的玉兰花,只在一刹那,砰地就炸开了,不管不顾。

是的,苏浅颜忽然就不敢回头了,就不敢看黎金那双眼睛了。她在心里骂自己,怎么突然之间就这么没出息了呢?在桌上看书,说是看书,其实眼睛必定跟着黎金,他去哪里,她的眼睛和心就跟着飘到哪里。偶尔黎金一回头,会碰到她的目光,她就“唰”地躲开了,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红红的,有那么一会儿,心里是美滋滋的。

她很清楚,不能这样心不在焉了。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看到黎金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她就生气,她就不开心。于是,她开始讨厌自己,觉得自己不够漂亮,头发也是乱糟糟的,眼睛也是小小的,脸也是宽宽大大的,身材也是矮矮胖胖的,总而言之,自己就是个失败的自己。

放学了,她从车棚推出自行车,磨磨蹭蹭地等黎金出来。 她看到,开满槐花的槐树下,黎金和几个男生嘻嘻哈哈着,她看得出神。 嘿,苏浅颜,走啊! 黎金看到了她,招呼着。 苏浅颜听了,惊慌失措地答应着,慌慌张张地骑上车走了。 她看黎金的背影,清秀挺拔,怎么忽然就那么迷人了呢?

放学回家,苏浅颜一句话没说,就直接进了自己的屋子。妈妈看了,悄悄进屋,看到宝贝女儿趴在床上,身子一起一伏,好像在哭。 怎么了?妈妈低声问。 考砸了……苏浅颜哭得稀里哗啦。凭什么他就能考第一?凭什么他再考一次第一,就有资格保送?凭什么啊…… 妈妈听出了大概,拍拍她,等她哭得差不多了,说起来吧,这次模拟不行,下次再来,好吗? 苏浅颜抽噎着,爬起来,把书包稀里哗啦地弄了个底朝天,复习资料、书本、练习册,从头到尾地整理了一遍。大有收拾旧山河,从头再来的英雄气概。

第二天,苏浅颜穿了一条浅黄色的裙子,妈妈给她买这条裙子很久了,她一直没穿。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不怎么好看,个子也不怎么高,但还是蛮秀气的,高高的马尾辫,显得精神十足。 她一路往学校走着,一路想,看到黎金的时候,怎么说呢?原来,成绩下来的时候,苏浅颜整个人都呆了,没想到自己的成绩会这么糟糕,竟然排到了十名之外,而一直在她之后的黎金,竟然坐上了第一把交椅。一怒之下,她趁他不在,把他的笔记、作业什么的,抓了一沓就装进了自己的书包。

苏浅颜一直知道自己不漂亮,之所以敢在黎金面前底气十足,就是因为自己的成绩好。 站在黎金面前,苏浅颜第一次很安静,黎金很疑惑的样子。她忽然不知道怎么说了,一张嘴,自己也吓了一跳:“黎金,对不起,昨天是我把你的试卷偷走了!”“乖乖,你怎么了?害得我一宿没睡好呢!”黎金夸张地对着苏浅颜张牙舞爪的。

苏浅颜红了脸,低着头,说:“你怎么惩罚,我都接受,谁让你比我考得好呢?” 黎金笑了,说:“好啊,那就罚你给我买好吃的,把你给我扔过的那些美食,都买来,咋样?” 苏浅颜使劲点点头,说好,然后很开心地去超市了。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可以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事。

回来的路上,苏浅颜的脚步轻快了许多,周身有说不出的力量,她觉得,她有信心可以战胜一个自己,因为这个自己,是要和那个叫黎金的男孩相遇的,相遇在厦大美丽的凤凰花下。 她曾经偷偷看过他的笔记,在笔记里,黎金说,他向往厦大。于是,她的心里也悄悄写下了四个字:厦门大学。

可是,让苏浅颜真正伤心的,还不是这次模拟考试,而是在距高考一个月前的一个致命的消息。黎金因为保送,可以不用来上学了。 苏浅颜的泪,终于不可遏制地流了下来。她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失落,这么伤心,应该祝贺他才是呀。

黎金来收拾书包了,他说:“大家努力啊,我们在大学相见。” 然后,他把他的复习资料分给同学们。苏浅颜一份也没要。不是不想要,她是想独吞,可是,看同学们集体蜂拥而上的时候,她就不想了。 这小小的人,心里难受着,有想要一直看着他的冲动,却选择了安静。

黎金走了,一个高大的影子,款款离去。

苏浅颜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跑到小院那棵槐树下,倚着大树,看花。洁白的槐花偶尔地飘落,偶尔地飘到她的脸上,把她脸颊的泪,浸得发出香味来。 有多少次,在这槐树下的相遇啊,他知道不知道,那是苏浅颜每一次徘徊等待的“偶遇”啊! 她低头,看地上,有不少的槐花已经被踩了,镶嵌在柏油路面上,泛着淡淡的白。当然,还有刚落的,很新鲜,朝气蓬勃的。可是,它们很快也会被踩掉的。苏浅颜有点儿心疼。

黎金说,这槐花香太浓了,不喜欢。当时苏浅颜听了,竟然没有说出话来,因为她喜欢,她写过作文赞美它,老师还在班里读过呢!她喜欢槐花的白,白得多纯洁,隐藏在绿叶间,不张扬,不妖艳,默默散着香。他却说不喜欢。 黎金走了,苏浅颜一下子没了主心骨。此刻,她多么希望,黎金能来看看她,鼓励她,然后说,你没问题的。

可是,没有,终究没有,苏浅颜只想哭。 苏浅颜很明白,自己如果不努力的话,那所大学肯定和自己无缘了。她开始努力了,除了每天五个小时的睡眠之外,她所有的时间都在课桌前,同学们说:“苏浅颜,你疯了啊,虐待自己啊!” 苏浅颜笑笑,不说话,该怎样还怎样。当然,没人能看到,她胳膊下的草稿纸上,重复地写满了两个字,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的两个字:黎金。

那是她累的时候,休息的一种方式:想念黎金。

三个月后,苏浅颜终于如愿迈入了大学的门槛。学校门口的凤凰花,冲她笑着。她也笑了。她到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黎金。

高考后的暑假,她都没有联系到黎金。黎金去旅游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继续找他。其实,她多想,黎金能来找她呀。 到底,她还是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影子。她的心开始狂跳。 黎金看到苏浅颜似乎感觉到很突兀,继而又很开心的样子:“哥们儿,啥时候来的?咋不早说呢?” 一声“哥们儿”,让苏浅颜的心一下子掉到了冰谷,眼泪又差点儿来了。黎金嘿嘿地笑着,挠挠头,说:“好吧,有事说话,以后咱又在一条贼船上了哦!”

苏浅颜看着他招手远去,心,一寸寸地凉了下去,泪,落。原来,他并没有放她在心里。自始至终,都是她一个人的战争, 在青春的年华里,繁繁茂茂地盛开,无人观赏。 她仰头,看凤凰花,想到了洁白的槐花,属于她的槐花呀,在那遥远的故乡,依旧散发着香,却那么远了,那么远。

她一直期望着,有一天,她会和他一起回家看槐花。到今天,苏浅颜才搞明白一件事情,她爱的是她自己的心事,是她自己的青葱岁月,是她自己亲爱的青春,而这一切,都与黎金无关。

有风吹来,苏浅颜走在路上,感觉又温暖,又凄凉。 谁的青春年少里,没有一块这样初恋的刺青呢,而又有谁,不爱自己这样的青春年少呢? 并且,它永远也不会消失,是那将要到来的,共老爱情的,一个纯洁底子,美丽,动人,难忘。

《锦绣坊》

第三十日,京城落了雪。琼芳碎碎,开如林花满庭院。倒是一派纯美的光景,白玥却只觉得寒心。

那么早卓耘就在檐前站着了,也不知是早起,还是一宿未眠。白玥听见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白玥?”他唤她,“傍晚便要封庄了,你也别留着,跟大家一起走吧!”

这座锦绣坊,原本是京城里颇有名气的丝绸生意行,卓耘是老板,而白玥是坊中最巧手的绣娘。可是,却在半个月前,尚书府的人来锦绣坊买了一批丝绸,做出来的衣裳穿到尚书千金的身上,不到一会儿,那位小姐竟然口吐白沫,至今昏迷不醒。御医诊断,尚书千金是中了毒。却是一种不知来历的剧毒。锦绣坊被查封,尚书勒令卓耘在一个月之内查清原委,交出解药,否则,谋害尚书千金的罪名便要由他一个人来承担。那是杀头的大罪。

卓耘查遍了锦绣坊,却始终也查不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眼看着一个月期限届满,他想,这场无妄之灾他大概是逃不掉了。锦绣坊的工人全都已经遣散,昔日热闹的庄园里,便只剩卓耘跟白玥了。白玥不走,卓耘也无可奈何。

依稀记得是在六年前吧,也是一个冬雪天,卓耘策马夜归,回到庄前,一面抖落了满袖的霜花,一面却看到那时瘦骨嶙峋、裳衣单薄的白玥抱膝坐在门槛上。她那时还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乞儿。她再三哀求,终于说服卓耘收留了她。她天生有一双巧手,不消半年便已经是庄里最能干的绣娘了。

然而,翻手为锦,覆手为绣,再巧的手,再细的心,其实,也不过都是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个情。白玥心系卓耘。卓耘又何尝不懂得?他只是还没有认真地告诉她,他的心里,也是有她的。原以为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他曾幻想用八抬的大轿迎她进门,就连绣娘们私底下都将她看做了半个锦绣坊的主人,可是,却没想到竟忽然横生了这场灾祸,他的心思也许便就跟着他一起被埋葬了才好,他不想误她。

那个傍晚,白玥难得下厨,亲手为卓耘煮了一桌的好菜。还有一壶雪泡的红梅茶,火煨香暖,飘了一室的清芳。卓耘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窗外的天色。天亮得有点反白,一点也不似黄昏。他问白玥:“现在是什么时辰了?”白玥道:“酉时过半了。”他纳闷,“官府的人还没有来吗?”白玥浅浅一笑,“难不成你还盼着他们来?”卓耘剑眉轻蹙,心中总是隐隐有一种说不清的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便愈加强烈了。

酉时。戌时。亥时!时辰一个接一个的过去,天竟然还是亮着的。茫茫的大雪也一直没有停过,落在院子里,却始终只在地面积了浅浅的一层。而官府的人也始终没有来。

卓耘如坐针毡,白玥却很是泰然。她看他已经困意很深了,便劝他说:“便就是天有异象,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你别多心了,还是回屋歇着吧?”卓耘看了看她,“我想到外面街上看看。”说罢他便朝门口走,白玥忽然急了,拦着他,“你别出去。”卓耘惊疑,“白玥你怎么了?”白玥心中一动,上前抱着卓耘,螓首蛾眉婉转的贴着他温热的胸口,“卓耘,别打开那道门!”卓耘更加疑惑了,“为什么?”怀中的女子吞吐道:“因为……我……我怕这良辰好景只是一个幻觉。我怕你开了那扇门,天就会黑,官府的人就会来了!”卓耘隐约觉得,白玥是有什么瞒着他的,他轻轻地扶着她瘦削的肩,一时怔忡难言,便愕然地盯着那道紧闭的大门。他在想,门外的世界是否也和门内一样,夜如白昼,时光凝停了呢?

雪仍在下,卓耘从窗户凝望着翂翂嫣嫣的雪花,美得如同少女的肌肤,在他看来却有种不明不白的凄凉。这种凉逐渐化成寒意,仿佛凝成了一只手,从眼底一直掏空到心底,渗进灵魂深处,连怀中女子柔润的体温都若有若无起来。。

他垂手轻轻搂住她,轻得像是怕碰碎一个玻璃娃娃。面对她绵软而强硬的坚持,感动之余,他又禁不住产生复杂的心绪。这种心绪搅得他很烦躁,却手足无措得紧,就好像这天的白,白得有点刺眼。他无奈地眯了眯眼,像释然了什么似的长叹一声,缓慢而坚决地分开了她如一条细蛇一样环绕住腰的手臂。他没想到她抱得那么用力,他几乎用尽全力才把她娇柔的躯体从身上分离开。他看着她的脊背弯成优美的弧度,怜惜地捧起她的脸,立刻被她的脸色吓了一跳。她注意到他异样的表情,自嘲地抬手抚了抚光洁的侧脸,唇角勾起一线弧度,淡淡地笑道:"很苍白,是么?"。卓耘吃惊地放下手。确实,她的脸很惨白,却有一阵奇香从她的白肤上散发出来,很清灵也很熟悉。他的唇蠕动了一下,但马上被白玥的一根纤指掩住了。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别问,什么都别问,我不想这么快就把这一切消弭了。"她的声音里隐隐含着一丝颤抖,凄切而真情,"过了这一晚吧,好不好?"她说完就伏在他身上,雪白肌肤上的奇异香味让他忍不住心猿意马,终于很深很深的搂住她,再也不曾放开。

庭院里,夜在亮如白昼后,终于渐渐暗沉,像为屋中的男女拉上了帷幕。只有白亮的大雪,仍在无声地默默地下着,落满一地。

卓耘,你未曾猜错,我的确知道一切,而我也放不下太多,尤其是你。我只有一句,对不起,原谅我。记得吗,那株庭院里的红梅树,你常为它修枝剪叶,它也年年放出一树繁花,异香传遍千里。是的,我就是它。你在这里开绣房时,我已是只五百年修行的花妖了,早已看尽人事变迁,心境沧桑,可当我初见你,你在树下微微弯起唇角的样子,那么美好,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可惜我是只花妖,不像狐仙一样可以化成人形,只能一生一世扎根泥土。以前我听天由命,遇见你后就如同坐牢一般折磨着我。可笑啊,本来大地母亲是养我育我的温床,现在摇身一变成为了囚禁的铁笼。于是我只能用花来诉说心曲。每当我看见你望着我的红梅一脸满足的神情时,我的心就如同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似的满足。

而那一年的冬天,你将一张缣帛挂在了我的枝头,我立即想到了什么,不顾肉体与魂魄分离的痛苦,将三魂六魄硬生生撕扯出来,寄居进这方缣帛里,凝成一个红梅的印记,终于,化作了女子的形体。我来到你身边,我想,若能有一天,洞房花烛,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是多么美的事。可我是妖,妖生来就身负阴毒,何况我只是窃居人间的妖灵,那方缣帛上满是剧毒,混进丝绸中,纫了几针后,那毒就沿丝络染进衣裳里。后来虽然取回缣帛,但我魂魄不散,此毒不解。我过于自私,以我们妖精的思维,必是与心爱的人死在一起也绝不会舍己为人。但是,你让我离开,躲避牵连,我便下决心以己命换你生,只是,我想用尽最后一刻,陪着你,哪怕只多一分一秒。

好了,卓耘,写了这么多,我困了,要睡了,谢谢你陪我度过的这些岁月,当我魂魄散尽的那时,或许,你也会忘却吧!——白玥

大雪纷扬中,一个白衣翩翩的女子,幻化成无数光点,散入雪中,嘴角挂着一抹满足的笑。吧嗒一声轻响,一朵红梅落地,埋入雪中。

天明,卯时。

房中早已没有了那个曼妙女子的身影,卓耘寻找许久,方才在几案上寻到一方缣帛,轻软如云,握在手中有一股奇异的香味,一角上绣着一朵红梅。上面的墨字娟秀飘逸,全然没有墨汁特有的腐朽味道,反而多了几份纯粹的墨香。

缣帛旁,那碗隔夜的红梅茶,还在飘出缕缕热雾,柔软的花瓣在茶水中沉沉浮浮,宛如新生。

《好狗Zippo》

苗淼和他的相遇很偶然。

那一天,她刚刚从电梯出来,迎面一条爱尔兰牧羊犬跑过来。毫无防备的苗淼啊的一声尖叫,紧紧贴住了墙。她天生就怕狗,连小小的吉娃娃都会避之不及,更何况是这么大一只。大狗神采奕奕地呵着粗气,活泼调皮地冲她吐着舌头,想要凑过来,还好主人紧紧拉住了它的绳子。惊慌失措中,苗淼听见了一声清朗温柔的男声:“对不起,它不咬人,你别怕。”主人带着狗进了电梯,苗淼狼狈地扭头看了一眼,电梯门正在合上,只看见一双带笑的眼睛,和一张年轻清俊,带着歉意的面孔。

没想到两周后,她会再次遇见他。电梯从上面下来,停在14楼,她快步走进去,入目是一片抢眼的芬芳。一个男人手里捧着大束的鲜花,白色的雏菊,红色的玫瑰,五颜六色的康乃馨,乱纷纷的开得热闹而痛快。她对花粉过敏,很快鼻腔开始发痒,在连着打出四个喷嚏后,她听见了一声很熟悉的“对不起”,然后是很温柔的询问:“你对花粉过敏?”

她抬起头,这才发现抱着鲜花的男人是那个爱尔兰牧羊犬的主人。她不好意思的笑笑,电梯门一开,再次跑得飞快。下台阶时,细细的高跟鞋还不小心扭了一下,然后,她听见了身后极其轻微的一声闷笑。她觉得自己一定脸红了,那种脸颊微微发热,心里微微荡漾的感觉已经许久不曾有过。她暗暗懊恼自己为什么两次见到他,都这么的尴尬。

她开始很勤快的去倒垃圾,去拿报纸,去超市买东西。当她按下箭头,电梯从上而下缓缓落到14楼的时候,她期望可以在门开时看见那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希望总是落空,但她毫不气馁,同在一个楼上,她相信总会遇见他。

可是,两次偶遇之后,春天已经到了结尾,她却一直没有再碰见他。她心里说不出来的失落,一场缠绵的雨之后,空气清凉,夜色空蒙。她在花园的回廊下,低头慢慢地走着,趟过一片雨水积起的水泽,她突然被一阵脚步惊起头。熟悉的喘气声,溅起的水花。她惊慌地站在那,虽然她很久没有碰见他,很想碰见他,却不想碰见他那活泼热情的大狗。他喝了一声:zippo!大狗终于在她面前停住,回头跑向了他。

她舒了一口气,看着他,夜色里看不清他的脸,可是他的身影他的声音,她很熟悉,没有来由,她有一种怦然心跳的感觉。他走过来,笑着说:“zippo喜欢绿茶香水的味道,所以,对你总是很热情。”原来是这样。她笑了笑:“狗狗的名字很有趣。”“看来取得不够好,它总是这么火暴热情,尤其是见了美女。”她有些羞赧,也很高兴,鼓起勇气问他住在哪儿。原来他在二十六楼,与她大约只隔了三十六米的距离。下过雨的夜晚,空气清新幽凉,zippo撒着欢的跑来跑去,好几次都凑到她的跟前,她第一次不再害怕狗。

多年以后,她在黄昏的街头里,每次看见爱尔兰牧羊犬,总会多看一眼,然后想起那一场距离三十六米的暗恋。然而没有一只狗像Zippo一样火暴热情,喜欢绿茶香水,总是凑在苗淼的身边寻求她羞涩而纯真的神情。

她也多了一个走在街上总要看看路过身边的狗狗的习惯,当然她也总是会瞟一眼狗主人,试图寻找最初的怦然心动。不是刻意,只是无心,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喜欢沉浸在雨后的空气中漫步,微湿的空气夹杂着泥土,朴实到诱人的芬芳让她觉得惬意,再坏的心情都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一晃神,她奋笔疾书连夜赶出的毕业论文就被一个匆忙的路人碰落,掉进了雨水里,她虽然生气,但居然对这个匆忙到甚至忘记道歉、只塞给她一张名片的男人发不出火来。她盯着那张简单的名片,微微出了神,竟然是宠物店店主呢!想起他匆忙的侧脸,只留下一句“需要赔偿的话打给我”,然后消失在雨中。地上论文的字晕开了,颜色模糊起来。

“宠物店呢,好像很有趣的样子,”苗淼盯着那张名片自言自语,嘴角扬起一丝弧度,“或许会有可爱的狗狗呢。”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她走到一间木屋前,很可爱的屋子,外面挂了大大小小的毛绒玩具。她推门进去,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迎了上来:“要不要我帮你挑一只?”女孩眨着大眼睛可爱地望着她。“我想……”她刚只吐了两个字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小浅,我回来了。”一个男人湿淋淋地抱着一条同样湿透了的爱尔兰牧羊犬。她只注意到他的侧脸,瞬间,曾经模糊的回忆,一点点清晰:Zippo、他、36米,加速的心跳,内心的翻涌让她想喊他。突然,她不安的内心被一盆凉水浇于平静,甚至失落,只见那女孩拿起纸巾为他擦着头上的雨水,亲昵得令人羡慕,苗淼突然想起捧着一大束鲜花的他,眼里划过一丝落寞,再抬眼,那男人已经进了屋。

“那只狗是叫Zippo吗?”苗淼不禁问道。“对啊,你认识它?它今早跑出去了,刚刚才被追回来,很淘气呢,不知道又看见哪个漂亮姑娘了。”女孩打趣道。她忍住心里的失落,正准备离开。突然一道身影冲出,缠住了她的脚步,她俯下身来抱着湿漉漉的它,“Zippo,你是想我了吗?”Zippo没有回应,只是用耳朵在她的怀中蹭来蹭去。

“嗯,我想你了。” 苗淼浑身一震,愣在了原地,忘记了回头。

那男人晴朗温柔的嗓音,她时隔多年仍不会忘记。她心底被那句话搅得天翻地覆,她眼底泛起了些许涟漪。 “我和Zippo一样,喜欢绿茶香水,漂亮的女孩。那年你只问了我住哪儿,却没告诉我你住哪儿。我们现在可以重新认识一次吗?你好,我是宁谦,这是我妹妹宁浅。”

“我是苗淼。”她的震撼与喜悦糅杂在一起,转身看到头发微湿的他手捧一束玫瑰,红色纸折的玫瑰多了些许灰尘。一如既往的温柔。

她以为他早已将她忘记,以为他没注意到她,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他却还记得她对花粉过敏,这束纸玫瑰也许一早就准备好了吧,缘分有时就是这么巧。

即使再不相信一见钟情,却仍就败给了一见钟情。

《夹页中的枯蔷薇》

被父母强行掠走了手机,现在是下午四点五十分,到了五点图书馆就该闭馆了。杜芩收起刚还回来的几本书,向馆区深处走去。

和往常一样,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同学再来借书还书,负责图书馆的老师也因为家里有急事先走了。整个馆区就剩了她一个人,脚步声在偌大的空间里回荡,更显出四周的空旷安静来。

最后一本书的位置在架子的最高层,她爬了扶梯踮起脚才勉强够到,放好了书正要下去,却发现在这个架子与墙的缝隙间夹着一本书。她皱了皱眉。

杜芩是个爱书之人,所以连勤工俭学都选了来图书馆帮忙,平日里归放书籍的时候她都是亲力亲为,但如果她不在而还书的人又比较集中时,老师忙不过来,就会让一些同学自行把书归到架子上。这肯定是谁放的时候不小心,往里推得太多才会掉下去。

“真是的,也不知道捡一下……”小声抱怨着,她赶紧跳下扶梯,顾不上缝隙里的灰尘,伸长手臂去捡那本书。书很厚,在缝隙中卡得有点紧,颇费了她一番力气才拉出来,所幸除了封面上的折痕之外似乎毫发无损。她不放心,从头翻看确认有无损伤,却发现书中有一张对折的纸,里头夹着一朵干枯的蔷薇花,纸上还写着寥寥数语。“啊!”她扫了一眼,却惊得把书摔到地上。

给杜芩:今天下午十七时十分老地方见

背靠着墙,她大口喘气,瞪着纸上遒劲有力的笔迹——那张纸从书里掉了出来,摊开在一边,蔷薇花横亘在上面,枯黄的花瓣上只剩了一点残红还在暗示昔日的鲜艳丽色,显然已经在书中夹了很长一段时间。对,很长时间……看这张纸的边缘都泛黄了,还有那句话,是繁体字?

她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这些细节,然后迅速做出一个全新的判断,这张纸一定是很多年前就由某人夹进书里的——这所大学有百多年的历史,图书馆也建了几十年,会有这种私人的物品遗留一点也不奇怪。

对,一定是这样。再次做了一个深呼吸,她鼓起勇气捡起书和那张纸,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失声笑了出来。原来那开头的三个字是这样的:给杜苓。她少看了一点。“哈——”掩着嘴低声笑,可笑着笑着便出不了声了,酸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其实她并没有害怕,只是太惊讶了,可到头来发现是误会一场,松了口气的同时却还感到一丝失望。真是够了……用力地甩甩头,她自嘲地笑了笑,事到如今,她还能期望什么,谁还会给她留言?

将花与纸重又夹回书中,她看了看书名,只知道似乎是德文,这种书除了德语专业的师生很少有其他人会借阅,就让它继续静静的放在这里好了。或许有一天,那个“杜苓”还会看到这条留言。将书归到了小语种读物书架,她返回工作区,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关灯,离开。关门的时候钥匙转得有些不顺,折腾了好一阵才锁上。转过身,她吓了一跳。有个人站在十几步开外,这个点儿室内光线不好,她看不清对方的样子,“谁啊?!”阴影里的事物总让人有点恐惧,不论是人或者其他。

“还好没迟到……时间刚好。”那个人开口说话了,有点低沉的男声,然后他走近了一些,隐约可见柔和的面目。陌生人。可他的语气却好像他们熟识已久,“我给你留的字条看到了吗,小杜?”她张口结舌地看着他,下一刻,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墙上的挂钟——十七时,十分。

面对这位穿着厚厚盔甲的男子,杜芩把书包抱在胸口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在拍电影吗?这么热的天你这样不热吗?”杜芩边说着边往校园里面走,她能听出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只听陌生男子说:“你有水吗?我急着赶路已经三天滴水未进,现在渴得很。”杜芩抬头看了一下这位陌生男子,只见他脸色苍白,像是经历一番苦旅。

“我是青尚,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杜芩有些茫然:“青尚,很复古的名字,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你呀!”杜芩递给他绿豆沙,男子却不来接,杜芩看到他紧蹙的眉头,突然心里一惊,这个表情,她似曾相识。她下意识地喊了一句“青尚”,男子闻声却轰然倒地,杜芩听到他说:“蔷薇,你终于记起我了。”

杜芩打开图书馆的门,把他拖进去。在图书馆空旷的大厅里,杜芩解开他的盔甲,仔细观察着这位男子。正在此时,杜芩不经意看到他脖子后面的文身图案——一朵复杂的蔷薇花蕾!青尚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而那朵蔷薇花蕾却慢慢绽放在杜芩面前,杜芩使劲拧了一下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一阵敲门声响起,杜芩起身准备去开门,却被青尚拉住:“不要,他们会把我掳去,没有你的蔷薇城是一座死城,我好不容易才闯出来与你会合。”杜芩起身开门,门外却空无一人,等她再回身,青尚不见了。杜芩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刚刚的一切都是幻觉。但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在书桌上发现了一瓣蔷薇花瓣。一瓣,一瓣,一瓣,杜芩沿着散落在地的花瓣向图书馆深处走去,她轻轻敲打着书架,用刚刚青尚拉住她的胳膊时敲打她的旋律。书架轻轻地移动成一个侧身进去的空隙。

杜芩来到一扇门前,她推开了这扇门,被眼前的一番景象惊呆了。这果然是一座死城,但是又如此熟悉,杜芩相信,前生,她就在这里生活。杜芩走到了一座宫殿前,拾阶而进,那位名叫青尚的男子躺在床上,旁边的人正在哀哭,一位年纪稍大的老人为杜芩解开了谜团。

蔷薇城是一座不老城,它存在于时空之外的一个空间,他们不能离开这座城,如果他们离开,那么他们就要接受时间的“审判”,很快死掉。那个时候,杜芩还叫蔷薇,她与青尚是蔷薇城的国王与王后,杜芩在一次玩耍中莫名消失,青尚试图穿越时空的界限,他制造了防御时间的盔甲。

青尚找到了杜芩,那是1934年,战火纷飞,青尚被随从强行拉回。等青尚再次踏入时,杜苓已经死去,青尚知道蔷薇只是进入下一个轮回,于是留了一张字条,可是青尚不知道,在那个时间里,人是不记得前事的!

世事弄人,2014年的杜芩与杜苓与蔷薇重合,青尚情急想要见她,他用自己最后的力气使蔷薇绽放,想要唤起杜芩的回忆。老人请求杜芩留下来,杜芩拒绝了,她一个人再次回到让时空隔离的那扇门,推开。依然是那条幽暗的甬道,杜芩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流了多少泪。等杜芩醒来时,黄昏的余光照在桌子上,她的旁边有一名男生正在看书,原来自己做了一场悠长的梦。

那男生看了看她,嘴角一扬说:“你到底是醒了,我还以为你要这样昏睡下去。我叫青尚,是新转校来的,请多关照。”说完他站起来,伸出右手,杜芩看到他手里的书赫然写着:蔷薇情事

《我和伽利略的第十年》

你愿意等一个人十年,只为了一个并不确定的答案吗?我的答案是,我愿意。我和伽利略相识于一个失恋的下雨天。

14岁的我,仅仅因为男生长得好看,就鼓起勇气跟篮球队的“流川枫”表白,结果被发了好人卡。那天雨下得很大,全世界仿佛都要倾倒。我撑着伞在雨中的水洼里一阵疯狂踢踏,踩得水花四溅,才觉得痛快。没留神把水花溅到了旁边人的身上,我慌忙道歉。可对方像没听到似的,理也不理我,继续往前走。

他没有打伞,雨幕里颀长的背影显得孤独落寞。我想,他会不会也失恋了?“同学,一起打伞吧。”我走上去分一半伞给他。他好高啊,我只好把伞高高举起。他后退一步,看了看我,说:“这雨的pH值才6.8。”我还愣在他帅气的外形上,傻乎乎地问:“什么?”“不是酸雨,所以淋雨也没关系。”他把手里的pH试纸递给我看。我石化三秒,不依不饶地把伞送过去:“可是淋雨会感冒啊。”他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感冒是病毒感染,跟免疫细胞有关,跟淋雨无关。”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伽利略的场景。对我来说,他是一本亮闪闪的《百科全书》,在雨中花了两个小时给我论证淋雨的好处,而我其实……只想和他共撑一把伞而已。

伽利略的本名叫阮冬宸,智商和身高一样是187,出身于科学世家。他已经拿了几次国际奥林匹克数理化的金奖。

高智商低情商的怪咖少年,在学校自然是独行侠,大部分时间都是趴在桌上睡觉,醒的时候也是忙着演算扭量理论之类,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直到某天课代表收语文作业时,他突然长臂一挥,抓走我的作业本:“借我抄。”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永远年级第一的学霸,低头飞速地抄着我这个学渣的语文作业,留我一个人凌乱了好久。

我们熟起来后,他叫我“根号二点五”,因为我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八。事实证明,学霸从来不会放过任何秒杀学渣的机会。

高二暑假,有一次我在公园散步时遇上了他。“根号二点五!”他拿着一个白色昆虫网,戴着有探照灯的安全帽,还背个越野攀岩包。我轻咳两声,说:“你这是去盗墓吗?”他笑点向来很高,面无表情地说:“我在抓双叉犀金龟。”见我满脸疑惑,他撇撇嘴,“独角仙,你总知道吧?”我点头:“你捉那玩意儿干吗?”“你没看新闻吗?”他疑惑地挑眉,“在光线照射干扰的条件下,独角仙的外壳会形成绿色,但水渗透外壳多孔层时,又会变黑,这种特征可以研发湿度探测器……”我耐心地等他说完,嘴角抽搐着笑:“正常高中生不会看这种新闻吧?”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有了校外的接触,在学校里我们自然更亲密。校园里最不缺乏的就是八卦,很快流言蜚语四起,直到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去。我被逼急了,突然蹦出一句:“是!我喜欢阮冬宸!”我喜欢他,我当然喜欢他。他就像一道光,照亮了我灰蒙蒙的青春。阮冬宸扭头望着我,我看不清他的神色。

时间仿佛凝固了,不知过了多久,班主任轻咳几声:“阮冬宸,你呢,你也喜欢蓝蓁蓁?”他的眸光一片迷惘,淡淡地说:“我不知道。”那天我一直强忍着没哭,直到晚上回家,眼泪才掉下来。我发誓再也不理阮冬宸,可下一秒就听到他在楼下叫我,真是没办法。

我没想到,会有一个靳居里闯入。阮冬宸给我介绍靳居里时,双眼都在发光:“她10岁时就能把烤箱改装成智能机器人呢!”靳居里14岁去加州念书,一回来就和阮冬宸用流利的英语交流。即便他们换成中文我也听不懂,因为他们交流的科学术语,甚至都没有相对应的中文翻译。我只好去泡一壶咖啡,可靳居里说:“我不喝转基因的咖啡。”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靳居里是飓风,她一来,就摧毁了我的整个生活。那年高考,我毫无意外地考砸了。

阮冬宸和靳居里一起去了斯坦福,我却进了复读学校。我们隔着51个经度,18个纬度,整个太平洋。阮冬宸去机场前,到我家楼下喊我:“蓝蓁蓁!”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我要走了!”我躲在窗帘后面粗鲁地擦着眼泪,假装坚强地喊:“我要学习,没时间送你!”阮冬宸在楼下等了很久,等到快赶不上航班,终于落寞地坐上出租车。

就算百分之百地努力,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天壤之别,我终究只考上一所普通的大学。原本以为,我和阮冬宸会越走越远,谁知大二那年,修满学分提前拿到学位的阮冬宸却回国进入顶尖科研机构。他开车到我的学校,时隔两年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你不带把雨伞吗?36分钟后会下雨。”我一下愣在那里:“36分钟?”

这就是我亲爱的伽利略,他可以如此简单地把我们分离的时光,像掸掉灰尘般迅速掸掉。在他的邀约下,我成了他科研室里的助手。我们依然很默契,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要什么。

21岁的初秋,我生日那天,他问:“要不要坐热气球?不如做一个,我们到天上看云。”对他来说,做热气球就像下面条一样简单。阮冬宸牵着我的手,热气球缓缓升上天空。我们微笑着对望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他手忙脚乱地帮我拭泪,我狠狠地抱住了他,哽咽着说:“阮冬宸,我喜欢你,我会等你。我一直在努力,从来没有放弃。”

清风如醉,我在2000米的高空哭得像个泪人。一切仿佛回到了15岁的年少时代。人生在世,匆匆苦短,有过这么多美好的瞬间,还奢求什么呢?所以当靳居里再度出现时,我已经足够冷静。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是非转基因的咖啡。”第二句话是:“你有没有问过阮冬宸?或许你只是一厢情愿。我承认你们有很多共同话题,但你要知道,爱情是世界上最无解的东西。”

靳居里到底是靳居里,她淡定地勾唇一笑。“你认为他喜欢你?”她把手机递给我,屏幕上是阮冬宸发给她的邮件,“你看得懂吗?”那是一串很奇怪的字符:r=α(1-sinθ)。我百度了那串字符,是数学家笛卡尔给瑞典公主的最后一封信。在纸上建坐标系,用笔在上面描下方程的点,会是一个美丽的桃心。

从14岁到24岁,我追逐了伽利略整整10年,等待他的一个答案。我看到阮冬宸穿着黑色风衣,大步朝我走来。我站起身,微笑:“我等你很久了。”他慢慢笑起来:“是啊,10年了。我是来告诉你答案的。”我看到他手里的仪器,问:“这是什么?”“我忘记带伞了,还有三分钟会下雨。”他伸手揽过我的腰,不容拒绝,“三分钟,真是不够呢。”说完,他俯下身,撕破10年岁月锦缎,狠狠地吻上了我的唇。

靳居里昨晚的话犹在耳畔:“其实那个公式,是他准备给你的情书,他问我这样表白女孩子会不会喜欢。”她还说:“他真的很慢热,但是一旦动心就一生一世不会更改。你很幸运,他其实早就爱上了你。”所以,他才会为我提早回国,为总是忘记带伞的我,发明一种精准预测下雨的仪器。

亲爱的伽利略,r =α( 1 -sinθ),我也爱你。

《刚好》

十二月,安城大雪。

沈樱拖了大大的宝蓝色皮箱在路边等车,晚上九点的主干道,行人寥寥,偶有出租车经过,司机听了她的目的地之后,只摆摆手就走了。去高铁站也不算太远,但这样的天气,路实在难走。离发车时间还有四十分钟,沈樱捏着口袋里的车票,急得眼圈都要红了。她给何其打电话,听起来有些矫情地说:“何其,我都快赶不上车了,急死人了。”

电话那边人声嘈杂,在一阵悉悉簌簌的响动之后,她听见何其的声音低低地传过来:“看吧,你和路方文到底还是没有缘分。”她气得都忽略掉了何其声音里的不正常,只忿忿地说:“哼,就算爬我也要爬到高铁站去。”说起来,买这趟车的车票还不是因为何其。她第一次到安城出差,虽然公事完毕,原本也不必这么急着赶回去,尤其是这样凛冽的天气。但是昨晚跟何其闲聊电话的时候,何其漫不经心地说,喂,听说你喜欢的那个家伙正在安城做活动,他买了明晚的高铁票回莲城。

何其这人虽然吊儿郎当爱开玩笑,但给她的信息从来都是准的。因此,沈樱推掉了在安城的一切邀约。像是已经戒不掉的习惯,因为迷恋一个人,所以固执地追随他的脚步。虽然明知不可能会相遇,哪怕是同一趟车,也有着普通乘客与贵宾票的区别。

然后,一辆黑色的轿车在她面前停下来,有人摇下后车窗看着她,淡淡地说:“你去哪儿,如果顺路可以载你一程。”沈樱怔怔地看着对方。有雪花落在他半露出来的肩上。沈樱抹抹眼角,这才觉得,原来人在最幸福的时刻,是真的可以哭出来的。“高铁站。”她下意识地说。“真巧,我们同路。”司机下车为她打开后车门,她认真地掸掉身上的雪,小心翼翼地探身进去,在那人身旁坐定。然后,她伸手按住胸口,努力安抚住自己狂跳不止的心。很想给何其打个电话炫耀一下,很想说,你看,缘分挡也挡不住。但这种场合,显然她适合表现得更稳重一点。

身边的人,穿黑色毛呢大衣,系一条灰色围巾,戴着大大的墨镜。但她仍旧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这世上,除了路方文,谁能把这么低调的颜色穿得这样光彩夺目呢。

路方文刚出道的时候,她才读中学,她亲眼看着他从一个选秀男生慢慢变成大众男神。此刻的路方文坐在夜色里不发一言。副驾驶位置有中年男人回过头来,随口问沈樱此行的目的地。沈樱在娱乐新闻里见过这个男人的脸,是路方文的经纪人,粉丝们都喊他四叔。沈樱报出自己要坐的车次号,果然,四叔露出她意料之中的惊讶表情。

“呵,姑娘,我们真是有缘人,同一个车次,百年修得同船渡啊。”沈樱小声说:“风雪天遇故人。”四叔笑起来。她抿着唇,眼角的余光小心地落到路方文身上。而他,在她上车后自始至终只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就那么静静地看着窗外。或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专注,才会注意到在大雪中茕茕孑立的她吧。

她和路方文隔着十几公分的距离,她可以清晰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味,看到他右手小指上那枚银色的尾戒。那枚尾戒,是媒体给路方文贴上的一个神秘标签,据说他出道这么多年,从来没摘下过那枚戒指,却没有人知道它之于他究竟有怎样的意义。

而沈樱第一次见到那枚尾戒却是八年之前。八年前,她和路方文的初次相遇,也是在这样的大雪天。他曾经轻抹她的鬓角,说:“你的头流血了,不会疼吗?”

八年后,他们坐在同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默默无语。或许,他早已忘了她是谁。

方文坐在急速行驶的黑色轿车中,刚刚撂下何其的电话,何其在电话的另一端无比戏谑说:“那丫头好像赶不上车了,看吧,你和沈樱到底没有缘分……”我笑了,因为在路的转角处,我看见了她。

宝蓝色皮箱在大片的雪白中异常显眼,八年过去了,我还是一眼就能看到她。她拿着话剧本一路念念有词,对她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她就这样聚精会神地撞到了篮球架上。那是唯一一次的亲近,自己轻摸她的鬓角问她:“你的头流血了,不会疼吗?”她笑着指指剧本,说:“不会啊,我是魔女……”

那年的文艺节因她的表演异常成功,她也因魔女的角色小有名气。何其吊儿郎当地坐在自己旁边,吹着口哨:“哟,她是魔女,谁是魔王呢?”自己开始频繁地参加校内活动,开始只是选秀,只是单纯地想得到关注,想让她知道自己。车内的空气流转着道不明的情愫,路方文少有地紧张,如果不是何其告诉自己,沈樱喜欢他,自己断不会邀她上车。

方文觉得自己无须隐藏,他需要的是坦白。他开口,声音因紧张有些沙哑。“那个……”“你……”他笑了,到底还是比她慢了一拍。沈樱此时只觉得诧异,她不知道路方文会有什么话要和自己说,8年前只见过一次,她不认为他还会记得自己。

“在这停一下。”沈樱望向车窗外,是一个小公园,或许是因为大雪天的缘故,人并不是很多,还在想着,自己这边的车门已被打开,“魔女,来一下好吗……”沈樱愣住了,她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不真实,但是被人紧握着手,那份温暖又真切地告诉她这不是梦。路方文看她傻傻的样子,笑了,轻轻褪下自己小指上的戒指,戴在她的手上。“你认识我吗……”她不确定。“沈樱,你如果觉得8年的暗恋还不够长,我可以继续等……”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他竟然说他暗恋我8年。

我看着小指上的银戒,问他:“哎,这个对你来说不是很重要吗?好久以前你就一直戴着呢……”他揉揉我的头。“是很重要,因为小指上的戒指是用来拴住魔女的心的……”

那天我们没有赶上那班高铁,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我们的未来……就是眼前的彼此。

〔何其篇〕

我是何其,是路方文的室友。我喜欢沈樱。

八年前,她是我的小学妹。因一次话剧一举成名。我知道路方文喜欢她,但那时我不知道她喜欢路方文。我和沈樱又在大学相遇,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我不死心,直到那天:夜场电影过后,我和她慢慢踱回学校,她突然停在了一家商店门口,店前的电子屏里不是别人,正是路方文。

她哭了。她说:“何其,怎么办啊!我喜欢的人成大众男神了,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心一震。我从未见过把爱埋藏8年却从不言爱的傻瓜,但我身边一直都有两个。

我把路方文回莲城的车次号告诉了她。我的女孩,祝你幸福。

《挽离殇》

不知怎么,朝歌七年未开的梨花,昨夜竟悄无声息地开放了。朝歌天子认为此乃天降吉兆,下令大赫天下。

梨洛捏了个诀,便隐在一棵百年老树里,望着斑驳发黑的牢门,她的思绪,早已飘零到了那很陌生的从前。因这梨花多年未现,天子一怒之下便封了此园,赐名无望园。

梨洛只需朱唇慢启,便能令死气沉沉的树木重新焕发生机,但她只是御风于园中。待梨洛站定才发现,园里竟已有了位公子,一双眸冷得如海底的千层冰,梨洛落座,只说一句:“小女唐突了,不知公子为何在此?”似乎并不期待他的回答,询问完她的目光便落在他桌前的酒上。梨花酿,她最爱的酒。汉白玉的杯,透明色的酿,指节分明却分外白净的手构成了如此美的画面。

梨洛低眉偷笑,便伸手拿过他桌前的杯。不多久,壶便空了。“呃,抱歉。”她摇摇空空的酒壶,无害地笑笑。注视了好久的他眼里似乎有了温度:“无妨。”声音似天籁,却仍是透着一股淡漠疏离。

梨洛从怀中掏出一块镂空玉佩,放在桌上:“有事可来虚妄谷,算是还你的酒钱。公子,再会了。”施礼,便回身飘去。“吱呀”一声,沉重铁门咧出诡异的笑,这凄厉的笑将梨洛的思绪拽回现实,就好像那铁门也在讥讽她。未几,着墨衫的男子缓步而出。她慌忙看向他,正如所料想的般,他风度一如当年,依然是那清冷的眸,只是平白无故多了些她看不透的东西,她就那么定定地望着他。似有感应,男子在老树旁站定,久久凝视,若有所思。隐在树里的她冷汗涔涔,好在那男子并未有何举动,只轻喃一句:“当年,你为何负我?”

三年前,无望园里那唤作无邪的男子拿着信物来虚妄谷寻她,只求母妃平安。孰料,竟连她的面也未见。他在谷外跪了七天七夜,却是未有任何希望,他在左右的搀扶下颤微而起,双眼无神,“原来神竟是可以负约的,梨洛,你好狠的心。”

两行清泪无声滑落,晶莹的泪滴落在往生丸上。她并没告知他,那七天正是她要渡天劫之时。为了他,她散尽五百年修为破了那劫,为了他,又弃了五百年修为熬制此丹。待出谷时,却是人走茶凉。留给她的,却只有对她莫名的恨了。

微风起,衣袂扬,匆匆行人,心还是痛了。梨洛施法,回了虚妄。

御花园里,皇后正同无邪赏花,一直不作声的无邪说:“母妃,为何有一人一直出现在皇儿的梦里?”“那人怕是在你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皇后看着他,欣慰地笑。“因与人有约,未曾告之于你。母妃这病本就是那唤作梨洛的姑娘所医,这病,耗了她千年修为。她怕你于她有愧,便恳求我不要告知你。于是母妃便同你父皇商议,作了那出戏,将你关到那牢里去,免得你听到什么闲言碎语,可如今你竟一天天消瘦下去,母妃不忍,便将此事告与你,皇儿,跟自己的心走吧。”

七天后,朝歌太子因东宫走水,薨。

虚妄谷里,却平白多了位无赖,天天黏着谷主,言行举止令虚妄的鸟儿见了都要羞好一阵。“叫什么无邪,我看叫无赖好了。”梨洛望着他,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洛洛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好了。”他负手立在她身旁,看她生气的样子,这样的日子,够了。

挽情,离人归;无殇,岁月稳。一心,便容不下他人。

《桃夭》

上古有鸟,名为翠微,是鸟善鸣。通体蔚蓝,生于空,逐日而飞,死不触地,触地失声,浴火重生,涉水化为流萤。

十九岁,慕宇便成了皇帝最得力的助手,他巧用计策,离间敌国盟军,协助凉王篡取了盟主之位归顺朝廷。凉王大摆筵席宴请诸将士,以示感恩。将士们借着醉意互相打趣,话里尽是些粗鄙字眼。慕宇皱起了眉头将眼光转向别处,借着狂野的火光,慕宇注意到祭台高起的中央处有人在跳舞。

时光在那一刻逆转,她一袭纯白羽衣在火祭台上跳着舞。她脚上戴着镣铐,腰间缚着长绳,手腕处以红线系一只小铃。火祭台下堆满桃木,新伐的桃枝上缀着花苞。有人点起了火。桃木毕毕剥剥,桃花受到了温度旋转着开在火中,转瞬又被火所吞噬,长夜无声,桃花开尽,一朵又一朵。时光仿佛在此处打错了拍子。祭台上的女子舞姿轻柔而缓慢。星辰、火光、凄风、歌声与她构成一种微妙的黏合,幻化出千万种迷离之境。

她拖着沉重的锁链,手腕上的小铃清脆地响着,她是戴着枷锁的舞者。异样的情愫便在他心中扎下了根,将它的汁液输入血液,然后,从他眼角逼出一滴泪来。他走向祭台面向她站定,女子的舞步顿了一下,他对她说:“跟我走。”女子不明白来者的用意。“跟我走。”他又重复一次,语气坚定,不容置疑,像他一贯发号施令的口吻。他没有给她犹豫的机会,便将她拦腰抱起,在一片人仰马翻的混乱场面中逃离那繁华的盛宴。

朝中倒太子的舆论越来越高,忠臣都将慕宇作为继承王位的不二人选,皇上为了避免骨肉相争将慕宇封为武王,封地在江都一带,他倒也乐得与她相守。新帝即位,北方蛮夷虎视眈眈,皇帝启用武王出征漠北。

正是南方连绵的雨季,他要出征她也不便送行。但隔日就收到武王大破敌军的消息,三天后一只信鸽寄回了他的思念——明日与敌军最后一战,等我。她不语,等是她幻化为人的宿命。只是命运仿佛再将她推向更可怖的深渊。战败的消息压抑着城中的空气,烛光凝在她脸上化滞不开。

真的再见不到了吗?可是好想见你。她的身体愈来愈轻,她的手指越来越透明,她的眼里始终流淌着蓝色的忧郁。

北方,凄雨弥漫着烟雾,寒风夹杂着尘埃,死亡的气息威胁着每个角落。兵士只剩五百然而朝廷的援军迟迟未到,他紧紧地握着拳头,脸上显出与年龄不相称的干练与决绝。身后是万千敌军,面前是惊涛骇浪。他转过身去,萤光将他的脸庞照亮。他冲入敌阵,像失去了痛觉,血肉横飞、刀光剑影,一切己与他无关,他只是受不了心里忽然被抽空的感觉。他跪在血泊中用力将戟折断,翻新的木茬划断了他的生命线,拉扯着他的爱情线,然后深深地嵌入他的掌心之中。你后悔吗,遇见我?没有回答,雨继续下着,是有人在天空中哭吗?

潮退后,河岸变成了一片桃花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谁来吟诵凄美爱情的落慕?她放弃了与火重生的机会,溺死在情网之中。那句没有回答的话,千百年后依然开在满山的桃花之中。

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月歌辞》

“去苏城多少钱?” “一百二,按人头平摊。” “什么时候走?我着急。” “包车现在就走。” “我只有一百块,我还得回来。你帮帮忙吧。” 她见他爱理不理的了,便开始物色别家。

他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她的背影,懒懒地打了个呵欠:“别问了,全城统一价。你第一回上这坐车啊?”

喜侬当然是第一次到这里坐车。她的座驾足够买几十辆眼前的这种车。只是,现在说这些也没有意义了。车钥匙已经被她父亲没收。不仅如此,银行卡被冻结,电话也上缴了。想联系棠棠求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号码。去车站买票,柜台上的人第一时间通知她父亲把她押回了家。

北风里,她像只瑟缩的鹌鹑。

“你帮帮忙吧,周大哥。”喜侬瞥了一眼车台上的名片,再次哀求。 周志明把脸撇向别处。在喜侬看来,他是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帮她。其实他是害羞,不知道自己以物易物般的请求该不该在这时说出口。 “那你也帮我个忙吧。我不收你钱。” 居然和三年前瞿朗的请求一模一样。

在柏林飞国内的航班上,瞿朗就注意到了喜侬。转机回苏城,他再次发现了她的身影。上了机场大巴,瞿朗径直走到她身边坐下。喜侬这时才笑了笑:“是你啊。” 相遇少而短暂,问名字或留号码则显得突兀。 但接下来的事不是突兀就能形容的。瞿朗说:“你能帮我个忙吗?冒充一下我女朋友,就一天。”

喜侬倒没有大惊小怪:“报复前任?糊弄家长?”瞿朗一副不知从何说起的表情,喜侬就没有接着追问太多,爽快地答应了。棠棠经常说喜侬有菩萨般的慈悲,见不得众生吃苦,乐于点化超度。结果,这次拔刀相助让临时工喜侬获得了正式编制。她成了瞿朗的女朋友。

喜侬看着面前的周志明,有些意外地问道:“什么忙?” 周志明笑了:“反正不会是什么坏事儿,至少不会影响到你的人身安全,如果你敢,就坐上来。” 周志明的车开得超快。看着那些在暮色中渐渐倒退的村落,喜侬十分怀疑天黑前他们能不能到达。这个念头刚刚闪过一秒,周志明的车抛锚了。 喜侬问他还有没有备用的。周志明置之死地而后生地调侃起她来,“男的可不像女的,会准备那么多备胎。” 喜侬没心思和他玩笑,催他喊人过来拖车。 周志明在风里挂了电话。他朋友在帮人接新娘,明早才能来。

“走吧。”周志明说,“先到镇上弄碗热汤喝。” 喜侬嘟哝着,说她想回家。周志明说:“今晚下雪,明天上冻,你这双高跟鞋要是比我的车皮实,半路不出故障,估计怎么着后天也到家了。” 喜侬说:“你先说清楚,要跟我交换的是什么事?” 周志明瞟了他一眼:“你应该不会忘记瞿朗吧?”喜侬和瞿朗在一起足两年,喜侬事后都觉得两年都像在做梦。

三年前喜侬应瞿朗的要求冒充他女朋友,现在想来也是奇妙。那天瞿朗只是带她去爬山,日头不晒,瞿朗一身运动装,但喜侬以为是要见家长啊,虽不是真女朋友,但也要给面子啊,所以捷克莱斯新款连衣裙配普拉达高跟鞋。站在一座大山下,喜侬看着瞿朗都快哭了。虽然穿高跟鞋爬山也是蛮拼的,但喜侬从不怕挑战,更何况还答应了人家。

喜侬摆着手臂,尽量一级级阶梯都走得稳稳的,瞿朗在旁边跟看企鹅走路一样:“你怎么那么可爱,爬山还穿高跟鞋。”“你又没和我讲,还怪我。”喜侬嘟囔着,一个趔趄。瞿朗扶住,手抓住喜侬的手,后来就没再放开,也没有什么言语。后来喜侬干脆脱掉高跟鞋。两三个小时才爬到山顶,山风一阵阵吹过,好是惬意。喜侬心中也有一阵阵风吹过,也那么惬意。下山时喜侬脚起水疱,瞿朗一直扶着她下山,喜侬没有打电话叫人来接她,除了去厕所时打给棠棠一次电话,抒发一下她的情感,棠棠说她已醉。到山下瞿朗背起喜侬,喜侬对瞿朗说道:“虽说我也爬过不少的山,但这次你可坑惨我了。说好的女朋友怎么成爬山的汉子了。”

瞿朗一笑:“到底谁坑谁了,我这不也做着背你的奴仆吗。”瞿朗背着喜侬到一家科技馆。喜侬撇着嘴要走路:“这算什么,冒充你女朋友就是陪你爬山陪你逛科技馆的。怪不得你没女朋友,都把她当汉子啦。”瞿朗笑笑不说话,带她到最高一层。“闭上眼睛。”喜侬照做。只听到推门的声音,瞿朗扶她走几步,她睁开眼睛,愣住了。

天文馆。灿若繁星,果真如此。“愿与你共看繁星。”瞿朗的声音传来,“久伴你旁。”

结果是喜侬成为瞿朗女朋友,可是如果真的可以长久,喜侬做梦都要笑醒。两年里他们去过很多地方。瞿朗走了,喜侬也找不到当初的天文馆了。更多时候喜侬是和棠棠睡在一起,棠棠都陪着她,可她孤独成梦,梦里却又繁星灿烂。他们连正式分手都没有,瞿朗就一张字条:久伴我再也做不到。他们就到此为止。喜侬看着面前的周志明:“记得和我说要交换的事吧。”她没问周志明瞿朗的事,她有些怕知道他的近况,也许别人也有资格让他背,可那一直是她的专属啊,瞿朗是她的梦啊。

周志明在前面走着:“帮录一首歌就好。”说着他们走到镇上,周志明带喜侬吃晚饭。了解喜侬是富家千金,为了寻找瞿朗从家里逃出来,这次是她最后一次任性,目的地在苏城,那是瞿朗以前笔记上描写的地方。周志明什么都没说,天亮后车到了,周志明带喜侬到达苏城,找到他朋友,让喜侬录歌。喜侬自然遵守诺言,唱到一半却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歌词是这样:也不知黑暗包围了多久/人们都沉睡/孤独在睁眼的一瞬间/被天边耀眼的星光绚烂/你是我最耀眼的瞬间/远方是宿命刑场/愿留给你灿烂星光/不能陪你走到白头/不与你合葬/我多想从远方赴你一面之缘/可我熄灭在天边/任时光流逝带走信念/岁月枯荒/孤独也没有归途/可你是我最灿烂的星光

喜侬怎么会不知道父亲会干涉这段感情,怎么会不知道瞿朗接近她是有目的的,怎么会不知道他将父亲公司的机密泄露出去,怎么会不知道父亲是怎么逼他离开的,她怎么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是怎么样的,可她甘愿陷入瞿朗的圈套,一年里她找的也许不是瞿朗,而是爱,可是哪有什么能比得上瞿朗献给她的一片星光?这首歌是瞿朗为喜侬写的《月歌辞》,托付周志明,若她到苏州便给她,瞿朗的爱从假到真,可最后还是利用喜侬才从她父亲手上逃出来,他怎么能再让她爱个烂人。

可他不知道,他是喜侬生命中最闪亮的星,他走后,喜侬孤独成梦,梦里繁星一片。

《再见,何安》

白沫始终记得那一天,十五岁的午后,她穿着人生第一双达芙妮

,美美地去校园。

那一天,漂亮的云,如同火烧,燃在半天,又像玫瑰欲染,点在唇边;她踮着脚,幻想着自己是芭蕾舞者。

何安就是这时出现,一百八十度抛空,完美三百六十度旋转——“呱唧”落地,一听就骨折得不轻……在学校,没人不识何安。何安是高中部风云学长,之所以风云,不是因为多么优秀,而是因为本该优秀,偏偏不肯优秀;但依然很多女孩喜欢,因为他有张好看的脸。如今这张好看的脸,正对着她说,救我……他驾摩托车,摔在她面前——那么美好的小白兔救王子的一刻,电视剧里,女主一定飞过去抱着陌生人男主惊恐迷乱,喂喂,你没事吧!

而那一天,白沫却一脚将何安踢开——他!压坏了她的达芙妮。而何安,就是在白沫这随心所欲的一脚中,喜欢上了她。据说,何安出院第一天,就扑到白沫班,深深鞠了一个躬,说,我喜欢你。我要追你!男生们起哄。白沫收拾起书包,说了句,神经病。声音努力地大,遮住心跳。

白沫很优秀,年级第一属于她;何安也向着这种优秀努力,他认为,白沫喜欢。一年后,何安成了名副其实的风云学长,安分得令校务主任想抱着他哭。

两年后,何安高考。他去白沫班,引得一群女孩子脸红,他走到白沫桌前,依旧直接,明年你去哪座城市?白沫收拾起书包,依旧说,神经病。声音很小,遮不住的是,心如擂鼓。

何安高考后,去了上海。走时,他找白沫,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扰你!你高考后。嗯。我再来打扰!白沫依旧收拾书包,想说,神经病。却只是张张嘴。白沫一直记得这句“再来打扰”。

一年后,高考下成绩。下着大雨,她和朋友一起吃鱼丸,何安突然出现,雨水打湿他好看的脸,他将一个盒子塞进她怀里。他特意请假回来,只为将它送给她——一个拖欠三年的赔偿,三年前,他弄坏了她的达芙妮。她拆开,一双漂亮鞋子,Prada。他说,别人说,穿Prada的女王,可白沫,无论穿达芙妮还是Prada,你永远都是我的女孩。

后来,填志愿,白沫放弃北京,在父母吃惊的眼神里,填了“上海”。上海。何安。她去了上海,他已不再。惊诧。莫名。辗转知道他电话,拨过去,刚开口,我是白沫……对面嘈杂,他挂断……很久,发来短信,我出国了。又很久,他说,谢谢。因为你,我变得优秀……他还是那么特立独行,连分手都如此特别,不!怎么能算分手?就从来没在一起……

做不了他的女孩,那就做自己的女王吧,无论穿Prada还是达芙妮。就这样,这世间,又多了一个叫白沫的独立坚强的姑娘。只是,后来有雨的天气,她都会想起他冒雨而来的夏,如果当时,自己挽留他,说一句,比如,鱼丸不错,来一串?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四年大学,复工作六年。十年,时光残忍,弹指一瞬。校庆,她衣衫得体,优雅地回校园。那一张张年轻的脸,突然想起十三年前,何安,就这么霸道着年轻的脸,走进教室,深深鞠了一个躬:我喜欢你……身后突然有人喊,白沫。

她回头,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身边,车窗落下,是那张熟悉而陌生精致的脸。 是何安,白沫的心漏跳了半拍。他的脸依旧俊朗,棱角早已被磨平,平添几分成熟的气质。“你……你回来了。”白沫在他的面前变得不知所措起来。“嗯,好久不见,你过得好吗?”何安问道。“还好。”白沫笑了笑。“校庆要开始了,我先到那边去了。”何安微笑道。白沫突然很感谢校庆的开始,打破了这个僵局,十年,就算再炙热的感情,终究经不过岁月沉淀。

校庆结束之后,几个事业有成的老同学提议让这几年的毕业生都聚一聚。席间,白沫一眼就看到了别桌上的何安,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淡定从容,那种感觉是让白沫陌生的。聚会散了之后,白沫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辆黑色的轿车突然停在她的旁边,“上车!”何安的语气里带着不由分说的味道。白沫上了车,闻到了他身上微微的酒气。“何安,你喝酒了,快停车。”

何安停了车:“你还会关心我的死活吗?”他的语气里带着她熟悉的霸道,仿佛他们又回到了最初。“白沫,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冰冷。”“是,我就是这样,何安,十年了,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从你离开的那一刻起,你就应该明白,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白沫,你知道吗?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出国。当年我的离开是因为我爸爸的公司破产了,又欠了一身债务,我们一家逼不得已,卖了房子,搬了家,那段日子,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我不敢去见你,我已经没有资格了,我消沉,萎靡。可是我忘不掉你,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每当我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想到了你,我想你还在等我,后来,我终于成功了。”

白沫顿了一下,心里像什么被撕裂了一样,生疼。“何安,不要再说了。”白沫强忍着眼里的泪水。“白沫,我们还能回去吗?我……我还有机会吗?”他在等,他在等一个他追寻了十年的答案。“对不起。”白沫让自己的语气尽量冷淡。“是因为李轩吗?你喜欢他吗?”何安问道。这几年,他虽然未见过白沫,可是他却时时刻刻关注着她的生活。他知道李轩对白沫照顾有加。“是。”白沫不敢看他的眼睛。“白沫,以前我只是觉得你不想去爱别人,原来你只是不爱我。”“何安,忘了我吧。”白沫的心底泛起了无尽的酸楚。

一年过去,就在白沫以为自己将要平静地过完自己剩下的时光时,一张突如其来的结婚请帖打破了她的宁静,是何安的,他要结婚了!白沫心里仿佛什么被打碎了,再也无法愈合。

她终究还是参加了他的婚礼,精致的妆容掩盖住了她的憔悴,她是和李轩一起去的。新娘很漂亮,他们很般配。仪式结束之后,何安向白沫走来,依旧是那个微笑,那年夏天,他就这样走来霸道地向她表白,那年夏天,他也是这样在校庆上跟她说好久不见。“白沫,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你做我新娘的样子,一定很美吧。谢谢你,让我学会了怎么去喜欢一个人,学会试着为她变得更优秀。”

婚礼结束,“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病?”李轩问道。白沫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得了白血病,在校庆之前就检查出来了,医生说她活不过三年,她曾经幻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穿上洁白的婚纱嫁给何安,可那一天终究只能出现在梦里了。

梦里依旧是那个夏天,她穿着何安送她的达芙妮,笑着对他说:“何安,再见。”

《梧桐树下的梦想吃货店》

18岁的夏天,冉小颜第一次独自远行。

她坐了一天一夜的船,在天明时分抵达一个叫云上的古城。清晨的码头很冷清。沙滩上,一个男孩支着画架在画画。他眉眼清朗,稚气将脱未脱,十五六岁的样子。他画的是日出。冉小颜礼貌一笑:“画很美。”男孩不说话,只是笑笑,微红了脸。

石板路,老建筑,街边满是梧桐树。阳光逐渐炽烈,她不知该往哪里去。不经意地转身,男孩竟在她身后!她大惊:“你一直跟着我?”男孩的脸红透了,他在画纸上写:住对面那间旅店吧,那是我家。冉小颜就这样住进云上老旅店203房。她正在收拾行李,敲门声响,男孩站在门外,手里端着矿泉水瓶,瓶里插着月季,他送给她,并在纸上写:我叫黎阳,你呢?她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轻声问:“你不会说话?”黎阳点点头。她蓦然心酸。她翻出一包饼干给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饼干,小熊饼。”

黄昏时,黎阳又来找她,他写:黄昏的云上很美,我免费当你的导游,带你去转转!他骑一辆黑色的小轮车,还买来泡泡水。她坐在后座上,一边吹泡泡,一边看天上的云朵。最后,他们来到江边看日落。冉小颜问黎阳:“你为什么跟着我?”他写:因为你神色不好,令人担忧。

她有了倾诉的冲动。她说:“我的梦想是考上海边的一所大学,那学校很美,校园里到处都是凤凰树,而后门外就是大海。可我考砸了,只能上大专。但我喜欢的男生考上了那所学校,我表白了,可他说:“对不起,我对你没感觉。”黎阳默默听着,将一块小熊饼丢进嘴里,咔嚓咔嚓吃着,他提笔写:但至少你能亲口说出,不是吗?

冉小颜心有触动。他又另起一行,写:有两样东西别人抢不走,一是吃进肚子里的食物,一是藏在心里的梦想。做个有梦想的吃货,你就无敌了!她看纸片时,他也看着她,她的头发在夕阳里闪着光辉。她豁然开朗。她说:“如果明年这时候我很好,我一定来看你。”

第二年,暑假开始,黎阳每个清晨都在码头等冉小颜。他一边等一边画画,他画日出,画旅人,画码头的热闹景象。他相信她很好,也相信她会来看他。她终于来了,却不是独自一人,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和她并肩而立。她介绍说:“这是我的同学林小龙,我带他来旅游!还是住你家的老旅店哦!”

冉小颜离开前,无意间听到服务员议论,说老板的儿子是个怪人,明明会说话却发了哑誓,不怎样怎样就绝不说话。她马上跑去问黎阳:“你会说话?你为什么发哑誓?”他写:我的梦想是考中央美院,但父母反对老师也不看好,为表明决心我发誓,考上美院之前绝不开口说话。

冉小颜震惊,这个清瘦温和的男孩,体内竟然蕴藏着如此沉默坚韧的力量!她说:“你明年高考后,不管结果如何你都要通知我!”她的意思是,如果他如愿,她来庆贺,如果他未如愿,她来安慰。他写:那只准你一个人来。她笑了:“小屁孩。”她已觉察他的心思,但她不能当真,他才不过17岁。何况,她以为,他这份心思很轻很轻,它不会和时日一起成长。

黎阳没能考上中央美院。他在体检时被发现有轻度色弱,任何美院美术专业都不会录取他。他只能选择相关的专业,比如广告设计。这个残酷的现实像一根尖锐的针,将他梦想的肥皂泡毫不留情地戳破了。他跑到江边,对着长江嘶吼,直到声音喑哑。他体会到冉小颜当年的心情。他给她打电话。她安慰他说:“无论如何,没有人能阻止你画画。你等着,我就来看你,十五号到二十号之间,不定哪一天。”他天天跑到码头等,十五号她没来,十六号她没来,十七号她还是没来,十八号天降大雨,十九号江水暴涨码头被淹没,云上古城区陷入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洪灾。二十号洪水淹没了老旅店。

二十一号洪水退去,街道一片狼藉,通讯恢复了,可冉小颜的手机怎么也打不通。黎阳跑去码头航讯处,问:“这几天有客船来云上吗?”航讯处的人说:“航道都被冲毁了,哪有什么船来?十九号倒是有一班船从山城来,不过在巫峡翻了’听说没能全部救上来。”黎阳拒绝将这个坏消息和冉小颜联系起来,他无比坚定地想:冉小颜一定是爽约了!她一定是忙着恋爱去了!

九月,黎阳去山城读大学,广告设计专业。他的大学就在冉小颜大学的旁边。他不知道她的专业,也不知道她的宿舍号码,她的手机仍然打不通,他只能去她的学校晃悠。他幻想,他走着走着她就迎面而来,阳光映在她脸上,她像天使那么美。

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他始终未能遇见她。但他仍坚信,她安好。冉小颜的确安好,但她不在那个校区了,她考上了校本部的本科。她很清楚,她只有先考上本科,才有资格考她梦想大学的研究生。她的确搭乘了十九号那班客船。她获救了,但背包和手机都沉到江里去。她想,江湖这么大,总有人走散,然后相忘。她和黎阳,不过如此。可她却经常想起他,她打算再去一趟云上,去老旅店找他。

当小颜再去云上时,客船停靠在新城码头。码头旁也有沙滩,但再不见那个画画的男孩;崭新的城市一眼望不到头,哪里还有老旅店?想念在一瞬间袭来,强烈汹涌不可抵挡。她想念那个夏天绝望的自己,想念那个将她从绝望中挽回的男孩。她忽然想,如果那年他不是16岁,而和她一样是18岁,她会不会当时就喜欢他?

她回到山城,林小龙带着玫瑰来接她,她折下一朵别在头发上,说:“对不起。”这一刻,她忽然原谅了18岁那年拒绝她的男孩。他和她都一样,不过是遵从内心的意愿。

冉小颜考上了梦想大学的研究生。冉小颜25岁,研究生毕业。她回到山城,那里有她深深想念的人。她走进一条陌生的小街。街口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它和云上老旅店门口的梧桐很像。树下有一家小店,门楣上一个招牌:梦想吃货店。

她心里一震,狂奔过去,店内货架上摆满了花样繁多的饼干,还有她最爱的小熊饼。收银台上摆着一块牌子:店主忙,想吃自己拿。电脑前,店主正在为一组漫画上色,漫画的主角是一个女孩,表情和她极其神似!她难以置信:“请问……”

店主抬起头来,正是黎阳,他已是一个颇有气质的男人了。他望望冉小颜,又望望门外的夜雨,再摸了摸自己的脑门,他说:“我无数次梦想着你走进来……我……我……”他激动得语无伦次。

《男神快到碗里来》

岳维妮的手机响个不停,刚一接通, 那头火暴的声音传过来:你的快递,快点来拿。

学校门口停着一辆三轮车,火暴叔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绿色T恤的男生,岳维妮认识他,那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男神。 岳维妮用目光搜索写着男神名字的包裹,他叫丁维犷,这名字,放眼望去,一股猥琐的味道扑面而来。 岳维妮回宿舍,她买了两件黑色蕾丝内衣

,结果,里面是一堆男式袜子!手机响了起来,岳维妮能听出对方的声音是笑着的。

对方说,你是岳维妮吗,我是丁维犷,我们拿错快递了,我一会儿到你宿舍楼下,你能下来吗?

岳维妮的大学生活其实不轻松,但是她发现了一个勤劳致富的方法,那就是“抽奖”!岳维妮通过研究发现,参加一百个活动,总有几个能够中到奖,大到电脑手机,小到饮料,岳维妮开了个网店倒卖这些奖品,生活费没问题,居然还小有存款。

岳维妮的人生,不求大富大贵, 但求安安稳稳。可这样的她,竟然当着两个班同学跟男神丁维犷闹翻了! 那天岳维妮他们的实验在大实验室,中间休息的时候丁维犷班上一个特油嘴滑舌的男生跑来,对岳维妮笑嘻嘻地说,小A,听说你是抽奖达人啊。

开始岳维妮没反应过来,傻傻地问,为什么叫我小A啊?男生笑,岳维妮瞬间反应过来,她直愣愣跑到丁维犷面前,冲他很大声说,丁维犷你太过分了!整个实验室的人都听见了,全场突然安静了下来。

过了三天,岳维妮收到了丁维犷的道歉短信,短信只有三个字,对不起。岳维妮没回。

秋天布满了整个校园。这个秋天丁维犷来找岳维妮了,他看中了岳维妮店里的一套化妆品,要买来送给女朋友。他跟岳维妮说当面交易吧,我请你吃饭,上次的事是我不对,给个机会让我钱人不在乎钱,可是我在乎,你这样使坏,让我后面的日子怎么过,你太卑鄙了!

冬天很快就到了。

岳维妮放假没有立刻回家,在市里的一家超市做促销。第四天,她遇见了一个人在门口广场拥有财富的人,才瞧不起财富。表现一下。 那天吃的是牛排,丁维犷竟然贴心地一点一点帮她切成小块,推到她面前。岳维妮看他切牛排的样子却有点走神,他真是耐看型的,越看越喜欢。

跟丁维犷吃的那顿饭让岳维妮觉得跟男神距离近了一点。 不过,丁维犷给了她六个差评。这让岳维妮崩溃了。

岳维妮清醒过来。去找他的路上她气不打一处来,一看见他冲上去给了他一记耳光,她自己惊呆了,丁维犷也惊呆了,岳维妮打完更委屈了,指着他的鼻子大声说,你这人也太阴暗了,我知道你们有搞路演,可是,他一高富帅,这是兴趣爱好还是什么呢?她想了很久始终没有问她。

岳维妮在超市当了十天的促销员之后,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她拎着行李到学校门口坐车去火车站。丁维犷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站在她旁边笑嘻嘻地看着她。

丁维犷先开口的,怎么着,上次你打了人,你还有理啦? 岳维妮转过来就跟他吵,你太过分了,我打你都是轻的!

丁维犷仍然笑着对她说,那件事我很抱歉,但真不是我干的,不过我也有责任,对不起。 岳维妮受不了他说对不起的样子,想到那天他当路演主持人的事,忍不住问出来。

丁维犷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你怎么知道的!丁维犷沉默了一会儿, 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家摊上事儿了。 丁维犷家原来是开药厂的,一年前因为行贿被查,药厂被查封,丁维犷的爸妈都坐了牢。 丁维犷对岳维妮说,你能帮我保守秘密吗?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我不想别人知道。

那个寒假岳维妮过得格外开心,每天丁维犷都会发来几条短信,以前很少在乎手机会不会响的岳维妮,变成了手机不离身,没响还会产生幻听的那种人。开学一个星期了,岳维妮却从未看到过丁维犷。

丁维犷退学了。

岳维妮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好像听到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一群女生在宿舍叽叽喳喳议论这件事。

时间一天一天遗落在指缝里,转眼大学生活就这么结束了,丁维犷再也没有出现。 岳维妮凭借自己的努力进了一家知名外企,待遇很好,但也很辛苦。

岳维妮的网店不卖那些奖品赠品了,她爱上了烘焙,用小盒子装好, 卖给喜欢的人。她觉得这个店让自己暖洋洋的,虽然不挣什么钱,却好像一直充满希望,有生活的期待。

秋天总是来得那么快,岳维妮从来不知道,秋天还是一个相遇的季节。 她在弥漫着各种药品混合气息的药店里看见了丁维犷。他没有注意到她是谁,兀自递过宣传卡片,彬彬有礼地说,小姐,我们公司现在做推广,可以参加抽奖活动哦! 岳维妮抬起头,目光相接。 岳维妮好像回到了当年,她接过他递过来的卡片,看着他的眼睛说,中奖的赠品是什么?是男神吗?抽中了我留着自己用!

岳维妮与丁维犷走在秋日清爽的大街上,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掉了叶子, 铺了一地, 软软地踩在脚下。岳维妮心里无比温暖,因为她在听丁维犷讲故事。 从男神变成打工仔,丁维犷谁也没有通知。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药厂当包装工,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几个月后,他成了流水线上包装最快的工人之一。 后来,他被调到了市场部,负责销售,再后来,他被猎头推荐给现在的公司。今天他是来帮忙的。

丁维犷笑着说,我现在已经不是你们的男神啦,更不是什么高富帅,家里还欠着一屁股债,这种情况,怕是连你当初中奖的那些赠品都不如了吧! 岳维妮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没等他说完就握住他的手,对着天空说,赠品卖不出价钱,那就留着自己用好了。 两个人谁也不看对方,兀自拉着手站在秋天的阳光里。 岳维妮知道他不想得到任何一点怜悯,可是,如果告诉他这是爱情呢?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就蛮横地霸占了她心里的某个地方,像癌细胞一样慢慢扩散,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这大概是岳维妮一辈子拿到的最满意的赠品了。

《兰若寺的梅》

五百年前,我只是兰若寺中一株不起眼的梅树,任谁见了,都不会为我停下脚步,注目观赏,只因我的外表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光秃秃的树干,蜡黄的叶子,活像一位生命垂危的老人。

转眼间,两百年过去了,我身旁的花草们早已成精,跑去人间游玩了,而我依旧在兰若寺中混日子,但比往常更加孤独。过了没多久,我便在心里认定了一只狐,她叫小倩,是只妖,专门吸男人的魂魄,而我从未害怕过她,或许是因为她每一次做完这件事,都会感到心莫名的绞痛,然后每次都会到树下休息,看着她沉静入睡的样子,我便认为她是好妖。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小倩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原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却在有一天被打破了。

那天,小倩照常在兰若寺中抚琴等待路过的书生,果不其然,一名书生走进了兰若寺,只见他衣衫破旧,却十分干净,长得也还算清秀,我不由得替他待会儿的命运有些惋惜。可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书生竟然没中小倩的美人计,还呆头呆脑地要给小倩看门,我对他的想法不由得改变了,等那书生熟睡后,小倩本想取那书生魂魄。不料,被一个道士搅了局,小倩只得慌忙逃走。我本以为,那书生明白后便会离开兰若寺,没想到,他却留了下来。有一日,他抚摸着我的树干,笑着说:“你现在虽不开花,但树干直立,有不屈不挠之意,若开花,必定是全天下最美的一株。”听了他的话,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是什么感受,但我在心里把他当成了朋友。

一个月过去了,没想到那书生竟与小倩相恋,并住到了兰若寺。通过小倩与那书生的交谈,我知道那书生叫宁采臣。有一天,宁采臣要为小倩作画,小倩便坐到我的树下,画好了以后,我看到画上小倩的身后立着一棵树干直立,令天地都黯然失色的梅树,可那怎么会是我呢?小倩提出了我的疑问。宁采臣说:“我想这就是它日后的模样。”我被感动了,发誓一定要变成这样。

幸福的日子转瞬即逝,没多久,我担心的事发生了,小倩被抓走了。

最后一次见到宁采臣是在小倩被抓走的七天之后,他仿佛老了十岁,回到兰若寺只拿走了那日为小倩作的画,那幅有我最美风景的画,看着宁采臣孤独落寞地走出兰若寺,我知道他该离开了,并且很久都不会再回来了。他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有冰凉的液体滑过我的脸颊,是泪吗?我苦笑着想。可我怎么会流泪呢?我是一棵无心的梅树,我应一生无喜无悲,怎么会流泪?这是我此后几百年也解不了的疑问。

今日,我又照常化作人形,走在大街上,一幅画吸引了我的视线,而拿着那幅画的人,正是我等待多年的宁采臣,我跟着他来到了一间茅屋,里面走出来一位与画上一模一样的女子,他们把画挂在墙上,两人相视一笑,我哭了,嘴角却是弯的,原来这些年来,我依旧陪在他们身边,从未离去,他们的世界里一直有我的风景,我最初最美的风景。

《用整个青春与你告别》

“梁羽溪,我们爱你!”“小溪,小溪!”台下簇拥了无数尖叫的粉丝,台上的梁羽溪一袭淡雅的白色裙衫,乌黑长发垂在腰间,朱唇微启,干净美好得像是一幅画。

这是她的新书签售会的现场。梁羽溪看着这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陌生面孔,恍惚中想起昨晚沈熠晨在线上对她说:小溪,你现在真的红了。然后,他的头像就暗下去了,再没亮起。没人知道,从十五岁开始,她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沈熠晨在一起。

7年前的梁羽溪,留着学生头。南京中学是远近闻名的重点高中,能考到这里的,都是尖子生,梁羽溪是其中一个。艺术节是全校的盛事,学校通常会停课两天,校园里锣鼓喧天。沈熠晨唱了一首歌。他一张嘴,喧嚣的现场立马安静下来,唱出的每个音符都像是从人心间滑过。

曲毕,台下呼喊着想让他再来一曲。女主持叫住沈熠晨:“从现场抽取一位幸运观众来跟熠晨学长对唱一曲好不好?”“好!”大家热情高涨。

少年微微一笑,说:“12月24日对于我来说意义深远,就请现场1224号座位的观众上台来与我一同演唱一曲吧。”短暂的骚动后,主持人在台上一遍遍地说:“请现场1224号观众到台上一下。”是的,那晚有幸跟沈熠辰对唱的幸运观众就是她。他们唱了《屋顶》,那是梁羽溪最喜欢的歌,可惜她唱得一点都不好。

那一刻,梁羽溪突然很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是那种能歌善舞的女生。

艺术节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再见到沈熠晨。高考在即,高三的学生人人自危,奋笔疾书,沈熠晨也不例外。听说寒假时沈熠晨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面试,一举通过。梁羽溪心里有为他前途明朗的丝丝喜悦,也有即将与他失散天涯的点点伤悲。梁羽溪没有想到,在沈熠晨毕业之前,她还有机会走近他。

四月的南京已经开始热了,梁羽溪那位对汉服颇有研究的表姐送给她一条白色对襟襦裙,那天梁羽溪鼓足勇气穿上去了学校。在教学楼一楼大厅一侧的角落里,梁羽溪看到一群人,凑上去一看,人群中间是沈熠晨和一个女生。“沈熠晨,别傻了,我不可能跟你在一起!”女生的语气带着一种伤人的笃定。“可以告诉我原因吗?”眼前的沈熠晨令梁羽溪心疼。“因为我心里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你。”女生的一字一句地答道。

人群外的梁羽溪听到这句话,推开人群,冲到沈熠晨身边,握住他的手,对眼前的女生说:“我叫梁羽溪,是他女朋友,请你离开他!”女生望了一眼梁羽溪,不屑地说:“穿成这样,你顶多也就像个李莫愁,成不了小龙女。”围观人群强忍笑意,像是跳起抖肩膀的舞。沈熠晨抽出被她握紧的手,颓然地倚靠在墙上,淡淡地说了句:“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哦。”她有些尴尬地叉着双手,像是在等待着什么。“谢谢你,梁羽溪。”

高考红榜贴出来的时候,梁羽溪看到沈熠晨的名字在最高出傲视群雄,那一刻她突然撇撇嘴,难过地流下眼泪。沈熠晨去了北京,离南京千里之外的城市,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声乐系。

秋天的时候,她收到他从北京寄来的快递,各式各样的北京特产,还有一张精致的贺卡,上面写着:小溪,北京的秋天很美,好好学习,早点来这里。她把好吃的分给同学,将那张贺卡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她小声地说:“沈熠晨,我一定要走到你身边。”

梁羽溪努力起来的样子不容小觑,原来成绩就不错的她终于在高二下学期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年级第三名的成绩优秀到让大家吃惊。那天她给沈熠晨打了个电话,兴奋地说:“我很快就能去北京跟你团聚了。”电话那边的沈熠晨也很快乐:“小溪,我知道你一定行的。小溪,我新交了女朋友,是我们的系花。小溪,我参加北京地区的唱歌比赛进了三强,很快就有唱片公司公司跟我签约了。”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梁羽溪却听得眼泪都掉下了,无声地挂了电话。

她在高考前的最后一周,实在抵抗不了身心的双重压力,选择弃考。那一刻,她就像个败兵一样落荒而逃。

七八月转瞬即逝,看到身边的同学收到一张张录取通知书,梁羽溪把自己关起来,哭肿了眼睛。九月份各大高校陆陆续续开学,沈熠晨没有等来的梁羽溪,他只是以为,她去了没有自己的远方。

头发留到齐肩的时候,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了这样一条新闻——“歌坛新秀沈熠晨遭排挤,歌迷散去,恐被公司雪藏”。她从枕头底下掏出那张银行卡,看到上面的数字,倒吸了一口气,这是她写字赚到的钱,但仅凭这些,想要帮到他,实在杯水车薪。于是,她开始把手里那部五万字的长篇紧急赶稿,废寝忘食昼夜开工,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结稿,接下来有东奔西跑走找出版社。终于,看着银行卡上多出来的数目,梁羽溪笑得很开心。他用那笔五位数的存款,买了很多张沈熠晨演唱会的门票,并且跑到他的贴吧发帖子免费赠送给他的粉丝。她一遍遍地用那个叫“唯念1224”的ID耐心地给大家回复:“请大家支持沈熠晨,谢谢。”

沈熠晨开演唱会的时候,有不少在贴吧领到免费票的人去捧场。相比前几次的惨淡,这次还算不错。演唱会要结束的时候,他想大家鞠躬表示感谢:“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唱歌给大家听了,我知道公司的安排,今天在这里,我想公开宣布退出娱乐圈,我想,我真的不太适合这个圈子。”坐在一旁的梁羽溪,忽然觉得心跳漏掉了一拍。

沈熠晨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并不吃惊。贴吧里发帖的ID,他一看就知道是她。“你为什么永远都是一副救世主的姿态?当年我被李鸢甩了,你挺身而出,如今我要被雪藏,你也出来救场,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用啊?你不要以为我真的会被感动会喜欢你,我滥情的很哪!”他眼睛猩红,像是有一股怒火要喷薄出来。她努力挣脱他,哭着跑开。沈熠晨颓然地倚靠在墙上,小溪,你这么那么傻?

梁羽溪的第二本书姗姗来迟。新书上市前夕,公司铺天盖地地宣传,她也终究没让大家失望,被多家媒体评选为“畅销书女王”“新锐美女作家”“新任言情小天后”……“梁羽溪”这三个字被更多人知晓,而退出歌坛的沈熠晨,找到了一份普通的工作,过着朝九晚五,波澜不惊的日子,他买了本她的新书。

他通宵看完,看到他在后记里写道——这些年,你一直是驻扎在我心底的那个人,我赴汤蹈火。倾尽一切,为的是有一天能名正言顺地跟你在一起。到最后,我发现,原来是我爱你的方式不对。我燃尽了自己的青春,却无奈地发现,有一种坚持,叫渐行渐远。原谅我,因为我真的很想爱你。

梁羽溪当然不知道,他俩初见,并不是在十五岁那年。那年,他六岁,她四岁,他们还上幼儿园。12月24日是他的生日,但是他的爸妈忙着闹离婚,忘了他的生日。只有她,朝他挥舞着手中的棒棒糖,说:“妈妈买给我的,送你一个,这是爱的味道。”他清晰地记得,那个棒棒糖,是草莓味的。高中偶遇,她并没认出他来,这并不稀奇,因为后来他跟着妈妈改嫁,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沈熠晨。妈妈希望它能像一颗璀璨的星星一样,有着光彩熠熠的一生。

那年的艺术晚会上,他认出了她。却没相认,那是他心里有别人,父母离异像一道难看的伤疤盘踞在心间,不想被提及。再后来,它像一株生命力顽强的小草,不断出现在他身边。幼年的温暖提及,他想靠自己给予她好的生活,好好疼爱她。无奈命运这只翻云覆雨的大手一再抓弄,他们的人生好像不断在错位。

小溪,即便我是一颗璀璨的星星,我最想照亮的也只是你那片天空。到如今,我发不出一点光亮,照耀不到你,只能祝你,一切安好。

《十五岁的白月光》

小椿十五岁那年春天生了一场病,重度肺炎。那个春天真是难熬,就像窗外没完没了的沙尘暴。

刚入院的时候,会有朋友来看她,叽叽喳喳的,时间久了,大家都忙功课,也只是打电话和她八卦一小会儿。儿大多数时间,她就半躺着那里,看透明药水一点点进入自己的血管,像寂寞无语的青春期。

窗子外面的春天快过完的时候,小椿床边的窗台上出现了一盆花,有小小的粉白色花蕾。她问了护士。护工和病友,没有人知道是谁放的。她就每天给那话浇浇水。松松土,盼着盼着花就开了。又过了几天,窗台上又多了一个巴掌大小的鱼缸,只有两条小鱼。她反正没事做,看书之余就伺候那两条小鱼,换水喂食。

诡异的事一再发生,一条鱼明明就要死了,却在第二天奇迹般的活蹦乱跳了。小椿仔细观察过,那条鱼分明被人换掉了。小椿一下子觉得日子有趣起来,她猜测着鱼和花的来源,脑袋里有种种故事,就连去卫生间也会加快会病房的脚步。

有一天,她做雾化回来,邻病房的老奶奶急忙喊她:“小椿啊,我看见有个男孩子刚刚从你的病房出去了。”小椿冲向电梯,电梯里面有五六个人,用排除法,把目标锁定在角落里那个穿帽衫的男生身上。看起来和她年龄相仿的男生,个子高高的,耳朵里塞着耳机,帽子遮住了小半张脸。小椿在他旁边站定,用眼睛瞄他。她想,他长的还蛮好看的,干净的气质。

在他走出电梯门的刹那,小椿伸手扯住他的胳膊。——喂,花和鱼缸是你送来的吗?男生吓了一跳,脸都红了。——哈哈,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是送给你暗恋的女生吧?不过你送错房间了,傻瓜。

十五岁时怎样一个年纪呢?她可以情窦初开,像一枚酸酸甜甜的果子;她也可以纯白天真,仍如一张没有涂抹过的画纸。十五岁的小椿,显然是后者。

男生在小椿大方热情的注视下,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最后闷闷的“哦”了一声,就落荒而逃。小椿回到病房,看见自己的床头放着一本初三的学习笔记,应该是那男生送来的。小椿抱着花和鱼缸,胳膊下夹着学习笔记,挨个房间地走,寻找着和自己一样堵初三的女生。

但是,直到她出院,她也没有找到这个女生。而那个男生,再也没有在医院出现过。春天就这么过去了,带着一点悬疑,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而夏天的开场,就是小椿要参加的中考。放榜那天,她在状元榜上看见了那男生的照片,原来他们还是校友呢。小椿没有去任何一所高中,她尚在病中的时候,父母就已经着手为她办理留学手续。她的未来在伯明翰,做孤独又坚强的小留学生。

十五岁终究会过去的。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当青春渐渐浓郁,女孩子们在一起谈论“最浪漫的事”,小椿总会想起那个走错病房的男生,想起那些没有送到主人手里的花、鱼缸、和学习笔记。想到也许会有一段故事因为男生的失误而没有开场,小椿就觉得有点遗憾呢。

后来,那一段小小的记忆也渐渐在时光中模糊了。只是,她再也不会知道,如果她当时把那本笔记翻到最后一页,一定会看到一行钢笔字。——罗小椿,我可以在A中等你吗?

十五岁的许多故事,都没有回声。

《这一天,给你的歌》

~Do~

那天,在教官喊了“向右转”的时候,男生何敷和女生马馥同时犯了浑,在一堆转向右边的人里双双面朝了左边。偏偏教官也犯了浑——当那句气如山河的“你,还有你!那个何!何……何马!敷馥!……给我出列!”何敷和马馥,便在九月的晴空下,收获了足以改变他们整个高中生活的绰号。“何马”,“敷馥”,“河马夫妇……”

以前只有过印象淡薄的随意一瞥,却因这五分钟不到的交集,被莫名冠上了“夫妇”的称号。这显然不能叫人接受。只有努力撇清关系。

男生何敷说,“她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OK?”女生马馥说,“谁再把我和他拉一块儿说,我跟谁急!”他们并未事先约定,却同样以诚恳的态度、坚定的口吻,在舆论面前拼命将彼此拉进了“人际交往的黑名单”。

这是成功的结尾。也是失败的开始。

~Re~

失败开始于,何敷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马馥。

之所以一直没往心里去,是因为何敷满脑子都是“如何抹消绰号”。直到意识到彼此真被众人划进“不可能在一起”的范畴时,那些原本被忽略的点滴,才终于放大进了视界。何敷突然觉得有些遗憾,他疑惑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马馥。但凡能问出这样的问题,答案已八九不离十。

仅仅是一个瞬间,当马馥的眼神擦过何敷的视线,何敷就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节奏美妙一如他眼里的那个女生。

何敷于是知道,自己的的确确是喜欢上马馥了。

~Mi~

但何敷不知道的是,马馥也的的确确喜欢上了自己。 区别只在于马馥发现自己喜欢上何敷,比何敷还早了两个月。

那一天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她去小卖部买口香糖,买好走到门口,何敷与她擦身而过,校服在马馥身边掠过阳光与风的味道,明亮清爽一如身后的声音——“给我一盒Extra。柠檬味的。”自己的嘴里,和何敷嘴里会是一样的味道啊。马馥心想。想得自己有点恶心,有点害臊,还有点想傻笑。正午的阳光洒下来,仿佛一只粗糙的大手,轻易就将她捏出一脸热红。

就是这样。喜欢上了何敷。

两个月后,当何敷终于发现自己喜欢上马馥时,马馥对于何敷的喜欢,已经足够塞出一床又软又厚的被子。

~Fa~

何敷无法摆脱对方那句“谁把他和我拉在一起我就跟谁急”——他曾对马馥说这话时的坚定很是赞赏,却没想到,这句话如今成为心中磨不掉的刺。

他叛变了。那么她呢?何敷不敢乱猜。以己度人的下场多是自作多情,不但傻,还很惨。没有人知道何敷喜欢马馥。更不会有人知道,他是怎样从边边角角探听到马馥的电话号码,并在手机里隆重地存成一个“?”号。是怎样混在一堆人里起哄外班男生朝马馥表白,并在女生一句“我有喜欢的人”的拒绝里,又喜又忧地失眠了大半个星期。又是怎样埋头苦练了将近一年的吉他,只为能创作出一首送给马馥的曲子。

没有人知道。马馥也不知道——即便那首送给她的曲子,何敷曾在她面前弹奏过两次。第一次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某届校际表演大会上。何敷被宣传委员半逼半求地推上了表演台,表演原创吉他弹奏加独唱。马馥居然听出来一眼的泪光闪闪。歌曲的名字叫《这一天,给你的歌》。当这曲子和这词结合在一起,从那个名叫何敷的男生身上传递出来时,四周的空气便仿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银,闪耀着光芒却又拢得人全身发紧。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So~

那次惊艳表演之后,何敷俨然成为校园红人,一时间很有几个低年级学妹追着他跑。一个比较剽悍的,甚至对外宣称“那首歌就是写给我的”。“那个……那首歌不是写给×××的。”某天放学后,楼梯口,何敷对马馥说。

这是双方第一次单独说话。夕阳的余晖潜进走廊,像是好心肠的贼,偷走了空气里的躁动,糅进大片带着杏色优柔的静谧。——“那你是写给谁的?”——“我是,写给你的。”

这样的对话,何敷在内心演练了不下千遍。连回复里那个逗号的停顿,他都拿捏好了恰当的节奏。

但马馥只是愣了愣。“哦。”她回答。

这结果比起“表白失败”,更要让何敷郁结。即使不喜欢我,但只要多少有点好奇心,都会问一句“那你是写给谁的”吧。

~La~

马馥不问,其实是不敢问。

尽管当时的暧昧氛围,多少让她产生了“会听到自己名字”的预感,但只要这预感不是百分之百的确凿,马馥就不敢问。真可怕。居然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

何敷只能按着男生一条筋的思路,把马馥的那一声“哦”,理解成“对自己完全没兴趣”。所以当何敷在高考前的班会课上第二次在马馥面前弹奏那首《这一天,给你的歌》时,他压根儿就没敢看向这首歌的女主角。

“这首歌不是送给那个×××的。”弹奏前,何敷趁机又澄清了一遍。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但的确……是送给某个人的。”台下女生们“哇,好浪漫”的尖叫,混着男生“哥们儿快说是谁”的调笑声潮水般涌来,何敷彻底丧失了将视线投向马馥的勇气。

而马馥又一次地,流了眼泪。

~Ti~

送给某个人……的“某个人”,会是谁呢?

但她依旧没有胆量去询问。马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偷偷将何敷的歌声录进自己的手机。然后,设成手机通讯簿里某个秘密号码的专属来电铃声。是的。她和何敷一样,花了大力气偷偷抄来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和何敷一样,大胆地在电话联络簿里将它标志成“?”号。却也和何敷一样,连给对方发条火星短信都没有勇气。

三个月后。苍白的毕业。

~Do~

至于一年半后,何敷偶尔在街上看到马馥的背影时,他是怎样鼓起勇气拨打了对方的号码,又是怎样惊愕地听到对方手机里传出那首熟悉的歌……已没有了详述的必要。毕竟很多时候,花大力气描写倾诉,还不如一首简单的歌,更能深入人心。

这一天,给你的歌/你听懂了吗/这一天,给你的歌/你会喜欢吗/你在这一天,听我给你唱出这首歌/那是我说不出口的乐与忧/总有一天,我也会听到/你哼出这首给你的歌/这是给你的歌也是给我的歌

《众生相碰,梦到剧终》

他微笑而来,她的智齿破土而出

整整一个夏天,雨初的右半边脸都是肿的。牙床肿,她开了消炎药,吃得天旋地转地晕。心情不好,跟李乔伊逛街,头一晕,糊里糊涂买了三千块的PRADA红标休闲运动鞋。李乔伊是大小姐的款,她买没问题,雨初小门小户的,买几本书都要掂量一下,却这么浪费?

雨初的半边脸都是木木的,人也恹恹的。她劝自己说:从小到大,都没浪费过,浪费一次又怎么啦?雨初是浪费得起的,虽说她跟老妈两个人相依为命,但是半路爱上别人的老爸会用金钱弥补雨初,那些钱都在一张牡丹卡里,雨初从来没动过。那天不知哪根筋搭错,用它买了鞋。上午八点,雨初提着鞋盒子逛到学校后面的小跳蚤市场。溜边蹲下,低着头,不像是卖鞋,倒像是狗血电视剧里的插草卖身。身后的大槐树上,蝉儿们齐声合唱,歇歇,再唱。

整个右边脸都是木的。这鞋怎么卖?你看着给!雨初说完话抬头,却发现说话的人站在隔壁攤子前指着一双乔丹运动鞋。雨初的脸红了,他的嘴角往上翘,脚挪了过来。全新的,三千块买的,你……给多少都行。雨初都觉得自己是疯了,或者是骗子。那人的嘴角继续可恶地翘着:我为什么要买女鞋?给你女朋友啊!说完,雨初抿着嘴笑了,牙疼。他掏钱了,只数出一千二。好吧,一千二就一千二,可以吃一个月饭还有富余了。他把鞋盒放在她脚下,说:送你。说完转身走了。雨初愣了两秒钟,什么意思,他以为她……

喂,等等!雨初追上去,把钱塞到他怀里:你慷慨什么,钱又不是你挣的,你不买算了。雨初气鼓鼓的样子很可爱,树阴处,人黑白剪影一样,童花头,厚厚的眼镜片后面是小鹿一样怒火中烧的眼睛。我不叫喂,我叫陈程。他仍是微笑。他把钱塞还给她:剩下的欠着,如果你信得着我的话。他的牙齿像广告里的海狸先生。就在那一刻,雨初觉得自己那颗包在牙床里的智齿破土而出。她也终于明白自己买那双鞋的意义所在。陈程,好老气的名字啊。说完,雨初捏着那些钱快速逃离。她的脸红成了草莓,她不想让他看见。

李乔伊捧着那只鞋盒回来时,雨初有些愣神。李乔伊说:我就知道陈程一定是遇到了你这个笨蛋。不是笨蛋谁会把新鞋贱卖成这样啊!哦?哦!雨初落在笔记本上的手指打出了一串乱码。那鞋又躺在了雨初的床上,它像是送不走了。

隔一天,雨初看到李乔伊挂在陈程的手臂上招摇过市,原来,他就是她新换的歌王,据说唱陈奕迅以假乱真。雨初站在甬路的尽头,槐树叶被风刮了一地,蝉们集体失语,天空制服般灰冷。陈程与李乔伊飘到雨初面前,陈程的手像摸西瓜一样摸了一下雨初:Hi,卖鞋子的小女孩。雨初笑了。告诉你一个规律:乔伊的新男友都要请我吃顿饭。乔伊暗中掐雨初,雨初也觉出了自己的某种恶毒。陈程手一挥:没问题。

三个人去吃水煮鱼。雨初很能吃辣,从小就是如此。李乔伊用白水涮着鱼片,吃得嘶嘶哈哈。很快,雨初就跟陈程聊到一起,陈程也喜欢日本推理小说,也喜欢看皮克斯动画短片,雨初一直在笑,以至于发觉自己这只灯泡太亮时,乔伊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

那一次之后,雨初有意消失在陈程的视野里。不被一个人看见,或者说不看见一个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雨初喜欢到学院后面的小树林里读书。阳光透过树的缝隙落下来,明明暗暗的,整个人都是安静的。那天东野圭吾的《白夜行》,雨初看得很入迷,以至于豆大的雨点落下来时,人慌成了一只仓鼠。然后她看到从树林另一侧跑出来的李乔伊和陈程,陈程的衣服披在两人身上,两人跑得像袋鼠。然后,两个人停在雨中,一个吻粘住了雨的脚步。雨顺着雨初的头发往下灌,天还真的很冷。

那本书落到地上,很快丑了脸,做出怪样子。雨初很想哭,但是哭什么呢?从来陈程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哭不是很奇怪吗?雨初得了感冒,一起感冒的还有乔伊。陈程第一次进了女生宿舍,他站在乔伊的床前,低声跟她说话。雨初躲在被子里,几乎不能呼吸。乔伊起身去洗手间,雨初坐起身,跟陈程打招呼,她说:我在小树林见到你。陈程摸了摸雨初的头说:卖鞋子的小女孩,看到少儿不宜了吗?雨初觉得陈程很孟浪,很……亵渎她的喜欢。

冬天来时,雨初跟系里一个长手长脚大蜘蛛一样的男生走到了一起。他帮她抱着被子出去晒,也帮她提着暖瓶打开水。雨初安之若素地享受着他的好,然后她想自己能给他什么呢?她想像乔伊吻陈程那样,那吻应该像清甜的樱桃吧!好几次,雨初跟蜘蛛男在小树林里,阳光在他身上一跳一跳的,雨初像想要实施罪恶的罪犯,努力压抑着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于是,也只是在走出小树林时拉拉手。雨初的智齿又开始隐隐作痛。她去了医务室,医生说没关系,只是有些上火而已。

冬天那样冷,雨初那样冷,蜘蛛男不再陪她去小树林了。某一天,雨初在小树林碰到陈程,隔着两棵树的距离,她说:等乔伊啊!她不想问这句的,这句却不安分地溜了出来。他笑了笑,不置可否。然后就那样隔着两棵树的距离,他们聊起了最近看过的书,居然有很多重合。他说:你微博吗?微博里有人很有才,说缘分就像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童话。

雨初看着地面,轻轻地笑了,她的微博上也写过这句话。但是此刻她说,翻得经意,你知道那就是你的童话,又怎么样,你的童话也许是别人的麻烦……雨初还没说完,陈程就站在了她面前,按着她的头,吻专横霸道地落下来,不像清甜的樱桃,有些……黏或者是不清不楚,雨初只记得自己有点厌恶那些闯进嘴里来的口水……她推开他,像被污辱了一样,快步走出树林。

陈程追赶上来,雨初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陈程说:对不起。雨初说:你不会对李乔伊这样!陈程说:我跟她分手了。雨初站在原处,觉得人变轻了一样,伸手给了陈程一巴掌,她说:你无耻。雨初没猜错,李乔伊跟一个韩国留学生混在了一起。雨初坚信陈程是受了刺激把自己当成了替补。

那些天,她谁都不理,大蜘蛛不知哪得罪了雨初,只好陪她去小树林。冬渐深了,小树林实在不是个看书的好地方。雨初也不看书,只是随便走,在一棵树和另一棵树之间。然后她看到了陈程,她像只松鼠一样蹿到大蜘蛛面前,踮着脚捧着他的头吻上去,大蜘蛛受宠若惊紧紧抱住雨初,雨初的头落在大蜘蛛的肩上,清清楚楚看到陈程脸上错愕的表情。

雨初不再去小树林,只是安安静静待在宿舍里,拒绝接听大蜘蛛的电话,也拒绝他好意送来的早餐或者是晚餐。她觉得自己不配,这样坏,用一个人的爱情来忘记对另一个人的爱情,自己跟陈程有什么区别。穿着厚厚的蓝黑色羽绒服,像个大笨熊走在校园里,天总是灰的。雨初会做噩梦,梦到侦探小说里的情形,醒来,全身都是汗。

某一天,李乔伊坐在雨初的床上,拉着雨初的手,说:喜欢他,就跟他好吧!别为难自己。什么?雨初眼镜片后面的眼睛黑白分明。陈程,你跟他挺合适的。雨初有些恼。李乔伊,你是谁啊,我跟谁好,用你钦点吗?李乔伊倒是笑了,她摸了摸雨初的头:傻丫头,你夜里说了多少梦话你知道吗?我都告诉陈程了。雨初愣在那里,然后拉开被子蒙在头上。这算什么呢?这是什么意思呢?

雨初的牙又肿了起来,然后她晕倒在了餐厅里,猝不及防地,人像一只落地的汤匙一样。大家把她抬到医务室,然后120呼啸着把她拉进肿瘤医院。雨初在急救车上醒了过来,她说:没事儿,我只是长智齿,我吃了过多的消炎药……瘦瘦的医生冲她笑了一下,不知为什么,雨初似乎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陈程是临近傍晚时分走进雨初的病房的。雨初穿着竖条格子的病号服,她拉着长袖子给陈程看,她说:像不像斑马?陈程摸了摸她的头,手里的盒子放在她的床上,是那双辗转的运动鞋。他说:好了就穿上,有什么舍不得的?雨初笑了,像个被宠溺的孩子。然后又哭了,像被委屈偷了糖的孩子。陈程说:好起来,我带你去四峰山看鸟,春天就要到了……

每个人的手中都握着一个人的幸福,不多不少,陈程,你的手里握着我的幸福吗?雨初的话很轻很轻,像小雨点落在新发的小树叶上。陈程没有回答,他的吻落到她的脸上,唇上,这次,雨初尝到了清甜的樱桃的味道。只是,那些看不出眉眼高低的眼泪来搅局,這幸福有点苦涩。那些淋巴都是什么呢?它们藏在人的身体里的很多个角落里,然后,一起出来暴动,太过分了。

夜里,雨初这样想自己的那些淋巴。她对它们说:让我谈完这一场爱情,然后,随便你们,好不好?仇人一样的父母齐齐亮相医院里,雨初就觉得大事不妙。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到枕头上,夜面无表情。依然像个怕黑的孩子,一路奔跑,呼啸过往

那些淋巴闹的事还不算大,只是一些炎症,但是大夫说:有病变的可能。陈程笑了,大夫总是危言耸听的。他们总是说:要是再晚来两分钟……雨初被陈程的话逗笑了。她说:别忘了,你是学医的。陈程说就是学医的才要会说这些话啊!你知道许多病人都是怎么死的?多半都是被医生吓死的!雨初不再跟陈程贫嘴,她把自己的书挑了很多本送给陈程。陈程问:干吗,人没嫁过来,书先送过来吗?像林黛玉家的手帕子。雨初拿书打了他的头一下,她说:让你提前做功课,不然,我看过,你没看过,在我面前露怯,就是帅哥我也不喜欢!哦,卖糕的。陈程做痛苦状。两人耍花腔。

然后到了寒假。雨初回家的车是夜里一点的。候车大厅里人满为患,雨初就那样靠在陈程的肩上坐在角落里,手握着手。她说:在跳蚤市场,我抬头见了你,我就知道你是我等的那个人,很奇怪……然后你跟李乔伊走在了一起,我知道你们会分手,你们是那么不同,但是,我想就是你们分手,我们也不会走到一起,你翻书翻得太快,错过我这么好的童话了……陈程的唇凑上来,还好,错过开始,没有错过结局!雨初没有回答,火车进站了。

坐到火车上,雨初紧紧地抱住陈程,久久不松开,列车员喊送站的赶紧下车啦,陈程拍着雨初的肩膀说:过年,我去看你,乖!雨初松开胳膊,陈程飞快跳下火车,火车缓慢开动,灯光与陈程都渐渐地落到了后面。雨初的泪水弥漫,她的包里装好了退学手续,父亲出钱让她去美国留学,也治病,父亲说:家里奶奶和姑姑都是死于淋巴癌,他希望国外先进的医疗可以挽救雨初……

火车在崇山峻岭间穿行,一想到再也看不到陈程,再也牵不到他的手,雨初的心像被怪兽攥在了手里,之前所有的坚强灰飞烟灭,她依然像个怕黑的孩子,一路奔跑,所有过往呼啸而来……

《写给栀子花的情书》

初夏的小镇,草木葳蕤,风轻云淡。

清晨,和煦的阳光照射窗前,一缕一缕地散落在课桌和讲台上。我不经意间瞥见她课桌的右上角处放着一个玻璃瓶,两朵洁白的栀子花相依相偎。望着摇曳生香的栀子花,我的心止不住地兴奋。于是撕下一张小纸条,写上“你的栀子花从何而来?”让左边的同学一个又一个地,横穿整个教室,送给她。她正要伸手接纸条时,语文老师从背后使劲地咳嗽了两声。她的脸颊顷刻泛红。语文老师拿过纸条打开一看,便走到我的桌旁,笑嘻嘻地说:“小伙子,情书很含蓄嘛!”

那年,我们正读高二。一张小纸条竟然成了一封情书,我诧异。就算情书吧,我想,算是写给栀子花的。下课后,我跑到她的课桌旁,还是那句:你的栀子花从何而来?她莞尔一笑,说:“我家园子里的啊。”我“哦”了一声,告诉她,那不是情书,转身就跑开了。

次日的清晨,到教室早读,远远地,我就看见自己的课桌上插着两朵栀子花。走近,瞧见花瓣上还滚动着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我扭过头朝她望去,她的桌上也有两朵栀子花,而她正埋头读书。我撕下一张小纸条,写上“栀子花真得很香!”

枯燥的早读,有了栀子相伴而变得明媚轻松。在一潮又一潮的朗读背诵声中,我轻轻地哼唱起何炅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青春,纯纯的爱……每天两朵鲜艳的栀子花,一个月的芳香,渗透我的课桌,书本。年少的心房,暗香浮动。

她走读,我住校。我们似乎没有交流,只是偶尔我会写些散词断句,用一张小小的纸条,去感谢她带给我的芬芳。日子就这样在花香中悄悄溜走。有一天,我走进教室,发现课桌上没有了栀子花的踪迹。四处寻觅,她的窗前也只有一摞高高的书本,遮掩了她的眉梢。我知道,该来的,该走的都必将顺应自然。可心里的失落就像一片花瓣,跌荡枝头。我写给她,“栀子花在今天迷了路!”

这次,我看见她拿起笔,在我的纸条上写字。她小心翼翼地叠好,羞涩地递给同桌。几经转手,落到我掌心的是一只飞翔的纸鹤。我拆开,一枚墨绿的栀子叶,静静地躺在娟秀的字体上。“栀子花去远方旅行了,等到明年才会回家。”原来她也懂栀子花。相识能相知,在懵懂的年纪,是莫大的缘分。她说,我们一起等待栀子花回来吧!我欣然答应了。

一个约定,我们默默相守。烦闷的学业,让人心生浮躁。偷得闲暇,我就提笔,写下心事,折成一条窄窄的纸船,飞越教室,抵达临窗远眺的她。而此时,她每张必回。即便有时,白纸上只是一个“!”,或者一串长长的“……”。我们都爱上了栀子花,可她家庭突变,退了学。一日又一日的清晨,走进教室时,望着她空空的课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栀子花会回来的,她只是去远方旅行了。

经年复经年,变迁万象。高考,升学,我远离小镇,求学他乡,在城市立业,生根。可是依旧难以忘怀那两朵栀子花。每到初夏,行走校园时,看见几株栀子树,正悄悄打着骨朵,我便迫不及待地追上前,情不自禁地轻轻问一声:“你何时回来?”

《北京的秋天木樨香如故》

简樨是在高二刚开学时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书院行”期间第一次见到肖恩的。正值初秋,天朗气清,来自北方的冷空气裹挟着青草香,吹拂着正要结伴去旅行的少年们的额头。

走访的白鹭洲书院离豫章大约五个小时的车程。走访小分队都是从各个班级里挑选出来的,彼此并不熟悉。带队的王老师为了提升气氛,拿着话筒在大巴车的最前面喊:“肖恩,你出来给大家唱首歌吧。”

大约是话筒杂音有些刺耳,坐在倒数第二排的靠着窗正要睡过去的简樨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恰好看见少年拿着吉他,从容地走到大巴车的最前方,安然地在众人的目光下拨开弦来。旁边的女生们都红了脸颊,男生们都站起来起哄,而他眼神却自始至终没有投给众人一个,独自安静地低着头唱歌。至今,简樨甚至还能记得那个声音温柔地唱:“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当天晚饭过后,餐后游戏斗地主的时候,肖恩一共输了三顿麦当劳加上身上所有的零食给简樨。女生撇撇嘴:“呀,你都没有什么可以输了,我不玩儿了,多没意思。”肖恩洗着牌说:“最后一局,最后一局。”周围观战的人都迟迟不肯走,有人在简樨身边笑道:“你真是赌神啊。”不负众望地,肖恩依然输了,他拿起身边笔,在纸条上写了什么,递给对面笑成一朵盛开的向日葵的少女:“我的电话号码输给你。”少年澄澈的目光落在简樨的眼睛里,她被看得脸红心跳,耳朵根部染上了朝霞的颜色。倒是旁边起哄的人群炸开了锅:“哦,肖恩呀。”

青春期的少年们总是那样热热闹闹,次日游览坐落在白鹭洲中学里的白鹭洲书院时,同学们半开玩笑地把简樨和肖恩远远地甩在了队伍的最后。简樨开始还有点尴尬,玩儿着自己的手指甲问:“这是不赌不相识吗?”旁边的肖恩“扑哧”笑出声来,一瞬间,像是有什么融化开的声音。莫名地,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拿到的电话号码,简樨一次也没有打过,但是每次相遇攀谈的过程都出乎意料地舒畅。

高二下学期,简樨常在市立图书馆碰见肖恩,自习室低着一排排的脑袋放眼望去有些惨烈。偶尔肖恩会教她解不出来的数学题,他总是把步骤写得十分详尽,连简樨不记得的推论都会将推理过程标明清晰。简樨则会在每次小假期要结束的时候帮手忙脚乱的肖恩写两篇英语作文,结尾处标上两个小字:加油。

高三的运动会,简樨在100米起点处的草地上遇见刚刚结束比赛的肖恩,少年把包扔在地上,席地坐在了她身边,笑着问:“你想什么呢?”属于少年的馨香擦着她的鼻尖蔓延开来。那是他们第一次谈起梦想。

肖恩目光灼灼:“我们约定,一起考去北京好吗?”后来,高三第一次期中考试以惨烈鲜红的分数画上了分号,简樨看过文科班的排名表之后又跑下二楼去看理科班的排名表,那个从未跌出前二十的名字让她暗暗咬着嘴唇,还执着地数了数自己和那个名字的排名差。接下来的日子里,简樨的桌角贴上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上面用红笔写着一个数字,路过她课桌旁的同学看到便条总问她,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她摇着头笑而不答。但是细心的同桌发现,那个数字随着每次考试,都在慢慢变小。

那一年的初冬,简樨从班主任的办公室拿回了人民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表,两个月后,不负众望地接到了人民大学发来的面试通知。

启程去北京前,正是高三第一次摸底考试的前一天,简樨把桌子里所有的书和笔记本装进书包里,冬季天黑得格外早,走廊里昏黄的路灯次第亮起,简樨在楼梯口看到了肖恩。

少年拿着拖把,气息不稳,好像是从楼下跑上来的样子,女生黑色的长发侧梳在胸前,抱着一大摞书,灯光下微笑着的白净的脸让他想起那天在白鹭洲书院的下午,她指着书阁前面星星点点开着白花的桂花树说:“桂花也称木樨,因为我生在秋天,冷空气里的桂花香更加馨暖,所以取名‘樨’。”

肖恩原地看了许久,终于开口:“你面试加油。”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句鼓励来得恰到好处,简樨成了全校唯一一个通过人大自主招生面试享受高考降三十分优惠政策的学生。

六月,最终在千呼万唤中到来,高考结束的那天校门口人流攒动,远看甚至有些庆典的氛围。简樨在人群中踮着脚搜寻许久都没有看见肖恩的身影,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只好离开了学校。她却没有想到,自此夏天,肖恩就突然断了联系。无论是他的好朋友还是老师还是同班同学都联系不上他,直到志愿填完,放榜之后,简樨如愿去了人大,她才从肖恩班主任的嘴里听说,肖恩以几分之差和人大失之交臂。

简樨回家之后从手机里翻出她存了两年却没拨过一次的电话,踌躇再三,对着镜子反复练习好多遍安慰的话,才敢拨过去。而此时肖恩正在家里收拾东西,准备办理复读的手续。母亲再三劝他,他只是去不了最想去的那所学校,但还是有其他不错的选择的。

肖恩正把自己心爱的吉他装箱,放进书橱顶端的柜子里,手机在沙发上响过3声,他盯着屏幕上一次也没有亮起过的“樨”字,怔忪着,在铃声断掉又再次响起时挂断了电话。

八月末,简樨在机场换登机牌准备踏上北上的飞机时,肖恩就站在电梯旁,他既没有叫住推着行李箱的女生,也没有发信息给她,就那么远远地看着那个瘦削的背影背着书包消失在安检处。

高中过后的大学生活是那么满满当当,多姿多彩,尤其对热气腾腾还冒着新鲜劲儿的新生来说,更是如此。简樨自然而然也被吸引着,申请学生会,加入社团,周末和室友逛街、唱歌,像每个平凡的大学女生一样,充实忙碌着。只不过每次路过中关村的新中关门前看到地铁站附近的流浪歌手时,她一定会停下脚步,听他唱完一整首《那些花儿》。

北方北,她再未在人群中遇见一个哪怕和他相似的背影。

室友时而好奇,一直追问,简樨有那么多追求者,为什么却连约会都不曾有过一个呢?简樨坦然地回答:“我不知道你是否曾有过这样的心境,就是有这样一个人,假如你不能和他在一起,也不会有别人。”

北方的秋天只有吹乱枝丫的大风和冷空气,不曾有过木樨香。

大二开学的初秋的某个傍晚,简樨的室友下课后火急火燎地冲回寝室换衣服化妆。原来听说燕园今年的新生组了一支乐队,晚上要来学校小操场演出。

简樨随着人潮,也打算去看个热闹。

主持人简单的开场介绍之后,乐队的成员分别登台,主唱拿着麦,话筒的杂音和三年前大巴车上的话筒杂音一样刺耳,少年试了试音,他说:“我没有在演出之前废话的习惯,但是今天很特殊,简樨,树下穿白衬衫的姑娘,你还没有给我接风洗尘呢。”

人群窃窃私语,然后是大范围的骚动,人们的目光纷纷朝简樨的方向投过来,肖恩在人声鼎沸中依然那样从容不迫地拨着吉他弦唱:“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简樨在沸反盈天的议论声中,肖恩依然温柔的歌声中,汹涌地哭了出来。

此间少年,终于等到你。

《樱花少年,多希望你在》

阳明山上开满樱花的时候,去看花的人好多,你知道,我不会去人多的地方。街上的小贩开始卖马蹄莲,也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戴着花头巾,蹲在地上卖山竹。只是你不在,我就没有买了。

日常也会绕着东吴大学的操场跑上两三圈,旁边是篮球场,很多学生在打球,都是一群清瘦的男生,天冷的时候球裤里面还会套一条黑色紧身裤,腿变得好细好细,这样的打扮,我看了好几次才逐渐习惯。

到了四月下旬,我终于跑去阳明山看樱花了。绵延的花树,坠着冉冉的樱云,风一来,樱花纷纷落地,好像破败的爱情,无可挽留地离开。

我经常庆幸一件事,就是没有和你谈恋爱。跟你做同桌,很开心,虽然不足一年,但记忆却一直没有断过。高二分开,你在七班,每天晚自习结束,特地跑到你班上去等你,你却每次故意比我先走,你不知道我为此难过了好几次。后来,我也不等你了,换成在你走后,悄悄往你抽屉送东西。有一次是听班上女生说原来我们学校附近的山上有种樱花,我就跑到山上摘了好多回来,夹到书页里,压了好多天,然后放进一封信里给你,不知道你打开了没有,是不是看到了。

要跟你说的是,那不是樱花,是桃花。送信的那天晚上,惊心动魄。整座教学楼灯都灭了,我带着一种恐惧感摸进你们班。后来保安来巡视,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生以来第一次钻进了教室后面放扫帚畚箕的壁柜里,真怕自己的喜欢会连累你。现在你可以把这些事情当成笑话来听,我会陪着你笑,一起笑十七岁时的我们。那些被当作樱花的桃花,此刻还在吗?

在不在都不要紧,如果下次还能再碰见你,我要给你真正的樱花,是从阿里山摘回来的。阿里山的樱花开得要比台北的晚一些时候。

在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中,有一个叫小樱的女孩,是男主角安东尼的初恋,一直都在勇敢追求自己的情感和理想。我好喜欢她留着刚刚过肩的头发、撑着一把透明伞、脸上笑容绽放的样子。她对安东尼说了一句话:“不过想到有一场是在等着你,还是挺期待的。”我把这句话前后放了七八遍,每次听心里便暖暖的,好像看见满树樱花飘落,一个女孩儿站在树下对我笑。

如果记忆有声音,我最想听到的是你,说出这一句。现在,我们之间都很少联系。我深知我们之间只是同学一场,清水交情,没有太多交集,如戏散后,你往东,我往西,过往的岁月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相思。

想起王安石的《示长安君》:“少年离别意非轻,老去相逢亦怆情。”不知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可有幸再遇见你?好想回到那年的寒假,在长乐城关。

你穿着黑色很滑的皮衣,脸上几颗青春痘,皮肤还是那么白。我们说完再见,我目送你上了拉拉车。师傅把马达开到最大,车轰隆隆开走了。你的身影越来越小,永远地成为我记忆中的线头,只要一想起,一拉,就牵扯出所有与你有关的时光。

山上樱花开遍,多希望你在。

《牛奶里的爱情秘密》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

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成人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执子之手,在劫难逃》

我正拎着刚买的猪蹄儿往宿舍走,就在楼下看见一枚“超帅”级别的男生正抱着玫瑰,扯着嗓子喊“某某某,我爱你”。一抬头只见无数个脑袋如镁光灯一般聚焦着玫瑰男,在口哨声的千呼万唤之后,一女生羞涩而幸福地走出来,接过玫瑰,男生抱起她飞快地旋转,笑得和朵牡丹花似的,就差翻两个空心跟头。

我一脸惆怅地回到宿舍对梅子说:“如果有人肯为我这样做,我会毫不犹豫地飞入他的怀抱,才不会像那个女生那样扭捏呢!”梅子看我满脸的嫉妒,贼笑着说:“就你,你连屋都不敢出。”我拆着猪蹄儿的包装袋,信心十足地回敬道:“有人敢求,我就敢爱。”梅子一下来了兴致,“咱们就赌一星期的作业,怎么样?”我正对着猪蹄儿风卷残云,连头都没抬,直接比了个OK的手势,嘿嘿,本姑娘就等着减负了,天知道,高三的作业多得跟夏天的蚊子似的,灭顶之灾啊。

我终于深刻理解了我娘的那句话,人狂没好事儿,狗狂挨板砖儿。只是没有想到,报应会来得那么快。那天是我十八岁生日,我在十七岁生日的第二天就开始虔诚地祈祷,方宇桐千万不要再像以往那样恐怖,不要带我坐高得吓人的摩天轮,不要带我进鬼屋,下一次的生日礼物来得委婉一些吧!

当方宇桐捧着一大束多得足以把他埋在下面的桔梗花,站在楼下鬼嚎“静安,我爱你”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脑袋上面被雷劈得直冒青烟,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报应?我发誓就算隔着六层楼,戴着三百度的近视镜,我也能清楚地看见方宇桐眼中戏谑的笑意。

梅子看着我,一脸的贼笑持续中,“静安,我认输了,王子驾到,谁会不从呢?况且还是这么年轻的王子。”梅子故意把“年轻”的音咬得老重,语气“贱”得那叫一个彻底!我龇牙咧嘴磨刀霍霍,“开什么玩笑,他才十四,初中才刚毕业!”我目露凶光,在心里早把方宇桐碎尸万段了千万遍。

我这人从不记仇,一般有仇我当场就报了。如果有人敢让我赔了夫人,我就让他全家都变成兵然后折在这场战役里。我找了个空暖瓶,直接从六楼扔了下去,暖瓶在距离方宇桐三米左右的地方炸开,他纹丝未动,依然面带笑意,赢得阵阵掌声,甚至有女生喊,“帅哥,她不要你,我要。”不要脸!关你毛事啊!我打电话给方宇桐,“马上给我滚到人民公园去,别在这给我丢人现眼。”

他扬了扬手里的花,扯着嗓子喊,“我在公园等你,不见不散。”然后,口哨声四起,掌声雷动。我又气又恼,一蹦三丈高,可自由落地的时候,椅子跑偏了没接住我,“哧啦”一声,我疼得眼冒金星,低头一看新买的裤子,也被上帝召唤走了。我对着西柚色的裤子发誓:此仇不报,枉为小人。

等我气呼呼地赶到人民公园的时候,方宇桐正蹲在广场中央喂鸽子,孩子气的笑容,好似圣像中的天使般圣洁,让人不忍苛责。可一看到放在他脚边的花,我的愤怒立马死灰复燃,冲过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他也不还手,由着我像个泼妇般撒野。

等我打累了骂哑了,他抱着花把我拉到附近的蛋糕店,点了一桌子我爱吃的小型水果蛋糕,又出去给我买了大桶的果粒橙,周到体贴得好似小四岁的人是我。“快吃快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发脾气。”我是真饿了,气也差不多都消了,于是偃旗息鼓,对着蛋糕大快朵颐。

水足饭饱,服务员过来结账。我拿出钱包装腔作势,“我结吧。”“不用不用,我结。”我俩同时把钱递到了服务员面前,我满意地想这次面子里子全赚了,心想着哪个服务生会收女生的钱啊,可就在我偷笑的空当,手一松,钱被抽走了,“还是收姐姐的吧。”我一听当场吐血而亡,这个服务员肯定是芙蓉姐姐变的。

还好方宇桐这个小屁孩很够义气,“她不是我姐姐,请弄清事实再说话。”说着夺过服务员手里的钱,把他的钱往桌子上一拍,拉着我表情严肃地离开了这家店。

诸如今天这样倒霉无厘头的事情,从我认识方宇桐之后就再也没断过。我曾一度自比诸葛亮,才智无敌笑傲群雄,可方宇桐出现后,我才悲哀地发现我原来是周瑜,只有被活活气死的份儿。

第一次见到方宇桐的时候我十三岁,他才九岁,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不过已经初具了妖孽的雏形。我俩一起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途中他发了高烧,我一时被他的美色所惑,贱了吧唧的无微不至了一下,结果一入火坑深似海,从此幸福是路人。

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天才+天才=无敌。他要请我吃饭,以示庆祝和感谢。可任凭我再把良心喂了狗,也不忍心把魔爪伸向一个奶娃娃的腰包,看着他老实乖巧的模样,我逗弄他说,“古代救命之恩可都得以身相许,你区区一顿饭就想把我打发呀,没门!” 方宇桐看着我,十分认真地问,“静安姐,什么叫以身相许啊?”我用你很白目的表情幸灾乐祸地说,“就是你要嫁给我啊。”

“原来静安姐是在向我求婚啊,虽然你又老又丑,可爸爸说要尊老爱幼,所以,我答应你了。”方宇桐无视我眼中的熊熊火焰,就这样以近似施舍的口气对我的终身大事说三道四,完了,还低着头做羞涩状。靠!无语了。

回来的路上,我贯彻沉默是金的方针,老妈说了,能屈能伸,欺软怕硬才是真英雄。显然,这个鬼虽然年纪小,但道行远在我之上,还是不惹为妙。可方宇桐和我老妈是同类,人退一步,他追十步,你越示弱,他欺负得越带劲。

一会儿递水,一会儿讲笑话,一会儿潜心求教某某问题,惹得老师直夸这孩子虽小,可是懂礼貌体贴又进取,那表情就像方宇桐是张几百万的彩票似的,看得双眼冒光。而我,显然就是浪费两块钱买的那张废彩票,说我身为初中组的学姐,在小学弟面前摆架子,还说什么骄傲使人后退,这都挨得着吗!末了,方宇桐还假仁假义地说,“老师,我想静安姐应该是累了吧,上午照顾我,下午有比赛,肯定吃不消呀。”苍天啊,大地啊,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恶气啊!

从那之后,方宇桐就像一场瘟疫,在我的生命中铺天盖地地蔓延开来,无法治愈,无所不在。他以各种鬼都不信的理由抢占了我所有的课余时间,又天天送一些超级变态的东西。别人牵着男朋友的手花前月下,我就只能抱着他的臭衣服看他打球,俨然一奶娘。但是好在我俩都忘了那个什么乱七八糟的以身相许,小气如他竟然也没拿这件事耻笑过我,这也是他唯一令我满意的地方了。访谈节目中主持人总喜欢对年纪相仿的嘉宾开玩笑说“我是看着你的节目长大的”。梅子对我说,那是一种写作手法,叫欲扬先抑,是一种恭维。

我心中窃喜,这次有救了。前两天方宇桐做了一对米字刻,他刻的是狼,我的是狈,我一看就火了,谁会带这么低级趣味的东西,随手就扔进了桌洞,结果今天一找,乖乖的,没了。他平时最恨我把他送的东西弄丢了,因为他送的都是成双成对的,说是什么好兄弟有福同享,言外之意,此之丢失,彼之共难。

晚上,方宇桐忽视掉我要看韩剧的哀求,命令我必须出席他们篮球队的庆功宴。他这阵子是红运当头,刚跳了一级,球队又赢了市里的比赛,好不意气风发。一见面,他就盯着我的脖子看,嘴角虽然扯着弧度,却有些阴森,连其他队员看着我俩气氛都有些诡异。

我心虚得要命,端起酒杯,虚张声势地说,“姐姐我是看着你们这一帮人长大的,尤其是宇桐……”谁知我话还没说完,他就发飙了,抢过我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我也火了,“你疯了啊,未成年人是不许喝酒的。”他看着我,气得双眼通红,“你以为你有多大,未成年人难道就是错误吗?”看着他如此反常的竟然对我大吼大叫,我简直莫名其妙,拎起凳子把一箱酒全砸了,哼,老虎不发威,真当我是病猫啊,他估计是被我吓傻了,一张脸突然多云转晴,还是风和日丽的那种,招呼着队友重新买了饮料,纷纷落座,言笑晏晏,看得我目瞪口呆。

说实话,砸完我就后怕了,虽然他很纵容我,可当着兄弟的面被这样挑衅,任何一个男生都受不了吧,我已经有了必死的决心,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名烈女。可事实证明,其实方宇桐不是男的。还证明,嘿嘿,其实方宇桐对我没辙。

方宇桐越长越俊美,加上他骨子里的邪气,他成了当下最流行的那款帅哥。可以这么说,他喜欢的姑娘一个排,喜欢他的姑娘就是一个师。可是,至今他也没从这弱水三千中找到他的那一盘菜,而是整天和我厮混在一起,美其名曰,培养土匪气质,向静安同志靠拢。我看着他左耳上的光芒璀璨,想起了某个我喜欢的明星,笑容竟有些恍惚。

高考前夕,我和同学去留影纪念,选背景的时候我看中了一款蓝底的摩天轮图样,很温馨浪漫的样子,同学摇头反对,“摩天轮是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坐的,咱俩又不是同性恋。”“那这幅吧,桔梗花,也不错。”“静安,那你不知道它的花语是什么吗,真诚不变的爱啊。”

最后选的什么图案我记不清了,我的心一时间很乱,内存全部被回忆占据着,某个生日,某人,摩天轮,桔梗花,原来这些零散的片段是因为某种心情才被串联的,原来某些杂乱无章的存在是有规律可循的。

我在高考完后的同学聚会上大醉了一场,梅子说我酒品很好,没有什么疯狂举动,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掉眼泪,问我怎么了,我只说是舍不得。梅子还说方宇桐过来找过我,静静地看了我好久,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了。我笑着打断梅子,“方宇桐就是个小气鬼,他就是嫌我重,做了那么久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还是不管我。”“算了不说他了,说说你吧,你准备报哪儿,我看咱武汉就挺好,走到哪也不如在家好。”梅子转移话题问道。“北上R大,咱可是有志青年,这庙小,哪容得下我。”“决定了?真不怕自己后悔?”“喂,你什么意思?你就真见不得我飞黄腾达是吧?”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我看见地上一块块土地在洇湿,我听见某个人语气有些哽咽且言不由衷,梅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拍拍我的肩膀,“你知道的,我只希望你幸福。”

我抬起头,泪眼模糊地问梅子:“你们都知道了是吧?”梅子装傻充愣,“我们知道什么啊?”“就是方宇桐好像喜欢我这件事啊!”“对呀,我还以为全世界就剩你不知道了呢,看来这回是地球人都知道了。”

高考后的暑假里我发现了一部很好看的日剧《单身情歌》,讲的是一段相差十岁的姐弟恋的故事,情节迂回,结局圆满。

我打电话给方宇桐,限你十五分钟内出现在小爷面前,否则,后果自负。武汉的夏天热得全国有名,我坐在冷气十足的房间里,吃着冰激凌等待倒霉鬼的出现。

十二分钟后,门铃响起,打开门,方宇桐像刚出锅的面条,湿乎乎,热腾腾的,倚着门,慵懒的模样晃得人睁不开眼。“说吧,什么事。”语气幽怨而宠溺,我伸手就是一拳,“别给我装怨妇,再装,随便找个主就把你打发了。”“切,你舍得就行。”说着,他推开我的手,径直向冰箱走去,嘿,还真拿自己不当外人啊。

日剧很短,只有十一集,我俩一个下午就全看完了。看完后,他一边和我抢着果冻,一边满心欢喜地对我说,“真正的爱情,敢于直面世人的偏见,执子之手,至死不渝。”愉悦的笑容里仿佛飞出翅膀,比他平时伪装的冷酷更加魅惑,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被电到了。

我立刻转移目光,忽略他的喜悦,一脸轻松地说,“这是电视剧,你还真信啊,七老八十的时候十岁是不是问题,可那是半个世纪后的问题,这五十年你就不过日子了?”

方宇桐亲昵地拍拍我的头,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有些雾气昭昭,“丫头,你终于肯正视问题了!”我笑得有些底气不足,对不起,其实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因为,就算正视,问题也还是问题啊。

方宇桐拉过我的手放在胸口,笑容温柔得好似午后的阳光,似乎拥有洞穿一切的力量,“静安,我知道你报的是北京,也懂你的左右为难,其实我的心思你比别人知晓的都早,是不是?你只是不肯面对,你觉得我小,无法信任,可也正是因为我还小,所以我有力气填满你在我们之间挖的沟沟壑壑,我知道你需要时间,不管多久,我都会给。”

我深吸一口气,拍掉他的手,“干吗啊,八点档肥皂剧啊,你以为你是谁,装什么琼瑶男主角,恶心。”方宇桐,我不是不信任你,是不信任时间,等到我们成长到可以直面年龄问题的时候,或许,这个问题已经与我们无关了。你可知道,我们现在谈论的不是青菜萝卜,是爱情。方宇桐耸耸肩,无趣地说:“不好玩,又被你看穿了。”然后转过身,固执地不再看我,身体在微微颤抖着。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遥远而沧桑地传过来,“静安,我刚才对着第一颗星许了个愿,希望你这次能够,落榜。”说完,一张恶作剧得逞的笑脸在我面前无限放大,我配合地发着飙,内心早已洪水肆虐。

我还是让方宇桐失望了,九月,我如愿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可心情却没有预想中的轻松。方宇桐没有过来送我,只发了一条长得不像话的短信:丫头,还好你没爱上我,那样你就不会感受到离别带来的刀割般的心痛了。我想我没办法面对你的离开,我怕我会不顾一切地拦下你……

大学的日子没有想象中轻松美好,当你有大把的时间却无人陪伴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是寂寞。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苍凉,让你的快乐外强中干。我参加学生会、当家教、学舞蹈,我把时间安排得满满的,让自己马不停蹄的像个陀螺,可我的心底里还是空荡荡的,无论如何也无法填满。

我买来高三的考试题,因为方宇桐又跳级了,是高三。我按着高三的节奏生活着,我想过和方宇桐一样的生活。五点起床,一杯清水,一包奶一颗苹果,半小时英语晨读,半小时古诗背诵,晚饭后散半个小时的步,放松心情,七点继续做题,十二点睡觉,睡前喝杯牛奶。我十月份就买好了冬天用的围巾手套,不吃辣的,不喝碳酸饮料,方宇桐不在身边的日子,我要替他照顾好自己。

方宇桐没给过我只言片语,我知道他不是不想我,他是怕得到我的消息控制不了他自己,也怕我在这异乡的落寞恋上他的温柔从而爱上他,他不想我像他一样忍受相思之苦。可是我已经爱上了,所以他的一切我都懂,所以我不言不语,就这样在原地静静地,静静地等待,等待王子追来……

两年后,作为学生会主席的我站在迎新晚会上致辞,底下黑压压的全是人,镁光灯照在脸上暖暖的。忽然之间,我就觉得孤独,没来由的,仿佛心底暗生出来的蕨,舞台上我竟溃不成军。

临下台,我的手机一震,收到一条短信:“你心换我心,始知相忆深。静安,我就站在你身后。”

顾夐的《诉衷情》,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我特别喜欢顾敻的《诉衷情》,所以就逼着方宇桐一起背了下来。他的记忆力很好,居然比我背的还快。当时他还对我说,“静安,谢谢你啊,我又多认识了一个生僻的字哟。”

我缓缓回过身,看到方宇桐抱着一大束玫瑰站在我对面,流里流气地对我叫嚣,“有本事你再跑啊!”我赔着讨好的微笑,眼泪却稀里哗啦地流了出来。

那一年,方宇桐考入了我所在的大学。我收起了我所有的锋芒,来回馈他的深情。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伟大的爱情,也经不起时间的蹉跎。

有时候,幸福来了,你就“在劫难逃”。我对自己说,静安,你若负了方宇桐,今生便无法善终。

《流景闲草》

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沓。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哭出来。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过我。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鼓起勇气即刻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那一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看到鲜血流淌。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消失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他。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 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 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因风飞过蔷薇》

那个夏天的风绵软无力,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抚过来,我像喝醉了酒,有了熏熏欲醉的感觉。

他骑着单车带着我,在马路上飞驰。去哪里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很兴奋,吹着口哨,是一支很欢快的曲子,用以掩饰他的不安和激动。

路两边是白杨树,北方常见的那种挺拔向上的白杨树。小扇子一样的叶子,风一吹,哗啦啦地响,真的很像我们躁动不安的青春。谁家园子里,蔷薇开得正好,似有似无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我想起了一句写蔷薇的诗:因风飞过蔷薇。是了,所有的香味都是因为风这个多情媒介,所有的渴慕都是因为青春这个多梦的季节。十几岁的年纪,还不太懂得爱的内在含义,喜欢只是一种单纯的,甚至是纯粹的美好情感,没有任何的延伸意义和附加条件。

那天,在小城的街头,破天荒看见一个卖花的女孩,一篮子的蔷薇,两毛钱一朵。他跳下单车,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四毛钱,买了两朵。然后很细心地把茎上的刺一根一根剥掉,然后在笔记本上撕了一页纸,把两朵蔷薇包好,递给我。

我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他的唇边刚刚长出短短的绒毛,轻呼浅吸,极认真地做好这一切。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儿,我拿在手里,放在鼻子下面闻了一下。过于浓郁的甜香,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只因这两朵花是他送的,我的春天便提前到来了,心里满是喜欢,仿佛听到花开的声音。

找了一只小瓶子,盛满水,把两朵花放进去。然后每天趴在桌子上,对着那两朵小小的蔷薇傻乐,仿佛看到他在运动场上矫健的身影,仿佛听到他朗读古文算不上太好听的声音。

虽然每天换水,两朵花还是眼瞅着要蔫了。舍不得它谢,于是把花瓣一瓣一瓣摘下来,夹进日记本里。那些花瓣渗出水分,把日记本洇出一块渍痕;而那些花瓣,也风干成一缕香魂,带着青春的味道。

其实和他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交流,偶尔的一两句,甚至没有仔细地看过他长得什么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互吸引,就像磁场,一点点靠近,身不由己,不明所以。一直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一举手一投足。凡是有关他的消息,都是我青春日记本里的重要秘密。但就像两列并行的火车,几年之后,我们终于分道而驰,中间甚至没有交集。

年少的情怀,有大江东去、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狂放和不羁;也有小桥流水、和风细雨、曲径通幽的婉转柔媚。那是长长一生中,贯穿首尾的一抹淡绿,是骚动的生命中一直存在的原动力。

《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女孩》

当时喜欢雨辰的不止我一个人。是人都知道顾凉安,我,夏爱阮三个人都喜欢苏雨辰。

那时刚入学,天天军训,动不动就站军姿。没办法,除了眼睛之外,什么地方都不能动,于是,我们这三个有着爱美之心的男同胞就展开了搜魂大法。别说,这种方法还真管用,忽然时间过得特别快。经过几次军姿之后,我和顾凉安做出了一个重大宣誓,本届最好看的女生,就是那个扎着马尾的山东妹。夏爱阮凑过头来磨叽,她啊?早知道啦,女,19岁,祖籍山东青岛,未婚,钢琴专业,单身,名叫苏雨辰……

事实证明,脱下迷彩服换上蓝色百褶裙的苏雨辰足以冻住每个男生的眼球。苏雨辰就彻底成了男生宿舍的爆炸话题。高年级的学长们一个个如狼似虎,蠢蠢欲动。为了不让他们有机可乘,我决定先下手为强。

国庆7天长假如期而至。早就听我的爪牙们说苏雨辰报了凤凰古镇的旅行团。如此良机,我怎能错过?我悄悄取出半个月生活费去校门口的旅行社报了名,还特意嘱咐人家把我和苏雨辰安排到一个团。

出行前夜,我把我最帅的衣裤折了又折,压在柜子底,希望明天可以让苏雨辰在这些笔直的线条中读出我特有的男性沉稳魅力。有点让我疑惑的是,顾凉安和夏爱阮这两个臭屁精也在翻箱倒柜地做工作。我禁不住好奇问了一句,喂,两位帅哥,这么用心,明天是打算去哪儿约会吧?秘密!这两个家伙,竟然异口同声地回答。好吧,懒得理你们。我就不信,再美的约会,还能美过我和苏雨辰在凤凰古镇牵手散步?

第二天清早,我彻底崩溃了。谁能想到,顾凉安和夏爱阮这两个臭屁王也报了同一个团?苏雨辰上车后,我率先出击,看到没?小子们,苏雨辰一过来就是拍我的肩膀,说明什么?说明潜意识里信任我,想要依靠我,觉得我能给她安全感,你们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夏爱阮的回答,再度让我气血内涌,可笑,真是可笑,知道苏雨辰为什么拍你的肩膀吗?因为我们三个人当中你最矮啊,你的肩膀最好拍,如果是拍我们的话,估计她还得踮下脚。

我在苏雨辰的背包里悄悄塞了一张字条,上面不但画了一个极丑的鬼脸,还写了“苏雨辰你真丑”六个大字。当然署名不是我。事实证明,在成人世界里搞恶作剧,通常的结局都会很惨。

苏雨辰的背包一直到午餐时间才打开,字条还没来得及打开,就被夏爱阮和顾凉安这个臭屁王起着哄抢走了。哇,哇,谁给你写的情书?让我用磁性的嗓音给你念念。结果,夏爱阮刚打开字条就蒙了。没错,这张字条的署名正是夏爱阮。用小脚趾想一想都可以猜到这个恶作剧出自谁之手。夏爱阮把字条砸到我脸上。男性同胞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好战因子。我还没来得及摆姿势,夏爱阮就冲我的腮帮舞了一拳。我毫不示弱,叽里咕噜骂着脏话还了他一拳。就这样,两个人噼里啪啦在旅行团的餐桌旁干了起来。苏雨辰跑上来拉我们,要命,竟被我们一拐弄得脑袋撞到了板凳上。

我和夏爱阮各自心照不宣地退出了这场暗恋的战役。大家都觉得不好意思面对受伤上药的苏雨辰。夏爱阮跟顾凉安说,小子,好好把握,现在就剩下你一个了,你可得好好表现。可惜,顾凉安天生就是个倒霉星。和苏雨辰说好一起逛街,偏偏碰上下大雨;跟苏雨辰约好一起吃饭,又恰逢校庆演出天天排练……顾凉安彻底精神瘫痪。在一个周末的寝室聚会上,微醉的顾凉安正式向我和夏爱阮宣布停止一切追求苏雨辰的活动。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追求苏雨辰的重任,再度压到了我和夏爱阮的肩膀上。

夏爱阮决定率先出马,用真诚打动苏雨辰。夏爱阮的每天三封的情书轰炸计划刚实施一个月,苏雨辰就主动向他抛出了橄榄枝,约他晚上八点去校门口的老树咖啡厅吃饭。夏爱阮乐疯了。为了使他更有派头,我把我新买的还没来得及贴膜的苹果手机借给了他。当然,顾凉安也额外赞助了他一件高仿到真假难辨的阿玛尼大衣。

最后,夏爱阮带来的竟是一句噩耗:苏雨辰说了,爱情是短暂的,亲情才是永久的,因此,因此,她决定接受我的爱……认我做她哥!

看着战友们一个个倒下,我实在没有再斗的勇气。跟顾凉安比,我不够高大威猛;跟夏爱阮比,我又不够帅气潇洒。既然他们俩都已经阵亡,我又哪里有继续向前的勇气?这两个家伙倒好,天天怂恿我。在他们的糖衣炮弹攻击下,我再次鼓足勇气。只是我没约苏雨辰吃饭,更没给她写情书。我只是报名做了演出的后勤人员,天天跟在她屁股后面听使唤。苏雨辰说,我是第一个肯放下身姿来陪她的男生。我笑笑。

第一次单独见面,恰逢月底,我差不多身无分文,只好带着苏雨辰一遍一遍地轧足球场。夜幕刚刚降临,足球场的看台上就有人拉起了小提琴,真没想到平日熟悉至极的《梁祝》,在这个时候出现可以如此动人心弦。刚要起身去看看是谁,就有一个人从看台上缓缓走了过来,这人戴着白色的帽子,我看不清他的脸。小姐,您好,这是您身旁这位先生为您提前订好的玫瑰花,鲜花配美人,希望您喜欢!说完,这人像变魔术一样从身后捧出一束娇艳的红玫瑰。就在他抬头献花的一瞬间,我看清了他的脸,这不是臭屁王夏爱阮吗?还真能装。不用想也知道看台上的肯定是顾凉安。在这种光线下还能把小提琴拉得这么好,不是他还有谁?

苏雨辰靠进我怀里的一刹那,我忽然很想冲过去抱抱这两个跟我明争暗斗过很久的臭小子。夏爱阮说,被众人暗恋的女孩,就像寒冬暗夜里的一根蜡烛。当围坐的众人绞尽脑汁划完手里的所有火柴也没能点燃这根蜡烛,当寒冷和黑暗像磨盘一样压下来……没人会去管最后一根火柴到底是来自谁的手里,这根蜡烛点燃之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他们只会摊开双手,牢牢地捂成一个圆形的城堡,为了让最后一根火柴点燃,他们甚至不约而同地屏住呼吸……

只有这一根被点亮的蜡烛,才能让他们看到青春岁月里的希望和温暖。

《青春过道里的独角戏》

四月中旬的样子,图书馆旁边的蔷薇花都开好了,白色的,粉色的,一树一树,香气熏染了半边天,走在路上,香熏欲醉,小蜜蜂嗡嗡地叫,花骨朵半张着嘴,枝枝权权上累累都是,风一吹,花枝便在风中乱点头。

夏洛洛抱着书,看了一会儿蔷薇,想起一句诗:因风飞过蔷薇。

正想着,忽然看见隔壁班上的李健从图书馆里出来,下台阶的时候,直愣愣地看着她,左手挥了一下,似乎要和她打招呼的样子,只是还没来得及,脚下一滑,就摔了个嘴啃泥,手里的书,一下子抛出去很远,眼镜也歪到鼻梁上,样子又滑稽又狼狈。

夏洛洛忍不住就笑了。哪有这样的人,只顾看着别人,也不看脚下的路。笑得弯了腰,才发现李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难为情的样子。夏洛洛低下头,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太过分,觉得自己有些不厚道的嫌疑,不过是摔了一跤,有那么好笑吗?她止住笑,把书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递给李健,说,学兄,以后走路长点眼睛,别只顾看东看西,又摔倒了。说着,掩住嘴,又想笑。

李健每次看到自己都会制造点事故出来。比如上次他和同学踢球,口渴难抑,伸手接同学递过来的矿泉水时,猛然看到她,怔了一下,水瓶掉到地上,一瓶开了盖的水,还没来得及喝,就四处流溢。再比如上上次,他们班开班会,他正在前面讲着什么,一边讲,一边比划着,豪情千丈,她去他们班找同学,他一转头看到她,一下子就结巴了,忘记了底下要说的话。再比如上上上次……

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鼻尖冒汗,一颗心开始慌慌地跳,两朵胭脂红飞上了脸颊。17岁,正是爱做梦的年纪,况且,除了学习一般,其他方面,夏洛洛都很出众:长发,素颜,长裙,会弹钢琴,会写一手漂亮的文章。

夏洛洛自从发现了李健的秘密,就开始变得很纠结,上课下课,常常处在一种恍惚的状态里,一颗心变得脆弱而敏感,忽喜忽忧,患得患失,一忽儿甜蜜,一忽儿忧伤,日记本里满满都是“李健”这两个字,学习成绩本来就中游,这下好了,一下子滑到尾巴尖上,老师没点名批评过几次,而且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保持下去,就有通知家长的必要了。

好几天放学后都没有看到李健在操场上踢球,夏洛洛开始坐立不安,心中把所有的可能都想了一遍:他生病了?他家里有事?他不喜欢踢球了?他和同学打架了?他被老师批评了?他心情不好了?犹豫,矛盾,忐忑,夏洛洛很快就瘦了下来,娃娃脸变成了瓜子脸,因祸得福,变得更好看了。她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下了课,一次次去隔壁班偷窥,李健像失踪了一样,踪影全无。不知是谁说李健生病住院了,夏洛洛松了一口气,放了学,一口气跑到李健住院的地方,她只想偷偷地看看李健,只看一眼,看看他好不好,不打搅他的生活。这样想的时候,夏洛洛的心变得酸楚起来,有一丝悲壮和痛楚泅在其中。

她买了冰糖蜜橘还有柠檬、一大把的白色康乃馨去看李健,她只想看他一眼,偷偷地,然后把那些东西放在病房门口,然后李健一出门,看到那些礼物,他会以为那是仙女的礼物,他会开心一点,快乐一点,病就会好得快一点。夏洛洛沉浸在她一厢情愿的想法里,去了医院,她就傻了眼,哪里有李健的影子?楼上楼下到处找,好看的白衣天使姐姐把她领到三楼拐角的一个房间。然后朝里喊了一声,李健,有人来看你了!

隔了良久,屋里蹒跚出来一个民工模样的大叔,一口地方口音,大声嚷嚷,谁找李健?谁找李健?俺就是。躲在拐角处的夏洛洛吓了一跳,抱着那些花儿,转身就跑,因为用力太猛,那些花儿被她揉搓得花瓣落满了台阶。

她什么都顾不得了,一手提着长裙,一手抱着花儿,跑出医院很久才发现,她抱着的那些花儿成了光杆,花瓣早已零落。夏洛洛把那些没有了花瓣的花儿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站在路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颗泪,从她长长的睫毛上滚落下来。委屈吗?不是。甜蜜吗?更不是了。难过吗?好像也不是。总之,是说不清楚为什么的。

周一去上学,忽然就看见李健,他站在校园里那棵高大的白杨树下,俊郎,挺拔。看见李健的刹那,夏洛洛柔软的内心忽然被什么东西击中,莫名地战栗了一下。原来李健失踪的这些日子,是去省城参加物理竞赛去了。夏洛洛从来不知道,李健不但球踢得好,而且学习成绩也特别优秀。这一发现,让夏洛洛很失落,自己的学习成绩这么烂,根本不配喜欢李健。从那一天开始,夏洛洛变成了班里最用功的女孩,别人说笑玩闹的时候,她都在疯狂地赶书,她一定要用最好的成绩和李健考进同一所大学。唯其如此,才不辜负美丽的青春,才不辜负自己的喜欢。

李健考进他梦想中的大学的时候,夏洛洛的成绩已经由尾巴尖上赶到上游,所以李健离校去上大学,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冲击,因为她知道,不久,自己也会考上那所大学的。自信的女孩都很美丽,夏洛洛也不例外。从毛毛虫进化成蝴蝶的过程,虽然漫长了一点,但却并不是很痛苦。

夏洛洛高三那年,李健回母校做报告。在青春翻过一页又一页之后,夏洛洛终于再次见到李健。李健逻辑清晰,思维敏捷,眼神温凉。夏洛洛坐在角落里发呆,心中漫上如水一样的回忆,过往的李健和现在看到的李健,在心中无法重叠。

那天散会后,李健特地来找夏洛洛。夏洛洛站在校门口,用脚在地上画圈圈,那个在心中纠结了很久很难受的问题,终于被她问出口,因为她知道,茫茫人海,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下了很大的决心,可是话一出口,还是有些结巴。当年,你每次看到我都出糗,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李健笑了,说,出糗是因为你,却不是狭义上的喜欢。在图书馆门口,你的头发上有一只毛毛虫,我想告诉你,可是还没有说出口,结果就磕了一跤,把想说的话摔忘了

夏洛洛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以为喜欢了,爱了,铭心刻骨地,原来不过是青春过道里的一出独角戏,自己演,自己看,没有观众,没有掌声,只有自己的忘情和投入。

放学回家,路过那家图书馆,一树一树的蔷薇在风中摇曳,有沁人的香味,随着风这个媒介钻进鼻子里。图书馆门前,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站在台阶上,在小声说着什么。夏洛洛匆匆瞥了一眼,有些恍惚,斯时斯刻,多么像当年的自己和李健,明明心中有如千军万马,其实什么事情也都没有发生,青春瑰丽,岁月安好。

《犹记当年鲜衣怒马》

夏植楠是蔻色哥哥的朋友,他第一次出现在蔻色家的时候,还是个怯弱腼腆的少年。她瞧不起他的唯唯诺诺,总会在他被人捉弄的时候,巾帼英雄般站出来替他出头。后来,夏植楠去上海读大学。走前,来家里和哥哥告别,他们坐在院子里,眉飞色舞地讨论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蔻色坐在窗前,手哗啦啦地翻书,感觉无限怅然。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云淡风轻地住进她心里的?秀气的眉眼,沾着汗水的鬓角,漆黑发亮的瞳仁,分明就是小说里鲜衣怒马纯白少年的原型。

暮色四起的黄昏,她送他去公交车站,阳光如水透过树梢。他们并肩而行,没有人吐露别离。快到公交站牌的时候,他突然侧过身来重重地拥抱了一下她。他说:“蔻色,你永远都是我的公主。”她的脸颊烧得通红。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她,投向排队上车的人群,声音很平静,“车子来了,我走了。”

18岁那年的春天,夏植楠的母亲走了,他从上海回来奔丧。凌晨一点钟,她接到他的电话。他的声音只持续了几秒钟,他说:“蔻色,我好难受。”她立刻穿上衣服,蹑手蹑脚关好房门,飞奔而去。二十分钟后,她在公交站牌的路灯下,看到了疲惫异常的他。她将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想哭,就哭吧。”

隔日,他回上海。无比失望的她在心里轻声地安慰自己,没有关系,她可以趁假期去看他,她也可以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看他目瞪口呆,看他欣喜若狂。她只是未曾料到,两个月后,他打来电话,说他要去别的地方,寥寥几句问候之后,便说再见。

从此,杳无音信。

19岁,蔻色大一,在上海。这座因为夏植楠而与众不同的城市,在夏植楠离开后依然是蔻色心里的一粒朱砂痣。

她也谈过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高一届的师兄,姓顾,名家明,言谈幽默,举止风趣,是个八面玲珑、事无巨细的好男孩。一次她半夜高烧,打电话给他。他苦口婆心地说服宿舍阿姨开门,带她去了医院。他们也去过城隍庙吃好吃的生煎包,加醋加辣椒,送到嘴巴里的时候,他特地吹了吹,嘱咐她:“当心烫。”那个时候,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她忘了这世间竟然还有夏植楠这个人。

春天的时候,蔻色接到哥哥打来的电话,说夏植楠结婚了,新郎意气风发,新娘貌美如花,幸福满得像要溢出来。她打电话给顾家明,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些许安慰。顾家明说他在上课,要她自己先去逛,下了课他便去找她。寇色低落着心情在街上乱晃,对面的石椅上坐了一对男女,女孩正在哭,男孩忙着递上纸巾。那男孩就是——顾家明。她站在对面呆呆地看着他们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陡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其实自己原本就是局外人。

蔻色大三的时候,顾家明有了新女友,是个嗲声嗲气的上海姑娘,说话的语调里常常拖着懒洋洋的尾音。顾家明叫她“玫瑰”。有几次在去图书馆的路上,蔻色远远地看见他们过来,思量许久还是退回旁边的小石道。她向来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不必假惺惺说些违心的话。

再次见到玫瑰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她站在路边的宣传栏旁笑得跟花一样,唤蔻色姐姐。蔻色亦笑着上前寒暄。自然而然问起和顾家明的关系,玫瑰嫣然一笑:“哎哟,姐姐,早过去了。”两人就这样熟了起来,有时一起吃饭,有时一起逛街,有时一起参加社团里的活动。

五月的一天,玫瑰突然打电话给蔻色,说她在七宝广场看到了顾家明。彼时,蔻色正在抓耳挠腮地解析一堆化学反应方程式。玫瑰很气愤:“喏,这么快就又换了一个……”蔻色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你还喜欢着他?”原本以为他会收敛本性和玫瑰携手同行,没想到还是没能熬过“毕业了,我们一起失恋”的魔咒。

日光将尽,暮色西沉。蔻色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一抬眼却看见顾家明自路灯昏黄的光影里缓缓走近。他咧开嘴笑:“这么巧。”蔻色仔细地看着顾家明,眼眶渐渐蒙起了雾。她苦涩地笑笑:“顾家明,其实你一直没喜欢过我。”

毕业后,蔻色放弃了留在上海的机会,收拾行李,蔻色回了西安。北方薄暮的凉秋,蔻色25岁。刚刚过去的那个夏天,夏植楠结束了他如同鸡肋的婚姻,两手空空,净身出户。拿到离婚证的那天,他来找蔻色,他们促膝长谈了一夜。他同她讲述那段岁月。母亲去世,他的世界塌陷,纵然有她百般宽慰,可是到了上海,痛苦和绝望依旧如影随形。他变得暴躁易怒,常常与人争吵。一次言语不和,他失了手,将上铺的兄弟打伤。

因为这样,他不能继续留在学校。舅舅帮他找了一份喝茶看报的闲职,又介绍身家小富的姑娘给他。他像个木偶般被人推着往前走,不能呼吸,没有自由。他当然也想过找她,可他能给她什么?如果这样,他宁愿以青春年少的名义,负了她。她又遇见了顾家明,他笔直地站在人群中,瞳仁漆黑发亮,眼神里满是睥睨的霸气。他一边和熟悉的人打招呼,一边慢慢地移动脚步:“祝你幸福。”她有点意外:“你也是。”她向来是个骄傲的人,不向任何人诉苦,不大哭大闹,甚至不开口挽留。任凭时间将那些关于他的凶猛回忆,潜藏于幽暗的岁月里不见天日。就这样告别,她红着眼眶,挣扎着从人群里逃出来,眨一下眼,再眨一下眼,眼泪扑簌如雨点掉落,就像断了生命里最重要的那根弦。

咖啡馆里的背景音乐适时煽情地响起,有清凉的女生幽幽地唱:“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你年少掌心的梦话,依然紧握着吗;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这条路上的你我她,有谁迷路了吗……”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男孩》

楚未来读高中那会儿,绝对是我们学校中最出挑的一个。且不说永远在红榜上排名第一的成绩,光是那跟小白杨似的挺拔身材和一张怎么看都好看的脸,就能引得无数女孩总是路过他教室的窗外。我和许叮咚也不例外。

我们那地方并不繁华,民风淳朴的小镇上,能够做出最大胆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对天空大声地呼唤,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说完之后,站在自己心仪的男孩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好不容易憋出的一句也是:“原来你也买了这本参考书啊,我也买了。”

我和许叮咚默默无闻路过了楚未来教室的窗外两年后,转学生万洋洋的出现,瞬间轰动了全校。正午时分,她不遵守校规穿校服,而是穿一身淡蓝色的牛仔装,在校道上不紧不慢地走着,里面黑色的高领毛衣衬得她的脸小小的,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时间好多男孩都吹起了口哨。当时我和许叮咚也趴在走廊边的扶栏上晒太阳,看到万洋洋,我们也震惊了。

她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无视所有哄闹声,淡定地走到操场上就着阳光看书的楚未来身边,递给他一封信。楚未来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很有礼貌地用双手接下了。然后风言风语就在校园里传开了。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有板有眼地说了句:“我知道她,我朋友是她同学,她是被开除才来我们学校的。”然后紧接着就有人说:“她以前在县城里读书时就可花心了,谈过好几个男朋友呢!”末了再有人补充说:“听说还跟男孩子接吻呢,真不要脸。”

总之,整个学校开始讨论的不再是即将面临的期末考试老师会出什么题,而是万洋洋到底有多坏。

“怎么办?一封情书都能打动他,他是不是太好打动了哦!”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许叮咚失眠睡不着来我家串门,顺便躺上了我的床,如是问我。“排除万难夺爱成功!”我给她壮士气。于是在我的鼓励和怂恿下,她煞费苦心折了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再接着又练了好几天的钢笔字,总算是写出了一句漂亮的话:“三百六十六只纸鹤送给你,比每天想你还要多一天。”

当然,我们没敢光明正大,而是等到学校空无一人的时候,潜入了楚未来的教室,偷偷地把纸鹤放进了楚未来的课桌。可等做完这一切,我们一路小跑溜出校园时,这才想起,忘记留名字了,再要折回去,值班的老师已经在检查教室的锁门情况了。不写也没关系,等到他感动万分的时候再告诉他效果会更好。许叮咚当时是这样想的,我也很认同她的观点。

一时间,我们觉得自己简直是爱情里的天才。但是,人生中总是充满无数的意外。才刚到第二天,早自习的铃声都没打响,许叮咚已经成为继万洋洋之后学校里第二个风云人物,甚至大有超过万洋洋之势。我啃着包子一路走到教室的路上,至少听到不下十个人在议论:“没想到这许叮咚平时挺老实的,看不出来这么有心机哦!还三百六十六只纸鹤呢!要不是那谁看见了,还不知道要搞出多少花样呢!”

新一轮爆出的消息,成功扭转了许叮咚被人指指点点的状态。“万洋洋和楚未来接吻了,就在学校外的小树林里。”大家对许叮咚的怨恨瞬间消失,从而变成了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更有甚者,还扬言要为许叮咚讨回公道,理由是许叮咚先认识楚未来的,万洋洋是狐狸精。然后,许叮咚就被赶鸭子上架地押在了队伍的最前方,我跟在她旁边,在一队女生浩浩荡荡的拥护之下,去向万洋洋下了战书,约在放学后的学校后山。

这是场幼稚的戏码,更大多数的人只是想看一场热闹,我想许叮咚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大家的推搡之下,要她扇万洋洋一耳光时,她大吼了一声:“够了!”然后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80分。但是这个最高分得主,再没出现在学校。这两件大事在学校里沸腾了一阵子,很快又被新的事件压下,大家都太热爱八卦。

楚未来请的高中散伙饭上,我们重新看见了万洋洋。她还是喜欢淡蓝色,只是换上了淑女的长裙,我们再仔细看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骄傲。不管谁说什么,她都笑得很含蓄,大家努力地把她往楚未来身边推,她就红了脸。有很多不解的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

万洋洋和楚未来能够交好,完全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和许叮咚早十几年前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万洋洋的奶奶家在楚未来外婆家隔壁,他们打小就认识。她父母离婚导致她性情大变,于是她父亲把她送到了奶奶家,转来我们镇上的学校修身养性。而楚未来会在我们镇上念书,也是因为寄住在他外婆家,他们有着共同的话题。

为了万洋洋,楚未来甚至说服了红榜上几乎所有的人,放弃那一次期末考试的奖状,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住老师要开除万洋洋的决心。他真的是她的好未来,而我们离开了那些年轻的时间才发现,我们也有更好的未来。

后来,再遇到喜欢的对象,我们也敢自己放马过去追了。只是曾经青春里的事,再也无从得知了。那些年一过,再八卦的女孩们也都散落在天涯了。

《待我长发及腰》

这是个初秋。她在水边坐下,绾起的长发一瀑流泉似的泻在肩头,而那素色发带松松系住的长发辫,像是宣纸上蜿蜒而下的墨迹一般,越发显得惊艳了。

这么多年,她未曾剪过头发,一直到长发及腰。只是无论多长都不肯披散下来,像为了某个固执的理由而蹲守一般,她执意地将满头青丝束起,绾成长长的发辫。没有人会知道,她这般固执地留起长发、扎起发辫,只是为了一个记忆中的少年。

姚卿萱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头发,尤其是来拽她的辫子。她上初中时留着一头让人惊羡的长发。乌黑柔滑,像一匹最上等的绸缎。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联想起网上流传的那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让她始料未及的是,这长长的辫子会在初二下学期一下子有了另一种用途。那时候谢秋荻已经和她同桌快一年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就喜欢拽她的辫子。一把抓过她的辫子从上捋到下的那种拽法。待姚卿萱带着三分愤怒七分无奈地转过头去,少年便会将一双细长的眼睛挑弯成明月,含了狡黠与调笑的眸光灿如星子,那言笑晏晏的模样在尔后流年暗度的日子里恍惚着成了抹不去的永远。没人知道“学神大人”谢秋荻是怎么想的。正如许多年后姚卿萱仍然不确定当年谢秋荻来拽她辫子时她是否真的生气过。

四月份的一天,班上一个同学跑来问谢秋荻题目,姚卿萱目睹着谢秋荻接过了练习册,神情半是专注半是慵懒地直起身,伸出一只秀气的手来支着那尖削的下巴,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拽了拽她的辫子!

没错,就是拽辫子。半拽半抚,像给猫顺毛一般从上捋到下。谢秋荻像是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似的,来来去去,从上到下拽得不亦乐乎。姚卿萱错愕半晌,见他没有停的意思才瞪着一双快要喷火的眼睛,一把拂开谢秋荻的手,条件反射似的扔过去几个字:“你有病啊!”那声音,娇俏中含了薄嗔。被骂的谢秋荻却愣是没听着似的,面容清澈得让人惊讶。旁边问问题的同学早就傻了眼,在那个笔墨、试卷与八卦横飞的年岁里,有某些东西是不需要多言的。

一转眼半年過去了,似乎已熟悉了这样一个会拽自己辫子的同桌。有时候姚卿萱看着晌午的阳光,竟也会蓦地联想到谢秋荻。拽辫子好像忽然就成了个不成文的规矩或标志。谢秋荻固执地将它坚持了半年,未来,一定还会坚持下去——不知怎的带了山盟海誓的意味。

初中最后一年的岁月被无限地拉长,之后的日子变得很简单,频繁的考试,后来填志愿,中考,发成绩,然后是高中,理所当然不在一个班,虽然在同一所学校,见面次数却也寥寥无几。那些年的光影流连,拽过辫子的过往,像是白日烟花一般寂灭了。待到姚卿萱发现自己早已把心遗失在他身上的时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日后,过了很多年,姚卿萱独自徘徊在大学校园里。水边柳色烟波,开着一丛一丛的荻花,她在水边坐下,因这荻花,却猛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总喜欢拽她辫子的少年。

记忆中的少年走过了当时年少,走过了韶华白首,是否依旧一副衣不带水、俊眼修眉的模样?如果有一天他说,这么多年,你的辫子还是这么长。她定含泪看着他说,这么多年,我一直等着你来拽。

《我选择和你一起恋恋爱》

认识你愈久,愈发现你是我得以喜欢夏天的理由,傍晚的凉风,冰镇的汽水,巧克力冰激凌,切开的西瓜,都不如你的樱桃小嘴一个么么哒。

我想起以前收到过的一条短信,就四个字:我恋爱了。那时候,短信1毛钱一条,只能写70个字,手机短信内存是200条,所以每一条信息都那么谨慎,内存满了,于是翻来覆去,舍不得删,最后还是要删掉一条,让新的一条来填充。后来,微信随便发,还可以撤回。

那条短信是我一个学姐发给我的,2003年,她因为发烧被暂时隔离,那个时候有一个很恐怖的病毒在疯狂肆虐地传播,叫非典。我们唯一的联系,就是偷偷地发短信。一开始王诗璇问我,我会不会突然死掉?我开玩笑吓唬她说,说不准。王诗璇说,我不要,我不要,我还没有谈过轰轰烈烈的恋爱呢。我说,那你抓紧啊!

我们从来没有觉得一场发烧会有多恐怖,直到我们听说了第一例死亡,那时候,王诗璇只是去挂点滴,体温没有升高。我们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她说,我要多加一份红烧肉。我问,你干吗,吃那么多?王诗璇说,如果我的体温控制不住,我就要被隔离了。我说,隔离了,我去给你送饭,天天红烧肉,腻死你。王诗璇说,可是,我还没有谈恋爱啊!我说,你要是不嫌弃,我可以陪你谈一场,关键是我没经验,不知道该怎么开始。王诗璇说,从接吻。我擦了擦嘴,王诗璇笑着说,你干吗?我说,接吻啊!王诗璇说,你滚,咱俩这么熟,怎么接?我说,眼一闭,心一横,就当吃了一块红烧肉呗!王诗璇说,你不怕我传染给你感冒啊?

我说,如果接吻真的可以把你的感冒传给我,我还真愿意替你扛一回,感冒多大事儿,对于我来说,一碗热乎的红糖姜水,两床被子,就过去了。我不知道王诗璇是不是哭了,她抹了一下眼,说,谢谢你。

你是渔人的晚歌,我是西边沉下的夕阳,我读你眼里情书一页,诗词歌赋,你吃我盘子里红烧肉一块,狼吞虎咽,我们是山河里不被合并,并排的溪水,我们是星空里不被聚首,相挨的星座,一旦开始爱了,各奔前程。

我哪知道什么叫爱,我只记得,你趴在书桌上睡觉,风穿过窗户,光穿过窗户,我拉了拉窗帘。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点了你的名字,我轻轻地碰了碰你,递给你语文课本,指着那一段,你懵懂地站起来,逐字逐句地读。我曾经多么讨厌“背诵全文”这四个字,可是,因为你,我觉得真可爱。

那天王诗璇被隔离了,体温高得离谱,我给她发短信:我抢到红烧肉了,快来食堂。她说,我被隔离了。我说,你等着我去看你。她说,你别来了,查得很严。我说,我晚上偷偷去看你,给你带红烧肉。她说,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说,隔离了,还有好消息?她说,我恋爱了。她说,你什么时候来给我送红烧肉?我说,我都吃完了。

我还是偷偷地去给王诗璇送红烧肉了,我在塑料袋里装满热水,给小铁饭盒加热,因为王诗璇说过,凉了就不好吃了。我趴在门诊室的窗户上,看着王诗璇一块一块地吃肉,我问她,恋爱是什么感觉?王诗璇说,你吃过6月当季的樱桃吗?个大红润,一口咬下去,扑哧,果汁在整个口腔里爆炸,有点甜有点酸,所有果肉都脱离了核,你嘴里攒了一股劲儿,对面是垃圾桶,噗,发射,一发命中。我说,比红烧肉好吃吗?王诗璇说,如果你饿了,你应该吃红烧肉,樱桃是用来享受的。

我无法得知,喜欢是一件多么酷的事儿,像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像数学考卷最后一道送分大题,还是你说阳光真烈,我拐弯进了小卖部买了可爱多。你说那棵大树底下好乘凉,可是它日复一日地形单影只,它见过风,风吹得树叶哗啦啦,可是,风走的时候,它拿一地落叶跟随祝福风前程似锦。

我终于过腻了夏天,却从没过够跟你一起烧烤一盘一盘,西瓜一块一块,冰激凌一杯一杯的日子,我沿街奔跑,没追上最近的一班公交车,王诗璇在身后笑着跟我说,你总要错过一班车,才会遇见一些人。

那男生跟王诗璇说,那天你顶着发烧来表白,我知道我没法拒绝你,我不想伤害你,我不想你在高烧的时候还被拒,那多不仁道,所以我答应你了,我觉得爱可以治愈一切疼痛。现在你终于有惊无险,我想好好跟你说一下。王诗璇说,你是要拒绝我?那男生笑了笑。王诗璇突然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说,你说过你喜欢我,怎么能出尔反尔?那男生冲着王诗璇说,你这次走得一点都不可爱。

王诗璇气冲冲地说,哪一次可爱?那男生说,上一次你来表白的时候,开心地蹦蹦跳跳走的。王诗璇说,那天心里装了一只小白兔,今天心里装了一只刺猬。那男生说,我话还没说完,你干吗着急走?王诗璇说,你太欺负人了,难不成我还要当着你面哭啊,那样一点也不酷!你就不能骗我到毕业吗?那男生说,到毕业?时间太短,不值得下手,我目光比较远,想试试骗一辈子。那天你来表白,我看着你像个兔子蹦蹦跳跳地走,我始终觉得,两个人一起蹦蹦跳跳比较好玩。在爱这件事儿上,我没输给你,你表白在前,可是我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王诗璇问,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男生说,从入学的那天,你抓了一大把樱桃递给我吃,然后笑着问我,同学,你叫什么名字?王诗璇问,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表白?那男生说,我怕影响你学习,这几年才发现,就你那成绩,我就是再影响,你还有下滑的空间吗?王诗璇说,你滚。那男生说,那天你从门诊室出来,微笑着看我,我就知道,我爱对了人。你身上发着光,我就觉得像是捡到了一块宝,我要把你藏在心里,可是光会发热,我整个人发烧,就像得了一场重感冒,还好你是良药。

王诗璇问,如果我没有生一场大病,没有给你表白,你会什么时候告诉我你喜欢我?那男生说,樱桃成熟时。王诗璇问,为什么?那男生说,因为从那天起,我喜欢上了你傻傻的样子,你把垃圾桶放得有点远,你说,来,看我们谁吐得准,噗、噗、噗,你嘟着小嘴,倔强的样子,那么可爱。

离你最近的人,路途最遥远,内心起伏是山川,表白是奔流入海,连“小白兔白又白”这种歌谣都要反复练习,我们都会在枯水年纪逢来一场大雨,路很泥泞,可总有人邀你同行。

我看过月朗星稀,看过湖波荡漾,看过樱花满地,我觉得许多事儿很美,你千万别忘了,你心里还住着一个少女,你要去尝尝恋爱的滋味,在雪地里撒娇打滚,抢盘子里最后一块红烧肉,吃第一口雪糕被粘住嘴,西瓜掏空了就是我的头盔,手举棒棒冰就可以杀向最远处,在练习册上用圆珠笔写一百遍他的名字,最后落款我爱你。跟喜欢的人做傻事,那该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光。

恋爱最可爱之处,就是,有人陪你傻,连你生气嘟着嘴的样子都美,我只想送你三个字:mua、mua、mua,在额头,在腮边,在嘴唇上。我们往往在懂这一切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一切。

王诗璇毕业的时候站在学校的大门前跟我说,当你知道一个人一件事是最美的时候,也就是失去的时候,你千万别等出了这扇门才知道,还好我从这个院里带走了最美的东西。听说,今年的樱桃特别好吃。

我笑了笑说,嗯,我恋爱了。王诗璇问,恋爱是什么感觉?我说,你知道什么叫作心动吗?

《你是我未宣于世的少女心事》

我的书桌里藏着一个铁盒,里面只有一张寸照,是你的照片。这张寸照,是我偷来的。我向你要,你不愿意给我,所以我采取了这样的方式。跟你道声歉吧,对不起,好多事没有告诉你,不是来不及,是我不敢。

你是一个很阳光的男生,想到你,我就会想起那节打羽毛球的体育课。你实力过硬,在和老师对打,很多人围观,看向你的人从一开始就不止我一个。你没有那么白净,白色的短袖穿在你身上反而衬得你有些黑。你拿羽毛球拍的手腕上戴着一个深蓝色的手环,动作迅速而有力,老师都有点儿招架不住。现场的气氛紧张而热烈,你只是往我这边瞟过一眼,我就为那个瞬间梳理了几次刘海儿,那一刻我只希望你下一次注目的会是我。打完以后,你咧嘴与你的朋友们击掌,没有女生给你送水。

这是我那天注意到的所有细节。

我没有小说里那么好的运气——有机会坐在你的周围。只有在投票选副班长的时候,我终于可以为了你的名字高高举起我的手,我的勇气和心意全都藏在我坚定的手掌里。我抬头看向讲台上的你,刚做完竞选演讲的你耳根发红,有些拘谨地站在讲台上。我大笑,你也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就是那个瞬间,你看向了我,我坐在教室中间,慌乱地低下了头。我想佯装不经意地拿起笔写写东西,却不凑巧,还在统计票数。

计票的同学大声喊我的名字问我,是不是要投给你做副班长。全班的目光都朝向我,包括你。我不敢看你,看向计票的同学,点了点头。我真的很懊恼,我多想有机会告诉你,在有你的选择上我没有过犹豫。

我也很庆幸有一次我把我花花绿绿的笔记本摆在桌上,那上面我清秀端正的字竟吸引了你的目光。原本你应该像从前一样毫无波澜地路过,但那天你停了下来。你看向我说:“哇,你的字写得真好看呀!”我向来不善言辞,更何况是被你夸奖,我握紧了手中的笔,小声说了句“谢谢”。你踌躇在我座位旁没有离开,半晌,我听到你再次开口:“可以邀请你一起完成下个月的黑板报吗?”

是不是和我一樣年龄的少女都有过这样未宣于世的心事?因为一句话,心里的一个小角落便开出花来。那一个月我写完了两本字帖,字帖上的每一页纸与那一支用尽了墨水的笔记下了我青春时期最美好的答案。

写黑板报的时候,你帮我扶着我踩着的椅子,双手有劲,我却只觉得温柔。你看着我写字,我拿粉笔的手难免有些发颤,但你以为我是因为第一次写黑板报而紧张。你真的是一个极好的人,你看出我的不安后马上笑着说:“写得也太好看了,估计看到这个黑板报的人都会欣赏你的字而看不到画啦!”我笑着说哪有,手下却写得流畅起来。夏天的风温柔了整间教室,我的发丝也在夏风中翘起尾巴来。写完以后我不愿意走,还好你是在黑板上画水彩画,让我可以为你洗一次画笔。颜料调皮地跑到了我的衣服上,就像我的眼睛也不乖地老是看向你,黑板上的画色彩斑斓,五彩缤纷的颜料像是在帮我纪念这最有色彩的一天。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天应该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反反复复地打动我吧。

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你在我眼里与别人不同。有一次你生病请假回家了,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只能把这些暗藏心底的小心思光明正大地写在纸上,又放进书里,那一笔一画下的思念和担心只有我和书本知道。

有一次体育测试,因为计时器坏了,老师让我们女生为你们男生的1000米计时。我忍不住小跑过去,但又提醒自己要克制一点。我不动声色地站在第一位,我知道你一定是第一名。不出所料,你遥遥领先于别人,你冲向终点的时候我竟然为你开心得跳起来,你望向我,四目相对。那一秒,我的目光似快门,深深心海如同胶片。

你一直是我的榜样和目标。每次做题想到你,我的心就成了一锅沸腾的水,眼前密密麻麻的文字和让我饱受磨难的数字都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不那么冰冷。我愿意在上面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只希望把知识熬成能消化的粥。我常常在题海中头皮发麻,于是习惯性地望向你,你身上干净耀眼的少年气,晴朗了我整个少女时代。

时间像是长了脚的妖怪,跑得飞快。现在已经是5月份了,离中考只有一个多月了。这次放假回家我戴着口罩,坐在地铁里。我前面站着一个和我穿同样校服的人,他没有穿校裤,穿着灰色的运动裤。我多注意了他几眼,因为他有点儿像你。

地铁到站了,我没有回头就下去了,没有多看那个像你的男生一眼。我知道,虽然是放假,但还是不可以松懈。一到家,我就把任务列清楚开始学习。今天做得比平时都快太多,太阳还没完全落山的时候,我的任务就完成了。

其实我知道为什么今天任务完成得这样快,是因为你。只有遇到和你有关的事时,我安排得有条不紊的生活才会出现一点儿偏差。花点时间把你记下来吧,我对自己说,趁现在对你记忆犹新。我们在夏天相遇,又走向各自的夏天。

我看向晚霞,很普通,不及学校窗户外边的好看。你知道吗,我在十五六岁有个野心埋在心里快一年了,它不大也不小,我多么想拥有一张有你的毕业照。我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变得越来越优秀,我明白在奔向你之前,我得先做更好的自己。

你不用等我,我一定会追上你。

《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

华青是刻意要来杭州的,因为心里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他要见一眼苏苏,那个8年前决绝狠心的女子。

10年前两个人认识的时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4月,他下楼找同学踢球,在楼梯拐弯处,一团白衣撞上了他,然后是从她怀里掉出一盒东西,纷纷洒洒地飘下来,顿时,一股清香弥漫开来。再看撞到怀中的女子,清丽不俗,华青在片刻间明白了什么叫情窦初开。

洒落的是茶叶,女孩子明眸皓齿,蹙着眉头。上好的明前茶,全完了,你知道1斤碧螺春

要采7万个幼芽吗?华青脸红起来,连声道歉,只看到过采茶姑娘在满坡绿色前的明媚与娇柔,并不知道,1斤碧螺春居然要7万个幼芽!两个人蹲下来,一点点将没有沾到土的茶叶拾起来,女孩说,那沾到土的,染了尘埃,再沏出的茶,难喝死了。

华青细看她,桃花一样的眼睛和嘴唇,和他年纪相当,口音是南方人。后来知道,苏苏是杭州人,今年是和父亲一起来姑姑家送明前茶的,而那一罐茶叶,却让华青撞翻了。华青真心感谢那罐茶叶,因为它让他认识了苏苏。18岁的华青,在刹那间感觉到自己不同以往的心跳,华青在给苏苏的信中写道,从你撞入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有上帝的。

高考后,华青事与愿违地留在了北方,苏苏依然在杭州上大学。苏苏说离不开杭州,到哪个城市都有陌生的气息。于是两人约定华青一毕业就去杭州。

每年柳绿的时候,是华青最高兴的时候,因为可以收到苏苏寄来的明前茶,上好的碧螺春。这时总有同学开他玩笑,华青,你的爱情茶又来了。而当那沸水沏下去后,茶叶在透明的杯中翻滚时,也是华青的思念在心里翻滚的时刻。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着华青,可是,没有人知道苏苏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多重,华青在给苏苏的信里说,如果他是大海,那么苏苏就是海中惟一的鱼。

大二华青准备去杭州时,才发现收到苏苏的信居然有一箱子了,而所有的信仿佛还带着江南的气息:春有杏花春雨,夏有西湖醉意,秋有桂花飘香,冬有断桥残雪……于华青而言,那是一段倾城之恋

,他从骨子里爱上了杭州。

在杭州的旅馆里,苏苏说,华青,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你。华青说,不,千年前或万年前,你是那西湖边等待跟我相会的白素贞,而我是借你伞的许仙。苏苏捂他的嘴,这个比喻不好,许仙到底负了白素贞,我要你永不负我!两个人拥吻在一起,顾不得西湖春意浓,因为小小的旅馆里,爱比春意浓。

大三时,明前茶再寄来时,苏苏却附了一封信,华青,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简短到来不及明白就已经心碎。再喝茶时,居然品出那般的清苦。为什么,以前喝了那么多次都是清香,原来有爱,茶会清香醇甜;而没有爱,有的只是茶的苦涩。茶甜茶苦,一念之间。

迫不及待地踏上去杭州的火车,华青见到的苏苏,冷冷的,脸色惨白,只是她又爱上别人,不习惯和北方男子打交道,因为还是喜欢江南男人的纤弱和缠绵。大概也习惯江南男人的阴柔之美吧,华青恨恨地想,却在火车上泪如泉涌。没有人知道他的青春是在思念杭州的蹉跎中度过的。他始终未明白苏苏最后的一句话:华青,我要你在每年的春天喝到明前茶。华青回来后大病一场,然后接受了一直死命追他的高干子女于贝飞。毕业后,顺利地分配到一家中直机关,然后和于贝飞结婚生子。

一年年,时光如长了翅膀,只是偶尔还会想起苏苏来,那是在每年收到她寄来的包裹的时候。这时候于贝飞总是讽刺他:“怎么,那杭州女人是白蛇吗?这么多年还对你纠缠不清?”此时,距离他最后一次去杭州已经8年了,女儿已经两岁了,过去的那场初恋,如一段巫山云雨,想要看清,总是很难。

遇见多是梦中,还是当初相遇之时,他抬头,一张桃花样的眼睛和嘴唇,那样的妩媚柔软,那样的芳香。是今年,却没有再收到苏苏的明前茶。那些旧信,一直被华青锁在抽屉里,一次次搬家也没有丢掉,华青知道有些东西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而此后所有的山河岁月中,那一幕再也不会重演。

等不到明前茶,华青对妻子说要出差,一个人来到杭州,他只想再见一次苏苏,问她过得好不好?8年过去,她也应该嫁人生子,或者也和于贝飞一样生过孩子发胖了?这样一想华青就笑了,从前那些恨居然淡到无痕,也许真的是有些老了,28岁,马上就是而立之年了,头上也有了白发。于是想见苏苏的念头就更强烈,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让他心疼让他牵挂。

按包裹上的地址寻过去,铁艺的门里是一座30年代的小洋楼,轻轻推门进去,院内满树的梨花正要落了。屋里出来一个老者,满头银发,老者笑着,是华青吧?华青吓了一跳,跑了几千里路,忽然让人喊出名字,不由得有些诧异,而老者隐隐和苏苏有着相像的面容。华青喊,伯父。

进得屋来,却看到桌上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灿烂地笑着,华青一看就心痛,那笑容灿烂得如同桃花,只有他知道那笑容有着怎么样的美丽。再一看就惊住了,因为照片是被黑框框住的,刹时如同天崩地裂一般,苏苏呢?他几乎语不成声。

老者领他到二楼,推开一扇门。说,8年前,苏苏得了绝症……这是她的闺房,她走时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一点没有变。她临走时嘱咐我们一件事,让我们给你每年寄去明前茶,要寄10年,苏苏说,10年之后,你已结婚生子,会渐渐忘记她。假如有来世,她还会在4月撞上你,然后爱上你……

华青早已泪流满面,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以为早就把苏苏藏在最隐秘的角落,现在才知,她永远像一条蛇盘曲在他心里。

老者给了华青一封信,老者说,苏苏给你的,她说,总有一天你会来的。华青含着泪读完了信:

青:

这是我今生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如果有来生,我还会选择与你相遇,然后与你相爱。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堂了,而我的爱还在你身边陪伴着你。你相信永远吗?我相信。因为爱你,我才会相信有永远,而我留在你眼里心中的是我灿烂的容颜。记得初相遇,我给你念过的白居易的词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当时我们相依在一起看西湖的落日,那一刻,就是你我的永恒。你说过你是大海,我就是那惟一的一条鱼,可是亲爱的人啊,你可知道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我的泪流在你的海里,你却看不到,只有我知道我的爱像那条孤独的鱼一样,它已经游不到你的海里去了,因为它游不动了。亲爱的青,苏苏不能和你一起看朝霞落日了,我当了一个逃兵,但却情非得已……

回程的飞机上,华青拿出苏苏的照片来看,照片上的女子那样的年轻,永远地停留在了20岁。他翻开背面,看见上面写着: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下面是一行小字:“与华青共相思。”

华青的泪如洪水决堤,他知道,杭州,是他的倾城之恋。这座城市,他是再也不会来了。

《丁香梅》

快结婚了。他陪她去选首饰,一间一间的店走过来,一方一方的柜台看过去,蓦然间,她如遭电击,目光定格,手扶玻璃,生生要将台面按碎的样子。他惊讶地问:“怎么?喜欢什么就买下吧。”她急急指点小姐将柜台里的一对耳饰取出:“就是那个,对,那个,链子上垂着一只丁香花的。”

上午他们已经选了一套项链耳环,白金,镶嵌蓝宝石,配着她白皙的皮肤,端庄优雅,一看就是好人妻。而这副耳环不过是银饰品,百余元而已。但好在做工精细,一弯月钩上垂一线银丝,坠着一只银造的丁香花,若戴在娇小玲珑的耳上,一摇一荡,十足的江南韵味。她并不试戴,却急忙地摊在掌心里审视,看到了丁香花心镂刻成一朵五瓣梅花,外层是丁香花萼……

他凑近来看,也赞叹说:“看起来满精致,买下吧。”说着便让小姐开票。她牢牢地攥住那一对耳环,神色似悲似喜,小姐连唤几次,才从她手里要回耳环包装起来。他要去付钱,她决然止住他,自己走去收银台。他说:“我们去选戒指吧。”她恹恹地摆摆手:“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件事要办,明天再买吧。”

一回到家,她便取出发票、产品回执单,找了银饰品的厂家电话号码,打过去。“我要找一对耳环的设计师。”对方的客户服务中心吃了一惊,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被婉拒之后,她索性搭了飞机,一直赶到那厂,拿着耳环,一定要找寻耳环的设计者。厂子生怕是对手公司挖角或者是别的什么诡计,坚持不透露设计师的姓名。她急了,在接待室里一屋子陈列的银饰中落下泪来:“七年前他离开我的时候,惟一的约定就是,有一天他如果成功,会为我制作一对耳环,把我的名字做成首饰。”

她取出自己的身份证,名字竟是:丁香梅。青梅竹马的爱人因为家境贫困辍学,去浙江学金饰打造手艺,与她分别。两人都知道,以后的境遇会落差越来越大,再见已经无期。心有不甘,男孩子安慰女孩子说:“我不会只做一个普通的金银匠,有天我会成为首饰设计师。如果有天我能成为设计师,我第一件饰品就是打造一朵丁香梅,把你的名字嵌进去。”

她念了大学,离开家乡。而他辗转多地,两人的音信在4年前已经断绝。有时她经过南方小镇,看到街头巷尾挂着“金”字标志的小店铺,总要忍不住进去看上一看,盼望那工作台后能抬起一张熟悉的脸。听她说完往事,接待小姐站起来,出去打了几个电话。小姐回来告诉她,设计师一会就来。

片刻之后,设计师终于出现了。她只看了一眼,一颗头就失望地垂了下去。那已经是个40出头的中年男人。她拿起手袋,忍着泪告辞。设计师赶紧叫住她:“这个设计,应该是你的爱人为你铸造的。因为最初的构思,是我在火车上听来的。”她愕然。

设计师说:“前年我在出差路上,碰到一个年轻人,听说我是首饰设计师,他很感慨地告诉我,他差点也会成为设计师,他一直梦想设计一副丁香心里是梅花的耳环,来纪念一个叫丁香梅的女孩。”她的泪水一下冲出眼眶:“他看起来还好吗?”设计师点点头:“很好呢,他似乎一直在做服装生意,很有钱的样子,是陪新婚妻子去旅游的。算起来,也该有孩子了吧。”

她的脸黯淡了一瞬,手掌握紧了那对耳环。她离去之后,接待小姐忍不住问设计师:“这个设计真的是从火车上听来的吗?”年逾不惑的设计师微笑不语。

她且悲且喜地回到自己的城市。未婚夫已经在她的屋子里等得发昏,一见面就叫起来:“失踪了3天!你要把人吓死啊!”听着这声音,看他惶急的脸,她竟觉出一缕温暖。他恨恨地说:“戒指没等你回来再挑,我挑好了!不满意就算了!”掏出小盒,塞到她手里。

她笑着打开,柔柔地说:“款式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低头一看,愣住,泪水再次模糊了眼睛:一只白金指环状若花茎环绕,接点处是一朵丁香,花心里以碎钻环成梅花心,衬托出中间的美钻。

《徒留花红》

七年前的一个黄昏,在上海一条临街的弄堂边上,他与她初次相遇。

那时,她是一个卖花红的女子。他从小就爱吃那种水果,只是,在北方它叫海棠。离开故乡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温润的江南也有这种果实。刚从北方来到上海不久的他难免孤独,经常独自走在人群中倾听自己的声音。那天,她推的一小车海棠,在泛着潮气的微雨黄昏里,满目的黄红相间令他眼前一亮。或许是刚刚采摘下,香韵依然婉约。她一只手扶着小车,另一只手撑着一把油纸伞。生意寥落,她伫立在微雨中的样子,仿佛是一抹寂寞的水彩,深深打动他的心。他上前说称些海棠,她讶然地看着他以北方人的豪迈买下了整整五斤。双眸碰撞,浓情流转。她无话,只是在伞下微笑,唇红齿白。他惊觉时,内心早已暗香浮动,爱意不可收。全然不想,与她不过是惊鸿一瞥,外加一笔海棠生意,如此而已。他暗笑自己的痴迷。然而,看着她为自己精挑细选的海棠,个个饱满丰润,不禁又去暗暗揣摩她的心意。抬头看去,她湖水般的眼眸正迅速避开他灼热的眼神。但,暮色里,他仍然感觉到她面颊上泛起的一丝不易觉察的绯红。

他微笑,道过谢意,转身离去的瞬间,听到她在身后对他开口说话的声音:在这儿,它叫花红。吴侬软语,仿佛南方八月的空气里晕染着桂花香的风。深深浅浅,令他恍惚不已:娶上这样的女子,该是此生最大的幸福吧。

多年以前萌生的爱念,于多年之后,他早已淡忘。殊不知,多年以前,他,真的这样想过。此后的日日夜夜,他的脑海里所执著的念头,便止于此。痴心于这份美丽的情感,丝毫没有探究过他与她的不同。而爱,总该是有动机的吧?那时,他孤身异乡,形单影只,事业无成,一个女子的情爱,足以令他动容,那种温暖,是他那时惟一的欲求。以至于,完全忘记自己终究会改变。譬如,会成功,会不再孤单,一切会好起来。但,爱情里浸淫的男女,怎会顾得如此细致?那时,他根本没有想过,她不过是一个淳朴而聪慧的乡间女子。

因此,他和她后来的故事,便有了这般结局:

半年后,他娶了她。婚后,她再也没有去卖过花红,习惯了他养着她。他在外奔忙,她在家做着温柔的后盾。毕竟是淳朴的乡间女子,虽然整日周游在柴米油盐中,却没有丝毫的怨气。能够为他煮饭,是她一辈子的幸福。然而,他的事业越来越大,朋友越来越多。晚归或者干脆不归的时候也越来越多。夜夜笙歌,只道寻常。然而,她从不言语,每次夜归,她依然精心地侍候他。直到他背对着她呼呼睡去,方觉出一丝惆怅和寂寞来。她不禁想起,多年以前那个微雨的黄昏,在弄堂口,初见他的样子。玉树临风、翩然而至,令她年轻的心,意乱情迷。

不过,只是一念的惆怅和寂寞,第二天她依然为他温柔地做着一切。就这样,悲欢岁月,一路而来,她用自己的方式将心意付上。然而,又能如何?爱一个人的理由和不再爱一个人的措辞,同样可以轻而易举。

终是无法再继续。离婚,发生在他和她相遇五年之后的一个上午。没有大的波澜,倒也平静。在物质上,他没有亏欠她。她只留了些许,说,只要可以开间水果店就已足够。离开时,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身影,一如当年的翩然,无非是去留不同。泪如雨下时,他已淡出她的视线。

上海,以十里洋场的繁华,蛊惑着身处其中的红男绿女,连忧伤和欢乐也是日新月异。没有多少时日,与她离婚的情节,便只成了他生命里怀旧的一幕戏。他忙碌于事业,也忙碌于周旋在不同的女子间。同在一座城市,说不见也就不见了。况且,上海太大。他只晓得,她在漕宝路上开了一间水果店。然而,他整日奔走在上海的繁华之间,为了各种生意,为了各种女子,却从来没有机会路过她的水果店。

又过了两年,一个雨夜,他突然想起了她。便开着私家车,沿着漕宝路遍寻。微雨敲着车窗,使他在车内看周遭的视线变得迷离恍惚。街上的灯火和人群,仿佛晕染在一幅浓重而忧伤的水彩画里。他突然想起七年前那个微雨的黄昏,他举步维艰时与她的初次相遇。周旋过太多的女子,终是有些倦怠。想起她的这一刻,竟然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暖意。这些许暖意使他潜伏在心底还残留着而久已不觉的一点爱意,居然,居然如微雨,荡漾开来。连他自己都惊诧不已。

终于在漕宝路的尽头,看到了她的水果店,已是夜里10点多,地段又不好,没有一个顾客,在昏黄的灯下,她撑着一把淡绿色的油纸伞,轻轻地四处顾盼,眼里透着淡淡的寂寞,宛如当年。隔着雾般的微雨,他在车内远远看着她伫立雨中的样子,突然想流泪。

他关掉车灯,安静地坐在里面,打量着她的水果店。店内的各色水果,装在各种精致的果篮里,个个透亮。这时的上海,正是花红上市的旺季。但她的店里,举目望去,几乎样样都有,独独少了他曾经深深迷恋过的那一片红黄相间的颜色。和对她的爱一样,都留在了回忆里。

他看着她疲倦地收起雨伞,退回店里。稍后,一个身材壮实看去却憨厚的男人走了出来,与她一起将放置在店门口的那一筐筐水果搬回店内。是该打烊了,他在车内暗暗地想。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来来回回,很有默契地搬动着水果的样子,不禁又落寞起来。

算是重逢了吧,但,他却没有下车。眼前的这一切,已经没有让他下车的理由。

相对于朱颜易改、人生易老,最易变的大概还是人心。她守着他五年,心都不为他人所动。离开不过两年,便心又有所属。他没有资格怪她,是他自己错过。因为心随境动,所以徒留花红。不管各自的身份若何,红尘俗世里,人同此理。

这该是爱意中的人生吧:爱随心动,心随境动,莫过于此。

《月亮不见了》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

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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