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王承恩什么时候跟着崇祯的)
——若有机会,咱们便继续往西走,看看天地尽头是什么样子。
未央宫门前偌大的青石广场上,黑压压站满了新招募的使团成员,我粗略数了下,大约有八百到一千人吧。气氛有些压抑,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周围的每一个人都站得像是泥塑一般,一动不动。
我已经站了两个时辰了,身体有些发硬,不由自主地活动了下脖子,感觉舒服了些许。“咳!咳!”我不用回头,就能知道大行令令狐不疑一定正用不满的眼神瞪我。我没搭理他,索性又伸开胳膊稍微活动了了筋骨。“咳!咳!咳!咳!”令狐不疑咳得更厉害了,如果眼神能杀人,他一定把我撕成了碎片。我停下动作,令狐不疑便不咳了,过了片刻,估摸着他放下心来了,我又开始动了动腿,令狐不疑果然又紧张地咳了起来。我暗自好笑,时间过得极其缓慢,捉弄捉弄令狐不疑这家伙,正好打发下无聊。于是过一会松动松动胳膊,一会挪动挪动腿什么的。令狐不疑压低了声音道:“你若再动一下,便扣光你薪俸。”我吓了一跳,虽然不甘,却也不敢再动了。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太阳已经西斜,我除了早上吃过的一碗汤面,到现在都水米未进,虽然一向自负体力过人,但也觉得有些手脚发软,脑袋发晕。周围的人都开始东倒西歪,比我好不到哪去,回头瞧了瞧令狐不疑,见瘦弱的他身体有如枪杆般站得笔直,连一丝的晃动都没有,不由得有些佩服。
我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感觉有些无奈。若不是情势所迫,老子才不愿来当这个狗屁使臣呢。
唉,在下姓王名承,字永继,一般有权有势的人家才叫继呀承呀的,希望世世代代荣华富贵,像我们这样卑贱的商人家居然也叫这样的名字,不是让人取笑吗?我生于建章元年,是家中独子。家父是一个小店主,在城东开了一家卖胡货的铺子,家境还算过得去。我小时也读过几年书,但没有什么兴趣,把老师给气走了。因为书念得不精,我说话便一直半文半粗的,老师走后,我便与城里的一些泼皮无赖混在一起,闲时还学些枪棒,仗着有几斤力气,竟然罕逢敌手,自封了个绰号“镇京都”。
一年前,家父突遭恶疾过世,家母忧思成疾,不久也离开人世。我无人管束,加上年少贪玩,竟染上赌瘾,很快便将家产输了大半。还了赌债,生意便再做不下去,烦闷之极便去找红玉。红玉是我的相好,说白点是个歌妓,漂亮而且温柔,她听了我的烦恼后建议道:“听有些客人说带货物到西域去,再从西域带些胡货回来,一来一去可赚百倍之利呢。”我听了怦然心动,但有些迟疑:“好是好,只是没有门路。”红玉道:“你不知道么,朝廷现在正招募人出使西域,你懂得胡语,正好用得上。”我的胡话是向店里一个胡客学的,当时贪玩学了一些,只会些简单对话,但勉强用得上。
“等老子回来娶你!”我扔下这句话便跑去应征了。好在皇恩浩荡,正常人家的男子谁也不肯跑到天远地远的西域去受苦,所以只要是大汉子民,年轻力壮者皆可应征,考核也不甚严格,所以应征者多是些混混、罪犯、赘婿之流。令狐不疑对此极为不满,他出身官家,上过太学,现在虽然只是小小太行令,若留在长安,将来必定会有个不错的前程,但他却是个脑子不清楚的家伙,偏偏跑来当使臣,听说他是博望侯张骞家的亲戚,受了博望侯的影响,满脑子建功立业之类的奇怪想法。
中宦尖锐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太子殿下驾到!”我还未来得及反应,周围的的人已经纷纷跪下,令狐不疑狠狠踢了我一脚,喝道:“快跪下!”我远远瞧见一个年轻人在众人簇拥下缓缓走来,他的年纪大约和我差不多吧,一脸稚气,但却已经是名动天下的皇太子,未来大汉朝的主人。我心里突然闪过一丝不服气:若非你有个好老子,也未必能强过老子哪里去?
太子坐定后,一名年老的宦官拿出圣旨读道:“天汉三年五月,皇帝陛下曰……”我读书有限,隔得又远,听得不甚真切,后面的令狐不疑却哭得泣不成声,激动莫名。我也受到了感染,虽然还是听得不太清楚,但依然被现场气氛感染,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一个卑贱的商人的儿子,即将代表着无比强大的大汉朝,出使邻国,宣威四方,何等荣耀,父母若泉下有知,想必也是欣慰的。
一个月以后,使节团开始出发。这次的使节团共有十多个,将分别出使西域的六十多个国家。离开长安那日,围观和送行的百姓把城门都快要堵住了,场面一度有些混乱。令狐不疑,我现在改叫他令狐小子,已经辞去了太行令的官职,担任我们这个使团的使官一职,持着庭节走在队伍最前面,紧握着节杖的手指都用力过度而发白。老实说,小白脸长得还不错,引来许多少女的尖叫声,甚至还有人向他抛散鲜花,不过这些都被他恶狠狠地瞪了回去——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我因为身材高大,仪表非凡,理所当然地也吸引了不少瞩目,人群中有些年轻妖艳的女子向我抛媚眼,扔丝帕、鲜花,引来阵阵轰笑,我接住其中的一朵在鼻前闻了闻,赞道:“好香呀!”人群顿时发出阵阵喝彩——长安的人们喜欢热闹,喜欢起哄,我也喜欢,说心里话,我喜欢长安,也喜欢长安的人。令狐不疑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嘴里叽里咕噜了些什么,但我假装没听清楚。
我和令狐小子的关系很有意思,甚至可以称得上奇妙——他显然不喜欢我,对我这种浪荡子行径很是看不顺眼,却从来没要求我退出使团,甚至连骂得没骂过我一句。我猜想也许是因为我是整个使团三十多人中但除了他外唯一识字的人,也许是因为他自视甚高,骂都懒得骂我这种商人的儿子。不过总的来说他是个不错的上司,因为他的关系,我们这个使节团所享受的待遇明显比其它的使节团要好上不少:比如吃饭时比别的使团要多几个菜,睡觉时也可以每人可以分到一张床,而别的使团都是两人甚至三人挤在一张床上,甚至不得不露宿野外。我本来不怎么服气令狐小子,但得了他的好处,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再故意捉弄他了。另外,我堂堂“镇京都”之所以能够接受令狐不疑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当上司,是有我自己的打算的,在使团的驼队里有不少货物是我的私货。我这次发了狠,将长安的房子,店铺,甚至乡下的田产产通通变卖,孤注一掷,在市场上买进了大量瓷器和丝绸,和朝廷赏赐给西域各国的礼物混在一起,这种私夹行为使团中极为普遍,令狐不疑虽然清高自傲但并不迂腐,对这种现象,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大方地提出将来货物出了手分一份给他,被他严词拒绝了。
从长安一路向西,路上辛苦自不必说。出了玉门关,眼前便是望不到边际的大漠,各个使团便分道扬镳,各自奔赴目的地,人数一少,更觉茫然。
我们使团的目的地是大宛、乌孙等国,最远要到小宛。我在京城时只听说过大宛,从未听说过什么“小宛”,真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也不知道有多远,别像当年博望侯那样搞个十年八载才能回来。想要去问令狐小子多底要走多远,走多久,却又怕被他嘲笑。
离开玉门关,我们便经常在野外过夜。这一日,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我半夜被尿憋醒,跑到帐外一棵小树边解决,天色黑沉沉的,月色倒是明亮得很。突然有阵阵密集的马蹄声从山后由远而近地传来,在这空旷的荒野听得分外清晰。陆续有人醒了过来,瞪着矇矇睡眼望着远处十几骑飞驰而来,甚至可以看见他们手中的弯刀在月色下反射出的寒光!
“匈奴人!”不知是谁大叫起来,整个营地顿时乱成一团,有的人慌里慌张把货物往马上堆,有人撒腿就往后跑,也有人四下找武器。我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系上,就看到一把弯刀砍来。多年来打架的经验帮了大忙,我倒地一扑,躲过了要命的一击,顺势钻进了茂盛的草丛里。
“不许乱!”令狐小子严厉地大声喝叱,“敌人只有十几个人,准备迎敌!”他的话没啥作用,使团中基本上都是些临时招募来的,罪犯、小偷、赘婿、无赖,各种人都有,就是没有作战的经验,说穿了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乱糟糟地忙了半天,连最简单的防线都没来得及布置好,敌人已经冲进了营地,挥舞着弯刀,砍翻了几个试图反抗的,大声叫嚣:“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饶你们性命。”他们全部都蒙着脸,看不清面容,但嘴里说的是汉话,这让大家放下心来:只要不是匈奴人,事情就不会糟糕到极点。在当时我们的心目中,匈奴人才便如野兽一般可怕。
令狐小子上前数步,摁出一副义正词严的模样大声斥责道:“我们乃是大汉天子的使者,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冒犯大汉天威,岂不知我大汉长平侯的厉害。”话音刚落,敌人首领抡起马鞭往他身上一通猛抽。那首领手劲甚大,抽得他身上血痕累累,一边抽一边喝道:“废话真多,所有人把值钱的东西全都交出来,饶你们不死,谁敢私藏,老子把他埋在沙子里,让秃鹰来啃他的头皮!”
令狐小子虽是一介书生,但甚是硬气,居然强忍着一声不哼。好在敌人只想警告众人,并不想杀人,不然十个令狐小子也没命了。众人见令狐小子惨状,无不露出畏惧之色。几个强盗们四下搜罗,把看上的货物都搬走,还有几个强盗在搜身,谁敢反抗就给谁几下。有人开始听话取出货物,送到敌人跟前,还有人乞求留下一点。
一名强盗来到我的货物前,用刀敲了几下,准备拉走。我本来躲在草丛里面,看到这一幕不禁怒火中烧:这群该死的强盗,他们杀人我不管,放火我也不管,但抢老子的货物,老子坚决不答应!我曾经为意气而与人拼命,也曾经为红玉(当然也有别的妓女)而与人动刀,还曾经因为有人欠我赌债不打得他一个月不能起床,在长安街头我曾一个人打败一群无赖,老子是镇京都!从来只有我抢别人钱,没有人敢抢我的钱!
我怒火中烧,趁着敌人在大肆抢劫之际,借着夜色和草丛的掩护,我悄悄找到了我的马,身体紧趴在马背上,就像是地狱中的索命鬼,无声无息地靠近了敌人的首领。直到只差数步远了,那首领才发现异样,惊慌地叫道:“什么人!”我也不搭话,一刀便朝他面门砍了过去。强盗首领身手甚是不错,当然和我相比还差很多,眼看躲避不及,一个翻身滚下马背,不过他运气太差,一只脚竟然被马蹬卡住了,摔在地上。我不等他站起,猛然一刀劈下,这一刀又快又狠,顿时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在剩下的强盗们发愣之际,我发了疯一般冲进了他们当中,一通乱刺乱砍,说实话,这些强盗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差,比起长安街上的无赖还要差一大截,被我这一顿猛打,居然又伤了两人,剩下的全都吓得没了胆,四散逃跑。我骑着马在后面追了一阵,砍翻了两个,害怕中埋伏,便拨马回来。
回来后发现,所有人都正围成一个圈在看什么东西,发现我到来,便自动让出条路来,用崇拜甚至敬畏的眼光看着我,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令狐小子脸色凝重,看了我一眼,道:“你来看看。”我凑上前,原来是被我杀死的那名强盗首领,蒙面巾被摘掉了,露出一张毛脸,脸上一块大黑痣分外惹眼。“是他!”我有些惊讶,这个人叫张时,是另一个使团的使臣,和我们一起从长安出来,路上还跟我喝过几杯,前几日在玉门关外分的手。“真是我大汉朝的耻辱!”令狐小子有些痛心疾首。我心下却是一动:老子这趟生意若是赔了本,学着做强盗倒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从这个晚上以后,我在使团中的地位便大大提升了。一个人打败十几名强盗,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令狐小子称赞我“阁下之勇武,不输古之乌获、恶来”。
一天,令狐小子找上了我,说我跟我商量一下行程的事。我有些讶异:“在下只是一个小卒,哪敢妄言。”令狐小子道:“什么小卒,从现在开始,你便是我的副使,我若不在时,整个使团由你代管。等回到京城,我会向皇上禀告你的功绩,授你个一官半职。” 我听了大为兴奋,一年半以后,老子就能升官发财,再娶红玉,这辈子就什么都不缺了,这趟出使西域真是走对棋了。
令狐小子从怀中取出一张羊皮地图,小心翼翼地铺开摊在草地上,指站最边上一角:“这里便是小宛。”“我们现在在哪?”“在这”他详细地指给我看:“这里是轮台,这是玉门关,这里是长安。”继续道:“我们原先的计划是从走大路取道乌孙、大宛,但近日听说大宛一带出现了匈奴人的踪迹,为保险起见,咱们还是改走另一条路,经龟兹、乌孙再取道康居,最后到达小宛,虽然远了一些,但好过遇上匈奴人。你意如何?”我完全听不懂他说的那些国家名字,只是假装同意地点头“嗯嗯”,然后指着地图最边上的小宛,问他:“此处是不是天地尽头了?”令狐小子愣了一下,摇头道:“我也不知。从来无人去过。”他忽然豪情万丈起来:“咱们到了小宛完成使命后,若有机会,咱们便继续往西走,一直走到天地尽头,看看天地尽头是什么样子。”我听了以后,不由得心驰神往起来。
我们先到乌孙,但是乌孙人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我们花了一个月才找到乌孙王。乌孙王热情地招待了我们,请我们吃草原上特有的烤羊肉,席间乌孙王的儿子,阿尔斯多次问起汉皇这次送了什么礼物来。我对阿尔斯的印象很不好,因为这家伙酒品不好,每次喝酒都装出很豪气的样子,却偷偷留下一小半。令狐小子当场赐给了他们珍贵大量礼物,都是精美的丝绸、瓷器、还有珊瑚、珍珠等物,还留下了几名制作陶瓷的工匠,乌孙王收下后表示感谢,并还了一些礼物,都是些臭哄哄的烂皮毛、发霉的食物之类的东西,几乎一文不值。我愤怒地对令狐小子道:“拿这点东西就换了咱们那么多财宝,乌孙王比强盗还狠!”令狐小子瞪了我一眼:“此乃例制,不可胡说。”离开乌孙,我们又来到龟兹,龟兹人都去远方打猎了,只留下少量的老弱,我们扑了个空,只得悻悻离开(我倒是挺高兴的,省了不少礼物)。
半年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最后一个目的地小宛。事实上,小宛比我想像中的大得多,与乌孙、龟兹等游牧国家不一样,小宛是一个城郭之国,城外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河水很深,沿着河岸许多妇人在里面洗衣服和其它东西,我们甚至看到有的年轻妇人一丝不挂在河水中洗澡,雪白的皮肤,饱满的胸脯让人热血贲张,见有人来也不躲避;有的妇人把装满牛奶的瓦罐挺在头上走来走去,我挺担心牛奶会从里面泼出来,不过她们好像一点也不担心;有的人排着队抬着大筐的葡萄往山坡上的风房制葡萄干,我要了一小把尝了尝,入口甘甜无比,这种昂贵的水果在长安城只见过,从没有吃过,今天才知道世上原来这样美味;河边有大群的牛羊,有绿莹莹的草地,牧羊的少年折了树笛自在地吹着异乡的曲调。眼前的一切让我们深信,我们终于到达了一个富庶的地方,这里的国王必定热情好客,迎接我们的将是滚烫的洗澡水、美味的食物、舒适的铺盖,也许还会有温柔多情的异邦女子。就连一向表情严肃的令狐小子也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放松的笑容。
城墙是用黄土垒成,大约有一丈多高,远远地便能瞧见里面的繁华,沿街摆摊的小贩,出售一些不知名的货物,路面用黄土铺成,驼队经过时会扬起漫天尘土。令狐小子的话不自觉地多了起来,他告诉我,小宛虽然比不上于阗、焉耆、疏勒这三大国,但也是西域国中的一个大国,其富饶程度更是其它国家所不及。
到了城门口,一队卫兵迎了上来。“你们是什么人?”卫兵首领的态度远不像我们想像中的友善。令狐小子高高举起节杖,傲然道:“我等乃是大汉天使,快请你们国王出来迎接。”卫兵首领的反应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他的态度虽然恭敬,但明显带着几分敷衍地回答:“在下阿律卫,欢迎各位到来。我会向国王报告,但国王陛下最近很忙,可能暂时没有时间接见你们,还是请使者先到驿馆休息。”令狐小子虽然不满,但也没有什么办法反驳。而我们听到驿馆,立刻想到了舒服的铺盖和鲜美的食物,立即开心起来。
阿律卫领着我们到了城里。小宛城并不大,城里的道路甚是狭窄,在巷道中绕了半天,我们终于来到一处空旷所在,正中间一幢独立的白色房子,周围密密麻麻摆满了无数个地摊,小贩们的叫卖声此此彼伏,其中有不少人是长着黑眼睛黄皮肤的汉人,眼前的场景让我仿佛回到了长安城的市集,其热闹程度当真是丝毫不逊色。在偏远的西域小国居然有这样热闹的市集,当真让我们有些意外,但更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阿卫律接下来说的话:“诸位使者,前面那白色房子便是驿馆了。”令狐小子勃然大怒:“尔等安敢对汉使不敬,把我们跟低贱的商人安排在一起住!”阿律卫毫不动气,笑道:“大人不要生气,在我国,商人的地位很高,因为他们能带来财富。这里的驿馆,里面住的不止一位汉使,他们带的货物比你们不少。”我好奇道:“你们这里还有别的汉使?”阿律卫道:“每年都有好几批,来了后便在就地在这里做买卖,几年时间把驿馆门口一带变成了市集。”他顿了顿又好意提醒道:“你们带来货物不少,过会有人过来清点,按货物纳税,可千万不要私藏,在我们这里私藏货物是重罪。”说完,便不再理会我们,带着部下离去。
令狐小子气得脸色铁青,半晌说不出话。一名不凑趣的商人走上前,长着黄须碧眼,举着手中的货物叫道:“上好的漆器,客官要不要?”一口流利但不纯正的汉语。令狐小子压抑着怒火道:“你也是汉使?”那商人笑道:“正是正是,我们这里做生意的都是汉使。”旁边几名胡人也用不熟练的汉语附合道:“我们也是汉使。客官来看看我的货。”令狐小子怒不可遏,一向斯文稳重的他居然举起马鞭向几名假冒汉使狠狠抽去,口中骂道:“堂堂大汉天威,岂能被尔等骗子沾辱!”回头对我们生气地叫道:“还愣着干什么?把这些恶徒尽数赶走!”我本来还在准备卸下货物,就地出售,听了令狐小子的话,连忙带着人冲上去驱赶人群。我们一行有三十多人,全都拿着武器,对付强盗虽然不行,但对付这群商人和平民却勉强够用,把整个市集搞得鸡飞狗跳,那些假冒汉使被赶得四处乱窜。
忽然,前面的白色房子涌出一群手持武器的大汉,这些人身手矫健,一瞬间把我们的人打倒了几个,场面立即安静了下来。
大汉们并未乘胜追击,反而停了下来,让开一条路,这时从屋子里缓缓走出一个老者,喝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无故打人?”
他的声音并不算很大,但带着一种迫人的气势和威严,穿着汉服,外面套着一件胡人样式的皮裘,显得不伦不类,腰间悬着一柄长剑,剑形乃是汉人常用,他长着汉人五官,脸上却刻着道道大漠风霜。
令狐小子上前数步,喝道:“尔等假冒汉使之名,招摇撞骗,行卑贱之业,沾污我大汉声誉,其罪当诛!”
老者问道:“我们确是汉使,何来假冒之说,你们是什么人?”
令狐小子昂然道:“我等乃大汉皇帝陛下钦封的使者!”
老者“哦”了一声,似乎感到有些意外,“有何凭据?”
令狐小子高高扬起节杖,“此乃我大汉节杖,见杖如见圣上。”
老者冷笑了一声,“这种竹子我们这里很多,牛毛更是盛产。”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轰笑。
令狐小子听出他话中之意,更加愤怒,从怀中掏出一物,双手小心翼翼地打开,高高举起,叫道:“睁大尔等狗眼看清楚了,这是当今圣上亲手下的的圣旨!”
老者眯着眼睛,一直走到令狐小子马前看了半天,点头淡淡道:“瞧着倒像是真的。”
令狐小子问道:“你说你是汉使,又有何凭据?”
老者挠了挠额头:“真是头疼,好像是有的,我不记得放哪里了。你们谁瞧见了,帮我找找。”周围他的人顿时一阵轰笑。
令狐小子叱道:“满口胡言,你若是汉使,见了圣旨,如何不跪?”
老者冷笑了一声,一脸不屑,“什么皇帝圣旨,在这戈壁大漠上通通都是狗屁。老夫只跪黄澄澄的金子和亮闪闪的珠宝。”
令狐小子大怒,对我叫道:“大逆不道,来人,给我拿下这个反贼!”
我不太愿意和一个老人家动手,但没有办法,只得上前一步便去拿老者的肩膀,嘴里叫道:“小心了。”不料老者竟然不闪不避,轻轻举手便架住了我的双臂,再顺势一带,我立足不稳,向前冲了几步,差点摔倒。但这下我的脸上就挂不住了,拔出剑朝老者扑了过去,老者也拔出剑相迎。“叮”地一声,刀尖相迎,我只觉眼前一花,什么都没瞧清楚,老者的剑便架在了我的喉间,只要稍稍一动,便能取我性命。
这是什么人?不,他不是人,是鬼魅!人怎么会有这样快的动作?我忽然想起当年教我武艺的那个卖艺师父说过的一句话:“你的本领算是不错了,但和真正的高手比还没入门呢。”这些年我从未遇到过对手,早把师父的话抛到了脑后,想不到在这边远的西域小国遇到了传说中的高手。只一招,他便把我多年积累起来的自信和骄傲击得粉碎。
老者微笑道抽回了长剑,转头对令狐小子道:“小子,你听清楚了,我叫赵无忌,乃是最早到达小宛的汉使。在这里,不管你们汉使的身份是真的还是假的,只有生意是真的。你们若是听话,就在这里平平安安做生意,不过所得之利要交五成税给我,若是不听话,就别怪我不留情面。”
我本以为令狐小子会破口大骂,没想到他却紧紧闭上嘴,一言不发,估计是被赵无极的闪电般的剑法给骇住了,良久,他终于艰难地点了点头。赵无忌甚是满意,叫道:“来人,给新来的大人腾出几间上好房间!”
我本来就不支持令狐小子的举动,大老远跑到这里都是为求财,可不是求气,何苦没事惹火烧身,见他肯低头,觉得最好不过。不过姓赵的临走前说要交五成税,这事万万不能答应。
住进驿馆的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紧打理起我的生意,在门口最显眼的位置摆开了长长一大排货物,像小贩那样叫卖起来。我的货都是上好的丝绸、瓷器,价格又比别人便宜,生意还算不错,照这样的速度,不出五天就能赚个盆满钵满。但我的野心可远不止此,我雇了两个人帮忙,自己则抽空到处逛,想要带些货物回长安再赚一回。我看中了一种奇怪的果实,外面包裹着非常坚硬的壳,里面的肉却很美味,我把它称为胡桃,如果运回长安一定能换不少钱。另外,我还在酒馆里搭上了两名颇有姿色的少妇,虽然言语不通,但有些事情是可以通过行动来直接表达的。令狐小子对我的行为甚是鄙夷,认为我有辱君子之风,这几天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屑。
这天傍晚,我正准备收摊,一个当地税吏带着几名外表剽悍的随从走上前来站定后,其中一个手里拿着羊皮卷自顾自念了起来,他的汉语很不标准,我几乎一句也没听清,所以也懒得理他,收拾好东西转身就要离开。“站住!”税吏大声喝斥,他这句话倒是吐字清楚。几名随从也拦住了我的去路。“按规矩,你必须上交五成的利润,根据我们的记录,你的货物有瓷器二百件,丝绸三十匹,价值一千三百两,须上交六百五十两。”我嘿地冷笑了一声,“谁定的规矩?”“赵无忌赵大人!”听到“赵无忌”三个字,我头皮有些发麻,这个怪物是我万万不敢惹的,“我怎么知道你们没有乱写一气?”“我们每处都有专人记录,你刚到我们就清点过了,这几天已经全部卖掉,绝不会弄错!”税吏不无得意地把羊皮卷摊到我眼前。大多数时候我是个冷静的人,但只有一种情况下例外,那就是有人胆敢打我钱的主意的时候。我顺手抢过一把扯得粉碎,骂道:“他奶奶的,想抢老子的钱!”税吏脸色大变,一挥手,几名随从便纷纷拔出佩刀朝我扑来。我也拔出了刀,一面机敏地躲避,一面看准时机将其中一个打倒在地。整个市集的人几乎都被吸引了过来,看到我一个打五、六个,纷纷加油叫好。在长安时,我曾经有一个趁对方立足未稳时,单枪匹马冲到对方二十几个人里面杀了个来回,居然毫发未伤,像这样几个小角色我根本没放在眼里。每次打倒一名对手,我都会高兴地举起双臂向人群炫耀,人群立即爆发出阵阵叫好声。这些围观的人没有什么立场,只不过是些爱看热闹的家伙,加上胡人好勇,崇拜勇士,像我这样威猛的人自然能够轻易得到好感。一番打斗之后,几个随从全部倒在地上,我只是肩上不小心受了点轻伤。唉,长时间不打架,有些迟钝了。我骑在税吏身上,恶狠狠地叫道:“记住了,老子外号镇京都,谁要敢打老子钱的主意,一定会让他后悔爹娘生出来!”说完,得意地举起双臂,等待着人群再次欢呼。奇怪的是,没有半点欢呼声,对面的人个个都像是变成了泥像一般。我察觉出来不对,转过头去,惊讶地发现足足有二十名全副武装、骑着骆驼的小宛士兵,闪亮的矛尖,鲜艳的盾牌。如果有人认为自己能够单枪匹马对付二十名骆驼骑兵,那他要么是神人,要么是个疯子。显然,我两者都不是,所以我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投降。不过我还没有忘记说上一句:“我是大汉朝的副使臣,你们不得对我无礼。”
奇怪的是骆驼兵们并没有带着我前往王宫,离开人群后他们直接拐进了一个巷子里。“我们去哪?”我大声地问,不过问了白问,他们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终于,队伍在一幢大房子前停了下来,骆驼兵用长矛指了指敞开的大门,示意我自己走进去。我往里面瞅了瞅,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一个比较宽敞的院子,便大着胆子往里面走去。我不知道进去后会发生什么事,但我清楚如果惹毛了这些骆驼兵会有什么后果。
院子里静悄悄的,墙上和走廊间爬着许多葡萄藤,挂满了诱人的各色葡萄。地面打扫得很干净,甚至连落叶都很少。正前方则是一幢两层的大房子,装饰和造型都是典型的西域风格。几名老女仆正在杀鸡宰鹅,见我进来只是抬眼瞧了瞧,便又继续做她们的事情,看来我来到了一个富翁的家里。
很快,主人从里面的房间里缓缓走了出来,居然是赵无忌。我顿时有种想逃的感觉,我天不怕地不怕,但每次见到这个老怪物却不免有点发怵。
“王副使,欢迎光临寒舍。”
老怪物的脸上带着笑意,言语也很客气,这让我安心了很多。客套了一番后,赵无忌道:“今天在大市集上的事情,老夫已经听说了。我一定狠狠责罚那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他拍了拍手,刚刚被我打的税吏和几名随从被捆绑着带了上来。
只听赵无忌道:“这几个家伙胆敢冒犯副使臣大人,真是罪该万死,现在任凭副使臣大人责罚。”我声音假装有些惶恐地问道:“真的任凭我处置?”“当然。”“那就全杀了吧。”下面求饶声一片,连赵无忌都不禁变了脸色。我刚准备说出下面要说的话,赵无忌突然一挥手,只听“唰唰唰唰唰唰”一片弯刀砍在脖子上的声音,六颗人头滚落在地上。
我几乎给吓傻了。天地良心,我只是想为难下赵无忌,让他把那五成的税给我免了,没想过要那六个人的名。杀你们的是赵无忌,不是我,你们变了鬼要报仇的话,记得找他,别找错了人。
“王副使,老夫是个生意人,喜欢直来直去。王副使文武双全,人才出众,老夫很想和你交个朋友。”
“文武双全”这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不久前我还被他打得没有还手之力。不过我还是很欣然的接受了这样的恭维,输给老怪物没有什么丢脸的。我哈哈一笑,“赵大人肯看得起,实在下小人的荣幸,大人若有什么吩咐,小人便算是赴汤蹈火,也是万万不敢推辞的。”我满口地应承下来,反正这种空口承诺又不要本钱,要多少有多少。见赵无忌听了很是高兴。我便趁机提出减免五成税的事情。
赵无忌道:“这是什么话,自家兄弟的钱怎么能收,那不是不仁不义么。这些东西便算是今天冒犯王兄弟的补偿。”他一面说一面从衣袖里取出一个锦袋递到我手里。
我感觉挺沉的,往里面瞧了一眼,竟然都是亮晃晃的金币,至少有三十个金币,价值至少和两千两银子差不多。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钱,我最爱的钱,世上只有钱最好,没钱的家伙像根草。
赵无忌道:“只要王大人肯跟老夫合作,这些钱就都是你的了。”
我将钱袋递还给赵无忌,摇头道:“赵大人可能没弄清楚,小人也是生意人,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规矩,不是自己的钱决不能要!在下家中还有要事,告辞!”我说的不是心里话,我很想要这些钱,商人重利,但更懂得躲避风险,我很清楚,像赵无忌这种老怪物,还是离得越远越好,他比狐狸还要精明一百倍,也比老虎凶残一百倍,和他打交道,恐怕到时死得连渣都找不到。
我转身就往门口走去,不用猜就知道背后赵无忌脸色一定变得很难看。背后传来赵无忌的声音“王副使,请留步!”我吓得拔腿就跑,但刚跑到门口,便见到了一群全副武装士兵。我只能转身就跑,赵无忌依然站在原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我不会让他如意的,我绕过了他,这个院子很大,绕过他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加快了速度,朝围墙飞奔而去。围墙不高,最多只有五尺高,而且墙壁上还爬着许有葡萄藤,我只要轻轻一跃便能跃过去。但在我的手即将攀上围墙的一瞬间,墙头突然冒出了两名弓箭手,寒光闪闪的箭头一齐对准了我。我心里恨恨地咒骂了几句,几乎没有做任何停留,又改变了方向,朝着屋子的方向跑去,当然我不会愚蠢到跑到屋子里面让人瓮中捉鳖,我的目标是屋顶,在接近走廊时,我腾身而起,拉住了一根葡萄藤,用猿猴般敏捷地速度爬到了二楼走廊。我朝着下面的赵无忌作了个鬼脸,那头老怪物只是眯着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反应,这让我有些失望。一群士兵从楼梯想要冲上来,我从墙角找到一个巨大的玉石花瓶朝他们掷去,看见他们滚成一团的狼狈样,不由得哈哈大笑。我找到一根通往二楼的葡萄藤,拽了几下觉得还算结实,便爬上了屋顶。
不过,事情并不会总是那么顺利,我爬上屋顶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蓝天白云,而是一大团乌云——准确地说是一个巨大的身影,几乎把半个天空都遮住了。我发誓,这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庞大的家伙,他甚至比一只骆驼还要大。他手中那柄斧头更是可怕,斧刃就像是半个锅口,竖起来比半个人还要高。妈的,这家伙不是人,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巨灵神。当然,我当时可没有时间像现在这样悠闲地形容这形容那的,那柄巨斧已经带着“呼呼”地声响向我劈了下来,仿佛要一下把我切成两半。我当然不会让他轻易得手,在斧刃即将碰上我的瞬间,我整个身体笔直地向后倒去,不过双脚却紧紧地勾住了一棵葡萄藤。巨汉被巨斧之力带得转了一圈,回过头时发现失去了目标,嘴里嗷嗷乱叫,急得到处乱找一气。我则趁机爬上了屋顶,绕到他背后,抬脚向他屁股踢去。这一脚又准又狠,但我还是低估了巨汉的重量,他并没有如我所愿地滚下屋顶,只是向前趄了两步,便迅速稳住身体,回过头来对我又是一斧,动作敏捷之极,比起寻常人还要快上三分。
这下我可真是狼狈之极了,面对这样的小山般的家伙,还是一座移动迅速的小山,我所有的本领和计谋都派不上用场,只能不停地跑来跑去,那感觉就是像是一只被猫追得屁滚尿流的老鼠,好几次差点被巨斧所伤。好在屋顶地方够大,几个屋顶之间相连,我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巨汉砍了半天没砍到我,急得嘴里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听不懂的话,手里的斧头挥舞得更急了。他的力量可真是惊人,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的斧头在他手里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一样,但他舞得实在太快了,无巧不巧地勾住了一根葡萄藤,顿时动弹不得。我怎么可能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整个身体腾空而起,把身体当成武器撞了过去。这一下的力量可真不轻,巨汉被我撞倒在地,斧头也丢了。我的动作和反应都比他要快上一点,在他站起来之前将斧子抢在手里,抡圆了便砍将过去。巨汉吓得倒地倒头就跑,我在后面狂追。不过那斧头对我来说实在太重了,跑了几步,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我将斧头往屋顶上一顿,刚准备冲着地面上的赵无忌说上两句狠话,脚下突然一空,整个人便不由自主地掉了下去。
我晕晕乎乎地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居然又是赵无忌,他脸上那种得意的笑容让我恨不得马上一拳把那张可恶的脸打成猪脸。“只要你跟老夫合作,这里的东西,你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我四下张望,眼前的景象让我几乎窒息——满屋子都宝贝,金子、银子、珍珠、玛瑙、玉石等等,应有尽有。我只是一个生意人,让我抵御这样的诱惑,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我承认我有点失去了仪态,把金银财宝拼了命地往衣服里塞,还不知道该选什么好,金子当然好,但那些拇指大的珍珠、五彩的宝石、晶莹剔透的玉石又怎么舍得放弃。我耳边听到赵无忌轻蔑的大笑——管他呢,有这么多钱,就让他笑个够吧,老子可不在乎。
令狐小子每天除了出门去一趟王宫求见国王,哪都不去,一般都待在房间看书。我好生纳罕,大老远跑来,他的行礼里面不带货物,居然带了一堆书,真是不可理喻之人。不过他也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这家伙还是颇有些聪明的,有一次,我看见他在房间里摆弄一个奇怪的东西,有些像弓箭,又有些像个十字。他十分得意,忍不住买弄起来,告诉我,这东西叫弩,原本威力不如弓箭,但他在本地发现一种特别有韧性的木材,用这些木材制弩,射得比箭更快,威力大了数倍。说完,他还演示给我看,一按机关,一支短弩箭飞射出去,快得肉眼几乎看不见,大半弩箭深深插入柱子里面,箭尾还在剧烈颤抖。“若是能大量运回这种木材,我们汉军与匈奴近战便能占尽上风。”令狐小子喜不自胜。我也是暗暗乍舌,忽然觉得这个令狐小子挺有本事的,朝中又有背景,以后如果跟着他混也许能混个好前程也未可知。令狐小子兴奋地告诉我,经过他打听,在小宛的西边,还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叫做安息。他有些感慨,说一直以来,都以为天下至强,莫过于汉,而唯一能与汉朝抗衡的,只有匈奴,谁知道在万里之外,还有一个安息,据说和大汉一样强大,而安息再往西,又是什么地方,还有什么未知的地方,完全是一无所知。天下真是太大了,无边无际。不过令狐小子毫不气馁,他意气飞扬地说:“不管多远,我都要去看看,就算穷尽一生都无法到达尽头,我也心甘情愿。”
几天之后,令狐小子忽然忙碌起来,原来是他之前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一一回来了,当天晚上,他召集了使团的人开会。一名手下道:“经下官打探,十多年前,博望侯确实派人来过小宛,后来便有商人假冒汉使,以劣质货物换取当地人的珠宝。”
令狐小子冷笑一声:“果然如此,我来之前便查过案牍,除博望侯外并无汉使来过,这赵无忌到底什么来路,打探清楚了没有?”
“只打探到一些,但还是不知道底细。此人向来以汉使自居,无人知其真假,常年居住此地,手下有一批顽命之徒,仗着武力,对来往客商征收重税,搞得怨声载道,天怒人怨。”
令狐小子问道:“他这般横行不法,这里的官员坐视不管么?”
“听说他向上任国王行重贿,上任国王贪他好处,便由着他胡来。如今他在朝中遍植党羽,势力很大,连现任国王都怕他。”
“上任国王,那现在的国王是谁?”
“说来好笑,现任国王居然是个女的,听说长得还很美,号称小宛国第一美女,也不知这里的人都是怎么想的,竟然肯听从一个小女子的命令。”
令狐小子白了他一眼,提醒道:“慎言。”
另一名手下道:“下官奉命四处打探,但赵无忌的身份却始终是个谜,无论是来往客商还是国中百姓都说不清楚,反而听到一些怪诞的说法。”他支吾了一下,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往下说。说来奇怪,令狐小子年纪轻轻,使团里的人似乎都有些怕他,除了我以外。
“什么怪诞说法?”
“听城里的百姓说,赵无忌是天下神下凡,有不可思议的本领,还有人说亲眼看见他手刃了巨龙,用龙的血洗澡,因此刀枪不入……”
令狐小子冷哼了一声:“这些想必都是他自己故意散播的流言,”他脸色忽然一变,沉声喝道:“反贼!果然是反贼,龙者,天子也,他要屠龙,不是造反是什么!”
此言一出,在场之人都明白过来,赵无忌自称汉使,在西域小国称王称霸,连真的汉使都不放在眼里,如果仅仅解释为牟利是行不通的。
令狐小子目视东方,好像真的见到了皇帝一般,有些激动地说道:“我要禀报圣上,派遣大军来此,消灭这个反贼!”
我听到这里,不由得发出一声轻蔑的冷笑。这一下大大不妙,所有人都把不那么友善的眼光投到我的身上。令狐小子愤怒地瞪着我:“王副使不同意?”我嘿然一笑,并不答话,反而用挑衅地眼光瞧着他:谁怕谁呀。令狐小子深吸了口气,勉强压下怒火,问道:“副使大人有何高见?”我用胜利者的姿态微微一笑,道:“京城离此地万里之遥,一来一去便需一年多,到时此地情况难以预料,赵无忌只怕离开了小宛都说不定。再者,大军出动,岂是小事,朝廷又怎么会因为区区一个赵无忌便大动兵戈?”令狐小子听了频频点头。我继续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静观其变。赵无忌横行不法,搞得怨声载道,我看新国王未必能容得下他。一旦他与新国王不和,我们再从中挑拨,便有机会除掉这个反贼。”
令狐小子很是满意,问道:“可有良策?”这可难倒了我,出主意可不是我的强项,我摇头道:“这出主意是你们读书人干的事,我只管打架喝酒。”令狐小子笑了笑,居然不生气。另一名下属提到一件事:“在下有一个新的发现。昨天晚上,我半夜上茅房,看见赵无忌的几个属下抬着几口大箱子往里面走,有口箱子碰到地上,里面滚出许多银制的钱币。半夜三更,他们偷偷摸摸运钱物,想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大家猜来猜去,也猜不出个头绪,也商量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只得草草收场。
阿律卫对令狐小子似乎印象不错,经常跑来和他聊天,谈的都是些莫名其妙的话题。但令狐小子想要通过阿律卫求见女国王的要求都被以对方以各种借口推托,这让我们很是郁闷。有人甚至怀疑小宛是不是暗中和匈奴勾结,准备出卖我们,如果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局面就非常危险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快打消了大家的疑虑,一天城门上突然挂起了几颗匈奴使者的人头,据阿律卫说这是因为匈奴使者在面见女王时态度不恭敬,并且提出了无理的要求,被女王一怒之下砍了头。区区小宛国的国王,而且还是个女子,居然敢砍匈奴使者的脑袋,这可真需要非凡的勇气。令狐小子很高兴,根据他的判断,既然匈奴使者被砍了头,女王应该很快接近汉朝的使者了。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之后过去了十几天,女王一点召见我们的意思都没有,仿佛不知道有我们的存在一般。
虽然如此,日子过得还算是平静,我又从市场上购进了一些胡桃、香料、珠宝和犀牛角,还收购了许多葡萄种子准备带回长安种植。我对自己的生意头脑感到很是得意,照这样下去,不出意外,回到长安后我就会成为大富翁了——但意外真的发生了。
一天早上,一大队士兵包围了驿馆,他们从驿馆里搜出了许多王宫宝库失窃的财物,几乎堆满了整个房间那么多。据说有人挖了一条地道,一直通到王宫宝库,偷出的财宝就是被运到驿馆里。女王对此异常愤怒,下令关押所有的汉使,一定要查出谁是小偷。
令狐小子怒不可遏,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差点和押送的士兵打起来,要不是阿律卫帮忙,他有可能被活活打死。之后,他就像是丢了魂魄一般,嘴里没事自言自语:“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微臣丢了大汉的颜面,有辱使命,罪该万死”之类。
赵无忌这时候站了出来执义直言,为众多真假使团说话,他在小宛国有很大的势力,经他反复斡旋,才争取到大家可以带一些干粮和少量的盘缠,由军队押送一直离开小宛国境。这下我可遭了殃,我购置的全部货物都被当成赃物给收缴了,富翁梦瞬间破灭。没有了钱,我怎么回长安做富翁,怎么娶红玉,他奶奶的小宛国女王,果然最毒女人心。
老天似乎也在有意和我们作对,半路上居然下起了大雪,而且下个不停,这样的寒冷的天气下起雪来可真是要人命,冻得要死,寸步难行,押送我们的士兵也抵受不住,扔下我们便走了。
我们一行人正走投无路,前面突然出现一家客店,大家纷纷刚进客栈,原本空空荡荡的客店一下子涌进上百人,顿时变得拥挤不堪。客人虽然多,但是大家的盘缠都在走时被差不多收光了,没什么多余的钱买酒,客店老板的脸色便不怎么好看起来,就差没赶人。赵无忌拿出钱来,请所有人尽管放开喝酒吃肉,一时间欢声雷动。
一直魂不守舍的令狐小子突然清醒过来,大叫道:“来人,拿纸笔来!”见大家都不动,骂道:“愣着做甚,我要上奏朝廷,状告小宛国王对大汉不敬,请朝廷出兵征讨!”他文采倒好,一篇奏章写了洋洋千文,写毕加上封印,道:“速速送往轮台高进大人,请他设法上奏天子,敢逐我大汉使者,便是对大汉不敬,虽万里之遥必讨伐之!”
雪仍未停,令狐小子便不管不顾地差人快马将奏章送了出去。望着信使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暗自摇头:这位令狐大人委实是太过书生气,朝廷岂会因为我们这区区几名使者的遭遇而随意出动大军,即便朝廷愿意出兵,从玉门关发兵到达小宛,没个一年半载压根到不了,对于眼下困境没有任何帮助。
众人边喝酒边大骂小宛女王,赵无忌站起来,道:“诸位,听我一言!”人群立即安静下来,赵无忌的影响力当真是非常小可。“诸位,我等皆是汉朝的使臣,代表着在大汉朝的威望和荣耀,如今却被这区区的小宛的一个女人羞辱,这实在是对我大汉朝莫大不敬,是对我大汉天子莫大不敬。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我等身为汉使,应当替皇帝陛下分忧,洗涮这等耻辱!”
“说得对!”人群纷纷附合。赵无忌轻易地便挑起了众人的怒火,连令狐小子都忍不住说了声“不错”。“赵大人,您说该怎么做,我们听您的!”
赵无忌道:“我们要狠狠地惩罚那个不知天高地厚地女王,赵某愿亲率大军,把她从王位上赶下来,让顺从汉室的人来统治这个王国!”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顿时鸦雀无声。有人小心翼翼地问道:“赵大人,我们哪里来的大军?”
赵无忌胸有成竹地一笑:“当然有!”这时,客店的门被打了开来,一群外表剽悍,披着兽皮的胡人走了进来。为首的一人足有九尺那么高,手上提着一把巨大的半月形斧,外表看上去就像是一头巨大的野兽,正是那天在屋顶上袭击我的家伙。
“高车人!”有人惊讶地叫了起来。
“不错!”赵无忌指着高车首领道:“这位是古斯塔大头领,他们已经发誓,愿意永远与汉朝成为朋友,任何敢于冒犯大汉天威者,都是他们敌人!现在,他们愿意和我们一起进攻小宛,为大汉雪耻!”
人群静悄悄的,没有人敢搭话。高车人对冷清场面有些不满,低声嘟哝,谁也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阵阵恶臭让人不禁捂紧了鼻子。
“抱歉!”人群一名中年胖子站了起来,对赵无忌道:“在下只是个商人,实在不懂得打仗这种事,赵兄莫怪,告辞!”赵无忌伸手将他拦住,道:“李兄,你向来以汉使自居,怎么不思报答天恩?”中年胖子面露尴尬之色,道:“赵兄说笑了,在下哪是什么汉使,只是借着名头发些小财罢了,这些赵兄也是清楚的……”话未说完,赵无忌喝道:“原来你一直假冒汉使,那可饶你不得!”朝古斯塔使个眼色,古斯塔手起斧落,将中年胖子的脑袋砍了下来!古斯塔将掉下的脑袋捡回来,用布擦去血渍,小心翼翼地拴在腰间。
赵无忌嘿然一笑,眼睛也没眨一眨,道:“诸位,经过我调查,现在已经弄清楚了,就是这个人盗窃小宛宝库的财宝,真是死有余辜!诸位,只要大家一起攻进小宛国,宝库中的财富任你们取用,王宫的女人也全都归你们,谁抢到便是谁的!”
这一席话说得在场中人无不热血沸腾,怦然心动。但是依然没有人敢随便附合,大家都是来做生意求发财的,造反这种杀头的买卖没有谁愿意轻易尝试。
正在众人观望之际,令狐小子那瘦弱的身体站了起来,斥道:“胡闹,你们这是谋反,而非平乱!”在场的人虽然个个都自称汉使,但大家心知肚明,真正的汉使只有一个,便是令狐小子,他的话代表了汉朝,拥有极大的权威,他一出言反对,大家便纷纷打起退堂鼓。
赵无忌冷笑道:“令狐大人身为汉使,却眼睁睁看着汉庭受辱而无动于衷,不知是什么缘故?”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挑衅!令狐小子丝毫不为所动,淡淡地回答:“本官已经将这里的情况上报天子,相信不久朝廷就会派遣大军讨伐小宛。大汉律法,有胆敢拥兵自重,擅自征伐者,诛九族,赵无忌,你无朝廷之令,勾结匪类,图谋不诡,不是造反是什么?兵戈之事,唯天子决之,岂是你一介小吏所当问!”
精彩!不愧是太学的精英,一番话有理有据,我幸灾乐祸地瞧着赵无忌,看他如何应答。赵无忌虽然老谋深算,但论口才,显然不是令狐小子这些读书人的对手,他支吾其词:“我、我对汉朝一片忠心,决无二意,你莫要血口喷人。”他稍微顿了一下,立即反击道:“汉朝离此地万里之遥,路途艰险,只怕未必能够赶来,赵无忌受朝廷大恩,理当誓死报国,讨逆平叛!”他边说边用向我瞧来。我摸了摸怀里的黄金,心下明白,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该是我出手的时候了。在令狐小子讶异的眼光中,我蓦地跳上桌子,大声叫道:“我乃大汉使团副使臣王承,奉大汉天子密令,诛讨小宛,违令者斩!”令狐小子大惊失色:“你、你说什么?”我叫道:“大家杀进王宫,抢财宝、抢女人,冲呀!”情势立即得到逆转,原先摇摆不定的人都全部赞成起来,一场战争就这样被决定了。令狐不疑虽然反对,但他病得不轻,说话都没多少力气,哪能阻止得了。
第二日,我们随着高车人的军队出发了。虽然怀着同样的目标,但我们始终与高车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高车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难闻的骚臭味。只有赵无忌和那群高车人打得火热,整天和古斯塔混在一起,喝酒聊天,这人要么是鼻子坏了,要么就是有着常人不能及的忍耐力。令狐小子的病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死掉,我让人做了个担架抬着他前进。他的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有一天,他突然用力地拉着我的手,用沙哑地声音说:“王承,我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背叛我?”我听了无言以对。令狐小子压低声音道:“我知道你必有苦衷,但务必小心赵无忌,不要被他利用!”我依旧只能默然无语,在内心深处,我当然也知道赵无忌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我别无选择,我拿了他的好处,已经是身不由己。
高车人以往也进攻过小宛,但都被击退,但这一回不同,赵无忌打着汉朝的旗号,一路上还有一些小股势力加入,声势越来越大。小宛的国都防御并不坚固,严格说起来,只不过是一座土城,城墙是用泥土夯实筑成的,本就不是非常牢固,加之赵无忌事先安排内应打开了城门,大批的高车人呼啸着冲进了城内,开始肆无忌惮地烧杀掳掠,很快,整个小宛城就变成了一座火海。我跟着高车人往里冲,拼命往王宫方向跑,希望可以寻回我的货物,但王宫也被烧着了,高车人甚至追杀救火的平民,真是丧尽天良。我实在忍无可忍,拔刀杀死了一名正在奸污妇女的高车人。
所有的房屋、宫殿都被洗劫一空,看来想要寻回我的货物是不可能了。我沮丧地坐在地上发呆,对失去的财产心痛不已。
我在地上坐了很久,想来想去,决定厚着脸皮去向赵无忌再要一些钱,凭我副使的身份,多少应该能要到一些。刚准备起身,忽然觉得屁股下有些异样。我让到一边,只见一块木板被掀开,一名小宛士兵钻出头四下张望。我正站在他身后,只一拳就把他打得晕了过去,将他从地洞拽出来。这是一名年轻的小宛人,看样子不会超过二十岁,嘴唇上还没长毛呢,准是个胆小鬼,听到打仗就躲在地洞里,想等打完了仗再跑出来,不想撞到了老子。我对他没什么兴趣,决定把他扔回地洞,但忽然想到他身上可能带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伸手在他身上一阵乱找。突然,我在他胸前摸到一大堆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居然是个女人!
我顿时来了兴趣,在他,应该是“她”身上,仔细搜索了一翻,甚至于把她的鞋底都检察过一番后,遗憾的是一无所获。我开始观察起眼前的女子来,这是个美丽的女人,异常的美丽,什么红玉跟她一比就是一堆杂草。肌肤如雪般洁白柔软,五官如雕刻般精致,胸部高高耸起,想起刚才寻东西时的触感,我不禁心动起来,俯下身在她鲜红的唇上亲了下去。苍天为证,我绝非趁人之危,只是在有便宜不占,实在有违我商人本份。
可能是老天看不惯我的行为,那女子居然这时醒了过来,她惊叫一声,一连给了我两记耳光。下手又重又准,本来我是可以躲开的,可是刚才太陶醉了,竟然忘记了躲避。不过我的反应还是很快的,一个纵身便把她压在了身上,顺便抓住她双手。女子十分愤怒和慌张, 又踢又打,拼命挣扎,但她的力气和我可不是一个等级,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小。
眼看就要要将她制服,忽然听到有人在我背后冷冷地说话:“王副使好兴致。”我无比恼火地回过头,看见赵无忌那张无比讨厌的脸。我没好气道:“他奶奶的,有什么事?”赵无忌对我的观感显然也好不到哪去,他用手捂着鼻子,好像怕闻到我身上的气味一般,“别忘记我们的约定,日后我举行册封大典,你可一定要到。”我不耐烦地点头:“知道了,我到时会以大汉使臣的名义册封你为小宛国王。”赵无忌道:“多谢,那就不打扰王副使好事了。”说完,带着一队人马离去。
我朝地上重重呸了一口,回头再去找刚才的女子。奇怪的是赵无忌出现后她便停止了挣扎,一直低头不语,缩在边上。我心里莫名其妙的有些惭愧,不敢和她对视。“你叫什么名字?”我用不熟练的当地语言问她。“塔雅。”她的声音宛如天赖。我跃身上马,比划着道:“现在到处都是坏人,你想要安全,就跟我走。”说完拍了拍马鞍。她顺从地爬上了马鞍,但马上又跳下去,从地上捡起些烂泥涂在脸上,这显然是个聪明的举动,以她的美丽,一旦被那些野兽般的高车人瞧见,便算是我这大汉副使也未必保得住。
我将女子一直带到了城外的一座土山,我们使者团一行在那里等候,三五成群坐在地上休息,见我带回来一个女子,便纷纷询问怎么回事。我敷衍道:“是我在从高车人手里救下的。”
这时,原本病重昏迷的令狐小子突然醒了过来,他望着烟雾缭绕的小宛城,惊讶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我把刚才在城中的见闻大概说给了他听。他的脸色苍白,头上还包着湿巾,这一路奔波,他的病又加重了不少。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坚毅,猛地爬了起来,脚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有力,手中紧握着节杖,一步步朝着小宛城走去。
“令狐大人,你去哪?”我问道。
“进城。”
“进城做什么?”
“救人。”他惜字如金。
“不能去,那些高车人见人就杀,他们都是一群野兽!”我急忙劝阻。
“我身为大汉使臣,受天子召令,有责任保护当地百姓周全,不能让这些强盗滥杀无辜!”
他的声音不大,但我却明白地感受到了他的无比的决心和勇气,这个外表孱弱的男子,内心却是无比的强大,和他一比,我显得那么卑劣和缈小。“真是愚蠢的家伙!”我嘟嚷着,却没阻拦他的勇气,让开了道路。有几个没脑子的家伙也纷纷站了起来,自觉地追随在他的身后,这几个家伙都是平时跟令狐小子走得比较近,满脑子“大汉天威”之类想法的古怪家伙。
我感觉人群中有双眼睛在一直盯着我,是塔雅,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我的不屑。我很讨厌被人用这种眼神看,于是莫名其妙地也加入了令狐小子的队伍。
走了一段路时,我数了下,来的人只有十一个,凭这十一个人想要去拯救全城的百姓,用“送羊入虎口”这个词来形容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但令狐小子似乎忘记了这一点,他只是努力地将节杖高高地举起,眼中放射出炽烈的光芒,那根节杖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我身处其中,也被深深地感染了,忽然觉得脸上一阵热流,他奶奶的,原来是我流泪了。
在这离长安万里之遥的西域,在这陌生的国度,我们这十一名汉朝的使者,十一名汉庭青年,将用自己的生命的鲜血,去维护大汉朝的威严,去面对对成千上万虎狼一般的蛮族,却拯救那些处于困境中的平民。
生有何可恋,死有何可畏,人这一辈子,有件事情,是明知不可为,却仍义无返顾地去做的,这便是我们的使命。
我们一行来到了小宛城门口,沿途遇上好几拔高车人,但他们只是远远瞧见了我们便绕路而行。我们顺利地进入城内。整个小宛城已经成为人间炼狱,到处都有成群结队的高车人在抢劫、奸淫和杀戮,房屋在燃烧,大树在燃烧,火焰几乎将整个天空都烧着了。这是一副怎么惊心动魄而又悲惨万分的景象。
我们的翻译在大声地传播着令狐小子的命令“奉大汉皇帝命,禁止滥杀百姓,禁止奸淫掳掠,禁止烧毁房屋……”前面几名高车人正在奸污一名妇女,对我们的警示充耳不闻。我冲上前,将其中两人砍翻在地,其余几人拔刀相迎,但看到我们手中的大汉节杖和龙图旗帜,却不敢上前,愤怒地离去了。我将外套扔给还在地上的妇女,道:“跟我们走,没人敢欺负你。”
就这样,我们一行十一人,在城里不断转来转去,杀死了十几名正在作恶的高车人,以至于后来高车人远远听到翻译的声音便躲得无影无踪。加入我们行列的小宛百姓越来越多,就像是不断汇入大河的小溪那样,到天黑时,人数已经达到了四、五百。我们先将他们送回土山,然后又回到了城中,一直搜寻到半夜,又收拢了一百多人。
第二天一早,在令狐小子的指挥下,人们在土山上开始搭建简陋的帐篷,在土山周围建起了防御墙。我原本担心令狐小子的身体会累倒,但事实上,经过这么一折腾,他的病竟然奇迹般的痊愈了,不得不让人感慨他身体内所隐藏的力量真是无比强大。在土山通往小宛城的道路上,令狐小子立起了一块石墩,将节杖插在上面,周围还插了几面象征汉朝的旗帜。他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赵无忌和高车人,这个地方是受到汉朝庇护的,谁胆敢强行进入便是对大汉的不敬。这个方式也许真的有效,接下来的日子,无论是赵无忌还是高车人都没有靠近过。我带着人到处搜索食物,小宛国是个富裕的国度,各种水果和谷物都很丰富,高车人忙着在城里抢劫,根本没精力顾得上城外的事,我轻易地运回一车车的食物。但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包括令狐小子在内,大家都不知道。
这些天来,我对塔雅朝思暮想,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亲热个够。以前我喜欢过红玉,但现在觉得红玉跟她比起来,就像是地上的泥和天上的云的差别。为了讨好她,我把最好的食物送给她,帮她搭起了整个土山最漂亮整齐的房子,每天把一束鲜花送到她的门前,但她对我从不假以颜色,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个妖怪一样,这让我很恼火。是我把她救回来的,她应该属于我,如果她被别的男人抢走,我一定会疯掉的。想要得到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就像一条蛇在我身体内窜来窜去,完全无法控制。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借着酒劲,潜入到了塔雅的房间。她睡得正熟,月光从屋子缝隙透下来,衬托出她脸庞的完美弧度,我心里不由得惊叹:老天爷,她怎么可以这么美!我拼命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慢慢将身体凑上去,准备一近那鲜艳欲滴的嘴唇。突然,她似乎是被梦中的什么东西惊醒了,睁开了眼,发出一声惊叫,举起一把短刀向我刺来。若不是刀刃反射出的月光提醒了我,我一定是躲不开的,但即便如此我的下巴还是被划破了,血汩汩地往外流。她狠狠瞪着我,短刀刀尖也对准了我,忽然用汉语说道:“你再敢碰我,我一定杀死你。”我有些惊讶:“你会汉语?”她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瞧着我,我占不到丝毫便宜,只得悻悻离开,临走时还不忘丢下一句狠话:“你是属于我的女人,老子就算是碎尸万段也非娶到你不可!”
这些天,不断有城内逃出来的百姓来投靠我们,令狐小子不得不在土山下又搭建起了一批帐蓬。这让赵无忌非常头痛,他虽然窃居国王之位,但如果没有百姓又有什么用。他又无法攻打土山,因为他是打着汉朝的旗号造的反,又怎么能够攻打汉朝的使团。他偷偷找到了我,让我趁机杀掉令狐小子,被我找借口推脱了。
这段时间,我听到一个传言:小宛国的女王失踪了,正在联络附近的国家准备复国。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个谣言,或者是小宛人编出来的安慰自己的故事,但很快就发现这居然是真的。一天正午时分,天气干燥爽快,我正躺在草地上想像着和塔雅亲热的旖旎画面,突然山脚下传来一阵急促的号角声,那是遇袭的警报。我翻身便往山脚下奔去,只见几名高车士兵来到山脚下正和我们的翻译争吵着什么。令狐小子也赶到了,翻译向我们解释,原来这几名高车人是赵无忌的信使。因为小宛女王失踪,他怀疑是躲在了我们这里,想要进来搜索。
“这里的百姓是受汉朝庇护的,不允许你们进入。”令狐小子直接了当地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一名高车人叫道:“汉使大人,我们这些日子不进攻你们是出于对汉朝的尊重,并不是因为畏惧。如果你们执意不肯合作,便是我们的敌人,到时只怕赵无忌也保护不了你们了。”说完,他们便转身离去。
令狐小子气得脸色铁青,但大家都深悉这些高车人说的话绝不是简单的威胁——土山上全是平民,动起手来我们会吃大亏。
我和令狐小子一起忧心忡忡地回到土山,路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白色身影,是塔雅。她挡住了我们的去路。随从喝斥着赶她离开,我想也不想便将对她无礼的家伙一脚一个踹出老远。塔雅无视了我英勇的行为,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用流利的汉话对令狐小子道:“汉使大人,我有话想和你说。”令狐小子似乎也被我的塔雅绝世容颜所震住,半晌才缓缓吐出一个字:“好。”塔雅的表情十分淡定,道:“这里人太多。”令狐小子露出疑惑之色,点了点头,吩咐随从把她带到自己的帐蓬里。
看着他们两人一起进入帐篷,我突然紧张起来,塔雅找令狐小子做什么,难不成,难不成是看上了令狐小子。越想越觉得可能,令狐小子虽然不及我英俊潇洒,但长得还是有几分姿色的,特别是他那天带病闯进小宛城救人的举动,已经成为小宛人心中的英雄。他们俩进去了足足有一个时辰,也许没有那么久,但我觉得比一年还要长,我的心撕扯得厉害,仿佛听见塔雅在向令狐小子示爱,而令狐小子高兴得屁颠屁颠地答应。他奶奶的,塔雅是我的,谁敢打她的主意,就算是令狐小子也不行,小心老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终于,他们俩人从帐篷里一前一后钻了出来,看上去衣衫整齐,神情也平静,我放下心来。令狐小子脸色凝重,突然大声道:“王副使听令!”我的心一下子又提了起来:完了,令狐小子是不是知道了我晚上摸到塔雅房间的事,奸淫妇女者,死罪,老子还没得手呢,要这么死了就太亏啦。
令狐小子根本没有发现我的异样,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道:“现在有一件十分艰巨的任务要你去做,九死一生,你敢担承么?”
在塔雅面前,有什么不敢的事,我昂扬地回答:“下官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好!”令狐小子点头称许,“你马上护送塔雅女王离开这里,往南边走,帮女王去找救兵!”
女王?我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塔雅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不要他的保护,请换一个人。”
令狐小子摇了摇头:“这件事,除了王副使,谁也做不了。”他取出一个盒子交给我,道:“这是使团的印信,可以证明你的身份,你千万保管好,不可丢失,记住,此物比你生命更重要。”
我接过印信,贴身放好,见塔雅一脸无奈的样子,我高兴极了:令狐小子实在是太讲义气了!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接下来几天能够与塔雅单独相处的美妙场景,绮妮画面,就算是死了也是心甘情愿。
令狐小子命人准备了干粮和水,我和塔雅分别乘一匹马,向着南边紧急出发。刚下了土山,便望见远处尘烟滚滚,飞速向我们靠拢,我看得清楚,为首的正是赵无忌,他身边的是古斯塔。他们带的人马至少有一百人。
我和塔雅拼命打马,令我惊讶的是,塔雅的骑术非常好,至少比我要好一些。一直跑到日落时分,双方的距离都没有拉近多少,我暗暗高兴,天黑以后,我们脱身的机会就会大得多了。
追兵越来越近,并朝我们放箭,塔雅的马一声嘶鸣,中箭跪地。我们不得不合乘一骑,但这样一来速度就更慢了。眼看双方的距离渐渐拉近,追兵发出阵阵“呜呜”的欢呼声,停止了放箭,看样子是要活捉我们。塔雅飞快拔出短刀,对准马屁股戳去。马吃痛,撒开腿拼命跑,竟然将追兵又重新拉远了。我不由得暗暗赞叹:这女子行事可真是干脆利索,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这时,前面出现了一大片树林,真是老天爷帮忙,只要进入了树林,赵无忌想要抓住我们就难上加难了。
一进树林,我们就扔掉了马,往树林深处跑去。跑了不知多长时间,我们俩都累得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在大树底下休息。我侧耳倾听,没有人追来,哈哈笑道:“他奶奶的,他们追不上咱们了。”一转头,却发现塔雅用警惕的眼神瞧着我,手上还举着一把短刀横在胸前作防卫状。我逃了一天,又累又饿,取出干粮和水,分了一些给她,吃完以后,只觉得一阵睡意上涌,眼皮就像是有千斤重一样。
刚闭上眼没多久,忽然听到一阵鸟兽噪杂声,在黑夜中显得格外突兀而清晰,隐约瞧见远处火光闪耀。耳畔狂风呼啸,正朝着我们的方向刮来。糟糕!我惊得一跃而起,该死的赵无忌,居然放火。我大惊之下,拉起塔雅就跑。塔雅却显得很冷静,甩脱了我的手,说:“我们跑不赢的。”她拔出短刀,奋力砍掉周围的杂草權木。我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也拔出刀和她一起砍伐。在我们的努力下,很快就砍出一块一丈见方空地。
大火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发了疯一般,呼啸着,撕扯着,到处乱窜,吞噬一切遇到的树木、草丛、走兽、飞禽,以不可阻挡的威势迅速扑来,在我们面前掀起数丈高的火浪,那种炽热让肌肤产生热辣辣的痛感,巨大的火苗像是野兽的爪子伸向我们。我下意识地将塔雅压在身下,将热浪全部挡在背后。在这巨大的洪火面前,人类是如此缈小,如此不堪一击,随时都可以将我们吞没。我看了塔雅一眼,从她强自镇定的眼中看到了恐惧,相信她也在我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东西。
仿佛过了一百年那么漫长,大火终于过去了,我看着怀中的塔雅,这一刻,她眼中仇视的目光终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羞涩的温柔。“你真是美极了。”我情不自禁地赞叹。她害羞挣脱我的怀抱。背上的疼痛传来,我忍不住“哼”了一声。“痛吗?”塔雅关切地问。我苦笑道:“当然痛,都快熟了。”我说的是实话,我整个背全都变成了通红,上面被热浪烫出无数的水泡。
我扶着塔雅艰难地前进。到处都是焦黑一片,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有些地方仍然在燃烧,树枝发出“叭叭”的声音。我们必须尽快走出树林,因为赵无忌的追兵很快会赶到,在没有看到我们的尸体前,他是不会放弃的。
“呜——呜——呜——”一声接一声的怪异叫声从后面传来。塔雅的脸色大变:“是狼!”我的心也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我听说过高车人喜欢驯养狼,在高车人的营地,我也见过他们牵着狼到处跑,就像是牵着狗一样。
“快跑!”这是我们同时做出的反应。如果被狼群追上,只怕连骨头都剩不下。我们立即将所有的疲惫扔到了脑后,拼了命地奔跑,身上好多地方被余火烧伤了都顾不上。但是狼群来得极快,两条腿毕竟还是跑不过四条腿,远处绿色的荧光在急速地靠近。来不及了,我迅速砍下两根未烧尽的树枝,树枝的一头还燃着火苗,递给塔雅,让她躲在我身后,我则把刀刃放在了一堆尚在燃烧的火上烤。
一个仿佛山一般巨大的身影出现在我们面前,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危险,手中的斧刃反射着月亮的光芒,散发着死亡的气息。是古斯塔,高车巨人。在他的身前,是五条银色的狼,露出尖锐的爪牙,不安地徘徊着,低声咆哮着。
古斯塔看到发出一声惊叹:“好美的头。”他的话让我感到一阵反胃,我用尽十二分的力气,临空一刀劈出,对着古斯塔劈下,同时将一把滚烫的草木灰向他眼睛撒去。身为长安街头第一打架高手,我的手段可多着呢。“当”的一声,我身体被震得往后弹出,而古斯塔却只是身体晃了几晃。这家伙力气大得简直不像人。不过古斯塔还是着了我的道,被灰烟迷了眼,痛苦地捂着眼睛,发出野兽般的号叫。我本来可以趁机结果他的性命,但那五条银狼拼命扑上来,这些畜牲比平常的狼高出半个头,皮粗肉厚,连刀子都砍不进去,加上还要照顾塔雅,顿时搞得我手忙脚乱。好在我的刀先前在火堆里烧红了的,每一刀都烧得这些畜生滋滋生烟,嗷嗷乱叫,它们吃了苦头,居然也知道厉害,跑回古斯塔身边,不敢再上前。
我赶紧拉起塔雅就跑,一旦让古斯塔这头野兽回过神来,我可没半点把握对付。但让人头大的是,我和塔雅没跑出多远,古斯塔又带着他那群恶狼追了上来,我远远便可以瞧见他的双眼红得像是着火了,在夜色中好像两个火球。这家伙块头虽然庞大,但速度可真是快得骇人听闻,好在他忌惮我的“火刀”,不敢放狼,不然早就把我们截住了。但双方的距离还是越来越近,塔雅早已经累得体力透支,近乎虚脱。“我跑不动了。”她向我求救。我想也不想,一把将她背起就走,这样一来速度就更慢了。她忽然用很温柔的声音说道:“令狐大人说得对,你果然不会背叛我。”我嘿嘿一笑:“那小子说话一向不怎么对,但这次说对了。”
“前面有水。”塔雅在我耳畔叫道。我侧起耳朵仔细地听,果然听到水流“轰轰”的声音。我精神一振,加快了脚步,不久,眼前出现一道湍急的大瀑布,水流落差极大,掉下去恐怕得粉身碎骨。
这时,古斯塔已经追了上来,他的五条漂亮的银狼全都被我的“火刀”烧得皮肉翻卷,比长安街头的癞皮狗还要难看。我体力几近枯竭,但眼前折古斯塔却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看来双方悬殊极大,不过事到如今也只好拼死一搏了。我冲着古斯塔叫道:“这是男人之间的事,咱们一决死战,让女人离开。”塔雅走到我身前,紧紧抓住了我的的臂膀,摇了摇头:“你真是笨蛋。”又对古斯塔道:“你们要的是我的人头,这个人是无关的,让他离开。”
古斯塔兴奋地伸出血红的舌头在斧刃上舔着,“好美的头。”他死盯着塔雅,又盯着我观察了一会,满意地说:“你的头也很好。我最喜欢把人头砍下来,剥掉头皮,真是美极了。”我和塔雅几乎一起吐了起来,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一生下来便拥有优于常人的能力或地位,他们喜欢利用自己的优势来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对手,甚至以屠戮无辜为乐,落在这种变态的家伙手里估计比死还要难受。
我对着塔雅的耳朵轻声道:“如果有机会不死,你一定做我的老婆。”在塔雅没来得及回答之前,我已经挥刀和古斯塔战成了一团。不到十个回合,我已经摔了好几跤,累得几乎连刀都提不起来。古斯塔并不急于杀我,他认定反正我们跑不了,不妨多玩一会。如果不是借助刀子支撑,我几乎都没有力气站稳。塔雅不顾危险,冲上前来扶住我。我惭愧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没本事再保护你了。”她在我耳边轻声道:“不,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武士。”说完,挡在我身前,毫不畏惧地瞪着古斯塔,仿佛告诉对方:要想伤害他,就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古斯塔嘿嘿狞笑着举斧头,对准了塔雅,这一斧落下时,塔雅就会人头分家。我情急下大声叫道:“古斯塔,你上当了!”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抱起塔雅,从万丈悬崖上跳了下去!
古斯塔失望、愤怒地叫声在耳边回荡,我抱紧了塔雅,能够和抱着她死在一起,也是一件开心的事。日后被人发现了我们的尸体,也一定会以为我们是一对情侣。我正在胡思乱想,一阵刺骨的寒意传来,原本我们已经掉到了水里。我略通水性,抱着塔雅浮出水面。忽然一阵巨响在旁边响起,水花溅得足有一丈多高,紧接着一个巨大的东西缓缓冒出了水面——居然是古斯塔!他一冒出水面,便死死盯着塔雅,低吼着:“那是我的头。”这头野兽居然不顾生命跳下来,非得砍下塔雅那美丽的头颅不可。他身材高大,站起来比水面还高半个头,正一步步向我们挪动着过来。我将塔雅抱到岸边,一个猛子钻进水里,悄悄靠近古斯塔,绕到他背后,拔刀便刺了过去,也不知道刺了多少下,身体忽然感觉到胸前传来一阵撕心裂肺般的剧痛,眼前一黑,便昏死过去。
我醒来时,已经不在水里了。只觉得全身都在胀痛,胸前的剧痛更是撕扯着心肺,塔雅正跪在我身边,低声抽泣。我忽然忍不住笑了起,不过一笑便扯动伤口,笑声变成“嘶嘶”的怪声。见塔雅奇怪地看着我,我吃力地解释道:“看到你为、为我哭,我、我很高兴。”一开口说话,就咳了起来,还咳出许多血块。“你不要说话,小心伤口!”塔雅命令道。我悲伤地摇了摇头:“我快要死了,再也不能保护你了。”塔雅在我耳边轻声道:“你不是一直想要娶我吗?我答应你,如果你不死,我就嫁给你。”我听了,猛然一震,又晕了过去。
当我在再次醒来时,看见塔雅正把一些五颜六色的粘土状的东西往我的伤口涂抹,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奇妙的是粘土涂到的地方伤口便不那么痛了。“这是什么?”我问道。她见我醒来,连忙喝道:“不要动。”见我乖乖不动了,很是满意,道:“在我们小宛国,流传着一个‘药湖’的故事,有一名猎人受了重伤,就快要死了,他无意中来到一个湖边,擦上湖底的五色泥土,很快伤就好了。后来再去找,湖却消失了。我以为这只是个传说,没想到居然是真的。”“这就是药湖?”“应该是的。”塔雅说着,神情变得肃穆,朝着湖心跪下,默默祈祷。我开始觉得她的行为有些好笑,但渐渐地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冲着湖面默黙念道:“谢了,药湖,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湖面,平静如镜,偶有微风吹过,泛起无数道波纹,湖底呈现出绿色、黄色、蓝色、紫色,还有些许的红色。风吹过时,将湖边的某些不知名的细叶植物吹得沙沙作响。此时此刻,药湖褪去了她神秘的面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她美不胜收,平静安祥,就像是眼前的塔雅。她不再是高高在上、发施号令的女王,而只是一名普通的美丽女子,触手可及,那么的真实。她嘴里轻轻念着一些奇怪的语言,我一句也听不懂,只是觉得她的声音柔柔的,发出的语调也异常的优美,象是婉约的诗,又像是悠悠的歌,让人产生一种朦朦的惬意。
等她结束了,我问:“你唱的什么,真好听?”她回答:“这是我们小宛国的祈神时用的曲,是用一种很古老的希伯来语唱的,难怪你听不懂。”她逐字逐句地念给我听:“谢谢你呀神,拯救了我的丈夫,我愿意用贡上鲜美的葡萄和牛奶,还有一头纯洁的小羊,来表达我的敬意。”我有些意外:“你那天说肯嫁给我,用不着作数的。”说完这话,我肠子都悔得打起了结。塔雅忽然很生气地站起来:“你当我是什么人,我堂堂女王,岂能说话不算话,你若拒绝,我现在就一刀杀了你。”我看见她发脾气的样子,居然产生了一丝胆怯,连忙摇头:“你、你那时只是为了救我的命,所以才那样安慰我,我、我其实是十分愿意的……”一向厚脸皮的我,居然结结巴巴说不下去。她转怒为喜,笑道:“原来是这样。你也太瞧不起我们小宛国的女人,我若是不愿意嫁给你,你便是死一千次一万次,我也绝不会多瞧一眼。”全世界最美妙的诗歌也不及她此刻话语之万一,我这一生所有的快乐加起来也不及现在的万一,她原来也钟意于我,我简直快乐得快要晕过去。我抓住她的手,她的手那么柔软,那么温暖,上面传递出某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在一瞬间忘记了伤痛,也忘记了世间所有的烦恼,我忘情地说道:“塔雅,就算现在让我马上去死,我也不会再有任何遗憾了。”塔雅哼了一声,坚定地摇了摇头:“你不会死,死的一定会是赵无忌!我早就怀疑他要造反,处处防备,找着机会将他驱逐出国,可惜我还是太年轻,智谋还比不上他,但我不会就这样输给他的。”她的语气中含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让我仿佛看到了可恶的赵无忌死得很难看的样子。
塔雅用湖边的植物为我做了一张床,每天,她都会到湖中捞鱼,烤熟给我吃。让我意外的是,她居然精通捕鱼的技巧,每天都能捞到几条大鱼,而且她还善长烹调,烤的鱼味道真的很鲜美,虽然没有佐料,但比起长安城最好的酒楼里最好的厨师还要高明一百倍。她还在野外设置了陷阱,捕捉到了一只麋鹿。我很奇怪,她身为王族,平时都有人服侍,怎么会懂得这些捕猎的技巧。在她的精心照顾下,我的伤好得很快,简直可以算得上奇迹。在第七天,我的伤口已经愈合结痂。闲暇时,我给她讲长安的繁华,街道上人挤人,道路两边商铺林立,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琳琅满目,特别是每年的上元佳节,到处都张灯结彩,甚至连树上也挂着名贵的红绸。当她听到长安城的人口竟然有几十万人时,觉得不可思议。“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亲自去长安城瞧瞧,过一过你们汉朝的上元节。”她很认真地说。我听了很兴奋,说:“这个容易,等我的伤好了,我带你去,好不好?”塔雅微笑着,却没有回答。我将她轻轻拥入怀中,给她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她听了咯咯直笑,“原来你小时候那么顽皮,难怪现在这么坏。”我叫道:“胡说,我哪里坏了?”她笑道:“你还不坏,第一次遇到我就想欺负我。”我有些得意,“那哪是坏了,是因你太美了。”见她吃吃的笑着,明艳不可方物,我哪里忍得住,在她鲜艳的嘴唇上轻轻吻去。她“嘤咛”一声,无限陶醉,喃喃道:“我喜欢你吻我,也喜欢你欺负我。”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她不但没有抗拒,反而积极地迎合。
良久我们才分开,她脸色通红,浑身像是没有了骨头一般,毫无力气地躺在我怀里,手指在我身上游移,眼睛望着天上的有如玉盘一样的明月,轻轻哼起了轻柔的曲调。我听得入了迷,问道:“这是什么曲子,这样好听?”她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神情:“这是我娘小时唱给我听的,她是世界上最疼我的人,把我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我随口道:“那你到时得带我去见她。”她的神情暗淡下来,摇了摇头:“见不着了,她早就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听了,不禁有些难过,“原来你和我一样,也都没了父母。”她接下来说的话让我大吃了一惊:“我娘是让我父王杀死的。”“什么?”“父王不喜欢我娘,就把她杀了。他有那么多的妻子,根本不在乎,他还想杀了我,但是舅舅带着我逃了出来,躲在野外不敢回家。为了活下去,我学会了打猎、捕鱼、做家务,否则就得饿肚子。后来,父王死了,有一群大臣找到我,把我接回到了王宫当女王,原来,父王死后,我那几十个哥哥姐姐们,为了王位争来争去,你杀我我杀你的,最后全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个,大臣们没有办法,只好让我当了女王。”我听得心惊肉跳,心里又是无限难受:我可怜的塔雅,这样美丽而纯洁,却从小受到这许多常人无法想像的苦难。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将她搂得更紧了。胸前忽然感到一阵热流,原本是塔雅哭了。我柔声安慰着她:“你别难过,我发誓,从此不会再让你受任何的委屈,就算是拼了性命,也要保护你。”她用力点点头,“我知道的,你虽然坏,却是真心对我。我娘走的时候说,男人都是靠不住的,除非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肯为了我死,这个男人才是我将来要嫁的人。那天你拼了命地救我,死也不肯丢下我,我就知道我找到我娘说的那个男人了。”我心里有些感动,说道:“等我的伤好了,我带你到长安去,我们开家店,我做老板,你做老板娘,专门卖葡萄干、胡桃、胡萝卜,他奶奶的,一定能赚大钱。”塔雅听了,露出神往之情,但很快摇了摇头:“此事绝无可能。我是小宛国的女王,怎能遗弃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我好生失望,刚要劝说,却被她用手势阻止:“不用再说了。”她的神情坚毅,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我很快又高兴起来,“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反正我也可以留下来陪你,只要在你身边,在什么地方都是天堂。”
我们一边说着话,一边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知不觉地睡去了。半夜,我睁开朦朦睡眼,发现塔雅竟然不在身边。“塔雅。”我轻声呼唤着。四下静悄悄的,唯有湖边传来阵阵水声,我巡声觅去,透过阵阵如纱般的夜雾,我看见塔雅正在湖水中沐浴。
此时,天空流澈,月明如镜,淡淡的月辉撒在塔雅那雪白的胴体上,她那金色的头发发出耀眼炫目的光芒。那不是属于人世间的美,那是天上才有的绝美,塔雅是不属于这个肮脏的尘世的,她是天上的女神降临人间,我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敬畏之心,情不自禁地想要朝她跪下顶礼摩拜。
我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三、四成,已经可以勉强可以下地行走,塔雅决定先行离开,到乌孙去求取救兵。她说乌孙和小宛国一向交好,知道小宛国有难,一定会出兵相助。她在这里多待一天,小宛国的人民就要多受一天的苦。我当然不能反对,虽然心里一万个舍不得,但只能让她离去。心里又担心她孤身上路,怕她遇到危险,让她用污泥把脸涂脏,打扮成乞丐以掩人耳目。她之前贮存了一些食物,留了大半给我,自己带走一些,便启程上路了。我万般不舍,但最终只能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我每天都度日如年,只要听到一点点动静就以为是她回来了,兴冲冲跑去,却发现只是些野鸭、野兔或者其它动物发出的声响。思念有时就像是一把发钝的锯子,它一点点在我心头上锯呀锯的,痛得锥心刺骨,让人寑食难安;有时就像是发了酵的美酒,甜得让人心神俱醉。我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从小就经常因为打架受伤,所以伤也比一般人好得快些。等到身体好得差不多可以走路了,我决定决定去乌孙找塔雅。
我一路往南方走,路上用靠打猎获取食物,这一天,我正独自行走在无边无际的旷野上,忽然见远处尘土飞扬,夹杂着纷乱的马蹄声。不多时,十余骑人马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他们的装束与匈奴人十分相似,皮衣皮帽,肩上围短毛皮,袖口和裤腿都用皮带束紧,身前悬着弓袋和箭筒。他们速度快得像是离弦之箭,迅速把我围在中间。
“你是什么人?”为首的人问道。
我放下心来,对方不是匈奴人,情况至少不会太差,“我只是个过路的商人。”
对方“叱”了声,喝道:“奸细!”不由分说就把我绑了起来,
我被牵在马后面,像牲口一样被他们拖着前进,沙土直往我嘴里钻,这滋味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幸好我身上穿着厚厚的衣服,不然一定早就被活活拖死。不过即使这样,我也撑不了多久了,这一路被拖了半天,我的伤口裂开了,一阵阵剧痛让我几次晕死过去。
终于,我感觉到他们停了下来,睁开眼,看见他们纷纷下马,朝着前方跪拜。在前方,出现了大批的人马,正在快速地移动,扬起的灰尘几乎将半个天空都遮蔽了。在万军拥簇拥中,一辆由六头白色的牛拉着的巨大戎车,战车上面插满了五色旗帜,车上站着两人,其中一人,赫然正是我朝思暮想的塔雅。
我被带到了戎车前,又被重重掼在地上。“报告阿尔斯,我们抓到一个奸细。”
我这才注意到挨着塔雅并排站着的,是一个年轻人,样子还算得上不错,但是脸色白得像是没一点血色,甚至还带着一种不易发现的暗黑,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脸”。这个人我见过的,是乌孙的王子阿尔斯,那个喝酒都作弊的家伙。
小白脸打量了我一番,显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那就砍了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叫道:“我不是奸细,我是汉朝的使臣,这一点她可以做证。”我指着塔雅。
塔雅从见到我开始就表现得很平静,那是一种近于冷漠地平静,因为她始终没有正视过我一眼,直到小白脸用询问的眼神看她时,她才凑过去小白脸耳畔低语了数句。小白脸边听边点头,脸色开始渐渐变得有些惊讶,然后用讶异地眼神瞧着我:“你杀死了古斯塔?”我点了点头。四下顿时一片哗然,几乎所有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来看我了。要知道,古斯塔被公认为西域诸国第一勇士,十年未逢敌手,竟然被我给杀了,在他们的心中造成的震动可想而知,而我对这情况却并不了解。
阿尔斯大声对周围的人叫道:“我们乌孙国最佩服勇士,现在杀死古斯塔的勇士就在这里,谁愿意上前和他较量一翻,让他也知道,咱们乌孙国的勇士才是真正的勇士。”
我心里把小白脸的祖上十八代都骂了一遍,****,老子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快没有,还叫我跟人比武,这不是耍赖是什么,妈的,说到耍赖,老子可是真正的行家。说干就干,我身体摇晃了几下,像瘫烂泥一样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乌孙人七手八脚把我扶起来,比武的事情自然是不了了之,他们还给我制作了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我走。乌孙人确实是很尊敬勇士的,我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四周传来的敬畏的眼光。他们还把最好的食物都让给我,那些奶酪一点也不好吃,硬得像石头,还酸得要死,不过营养还是很不错的,我的体力几天就完全恢复,撕裂的伤口也开始复合。不过我还是装出没有力气的样子,否则那个阴险的小白脸再叫人和我比武就惨了。
让我难过的是,这些天塔雅一次也没有来看过我,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我并不担心她会变心,觉得她一定是受到了小白脸的威胁,甚至是被软禁,所以不能来看我。我勉强让自己静心的养伤,盘算着伤养好了,再把她救出来。但是耳边传来的消息让我越来越坐不住了,有一天天黑时分,我正在帐蓬里休息,一名仰慕我的乌孙人告诉我,说塔雅已经答应嫁给小白脸,收复小宛城之日,他们会在王宫里举行婚礼。“不可能!”我大声叫起来。那名乌孙人以为我不相信他,生气地争辩:“这是千真万确的,如果不是这样,阿尔斯怎么会把全国所有兵力都带出来帮助小宛。”我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但却又不得不相信,这让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得去找塔雅,她是我的女人,谁也别想把她从我身边抢走,否则的话,就算是什么狗屁乌孙王我也会把他的脑袋砸成碎片!
我一跃而起,动作迅速敏捷,连那名乌孙人都看得目瞪口呆。我刚跨出大帐,迎面却跑来一名骑兵,也不下马,对我说:“塔雅女王要见你。”乌孙人喜欢直呼其名,即便对国王也是如此。
即将进入塔雅营帐时,我感到一阵紧张:如果塔雅,如果她变了心怎么办?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但如果这是真的,叫我如何面对?此时此刻,我竟然产生了逃跑的想法。
掀开帐门,一个熟悉不过的身影俏生生站在那里,背对着我,身上似乎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辉。
是耶非耶?真耶幻耶?
塔雅缓缓转过头来,对带我来的那名骑兵吩咐道:“你先下去,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王副使商议。”那名骑兵脸上露出犹疑之色,塔雅怒道:“你以为阿尔斯能杀你,我便杀不得你么。我若现在杀了你,阿尔斯决不会多说一句!”那名骑兵听了,屁滚尿流地跑得不见踪迹。
我惊讶地看着,刚要说话,塔雅突然猛地扑了上来,紧紧地抱住了我。瞬间,所有的怀疑和不快全都抛到了九宵云外,我也紧紧将她抱住,柔声道:“这些天想死我了。”我们疯狂地拥吻,将多日的思念都尽情地发泄着。良久,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塔雅紧紧的搂着我,问道:“我这些天没去看你,你有没有怪我?”我回答:“当然没有,你一定有你的苦衷,你一个女子,独身一人跑到乌孙去请救兵,这其中的艰苦岂是常人所能承受,我若再不疼惜你,反而怀疑你,责怪你,怎么配做你的丈夫?”塔雅听了,大为感动,将我抱得更紧。我心底暗自惭愧——其实我也不是一点没有怀疑过的。
我们俩都舍不得睡觉,一起躺着看天上的星星。我很想问塔雅这些日子经历了什么,她又是如何让说服乌孙出动全国兵力来助小宛复国,但我还未开口,塔雅便用手堵住了我的嘴:“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你都必须相信我对你的心意永远都不会变。我们小宛的女子,终生只爱一人,若是那个男人变心,便杀了他,然后殉情。”我心里一动,忽然想起“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天地合,江水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心里想着,不自觉地便念了出来。塔雅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详加解释,她听得有些痴了,喃喃道:“好美,我喜欢你们汉人的诗。可我不愿意那样,就算是天与地合在一起,冬天打雷夏天下雪,我也要和你在一起,死也不分开。那个阿尔斯天天缠着我嫁给她,我怎么都不会答应!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你就是我的男人,否则他一定会杀了你,所以这些天故意冷落你,强忍着不去找你。”
我尽量避免跟阿尔斯的碰面,在塔雅的掩护下,阿尔斯也没有对我起太大疑心,也没有再逼着我和人比武,这一路倒也无事。近万人的大军行了月余,便到达了小宛城附近。远远便瞧见小宛城门紧闭,防守严密,看来赵无忌是准备据城坚守了。我们先跟令狐小子会合。令狐小子告诉我们,这段时间,为了麻痹赵无忌,他用汉使的名义,册封他为小宛国王,而赵无忌利用汉封国王这个名号,集聚了不少大小部落,势力增长不少。但令狐小子也没闲着,以守护土山,保护百姓不被高车人骚扰的名义暗暗组织了一支上千人的军队。令狐小子分析着局面:“赵无忌人数有约五千,但都是花钱买来的,人心不齐,真正能用的只有他手下的五百私兵,战斗力很强。小宛的百姓都思念着女王,这都是女王陛下平日善待百姓的缘故。这一千人的军队,本来都是小宛士兵和百姓,今日自然应该归还女王。”塔雅忽然得到一支部队,顿时有了些许底气,便开始和大家商量怎么攻城。令狐小子认为攻城不易,因为赵无忌把小宛城的防守进行了加固,粮食和武器都准备得非常充分,只要拖上一两个月,等乌孙军粮食耗尽撤兵。
阿尔斯非常得意地说道:“赵无忌的办法看上去厉害,但一点用也没有,经过本王观察,小宛城的用水全部都是通过门前的河,只要把河水截住,赵无忌的叛军会全部渴死。”这个提议遭到了塔雅坚决反对,因为这样做的话,城里的百姓也会全部渴死,两人争执起来。阿尔斯很生气,扬言如果不按自己办法来的话就要离开,他认为死一些老百姓的根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而且也不愿意让自己的部下强行攻城,那样的话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令狐小子连忙劝开两人,他耐着性子道:“现在敌人还没有一点损失,我们自己却先吵起来,这仗怎么能打赢。我倒是有个办法,可以一试,你们来瞧瞧。”他摊开一张图纸,上面画着一些奇形怪状的图案。令狐小子解释道:“这是我创造的物件,我将之取名为投石器,可以将数百斤的巨石掷到百步开外。”
我嗤笑一所,“这种东西有什么用,战场上又不比这个。”蓦地反应过来,脱口叫道:“厉害!”
令狐小子道:“用此物摧毁城墙,犹运之掌也。为防止万一,需要至少一次造三架。此地盛产一种胡杨木,韧性极佳,特别适合制作投石器。”
会开完后,大家都信心十足。令狐小子让人写了数百封羊皮信,用箭射进小宛城,信里面历数赵无忌种种罪行,并声称他是篡夺小宛国王位的反贼。这样一来,叛军的士气大降,甚至有些人偷偷溜出城跑掉了。
经过十多天的努力,三架投石器终于弄出来了。阿尔斯兴奋地请我们过去观看。只见三架投石器并排摆开,一群士兵将几块数百斤巨石装上后,操纵机器,几块巨石呼啸而去,落在百步开外,将地面砸出一个个巨坑。阿尔斯手舞足蹈,喜不自胜,切急地告诉我们,今天晚上就要对小宛城发动攻势。
塔雅这些天一直住在土山,说是为了照顾自己的百姓,其实是为了多和我相聚。回到土山后她却马上表示担忧:“令狐大人,这个投石器虽然很好,但落在阿尔斯手里,恐怕以后会有大麻烦。阿尔斯这人野心很大,对我小宛国不怀好意。”令狐小子笑道:“不怕。”塔雅有些着急,“不只我们小宛,只怕还有其它各国都会被他吞并。”令狐小子还是一脸不在乎地摇头:“不怕。”见塔雅着急,我也忍不住帮忙:“大人,有什么话痛快点讲出来,急死人了。”令狐小子白了我一眼,“你们俩到真是一对。好吧,我就告诉你们,阿尔斯看上去精明能干,其实是个草包,那日他提出断水攻城,却不知道小宛城里有上百口水井,何来断水之说。此人志大而才疏,何足为惧,日后自有办法应付。”
正说话间,号角声响起,阿尔斯急不可待地组织部下准备攻城了。我们连忙来到土山最高处,只见乌孙人马乱糟糟一阵,正在集结列阵。令狐小子看了一会,忽然轻声讲了句“奇怪。”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迟疑道:“场面太乱了,我也看不太清楚。但西边的兵力明显不足,莫非阿尔斯想用围城阙一之策,不对,这次咱们这边有投石器,出其不意,应该想办法全歼敌人才对。
为什么过了一会,阿尔斯就派人请我们去观战,令狐小子表示身体不适,拒绝了邀请,并悄悄叮嘱我和塔雅见机行事,防止赵无忌跑掉。
战斗开始后,阿尔斯指挥着军队缓缓前进,并不断吹着号角、发射弓箭以吸引敌人注意,还狡猾地用布幔把投石器盖了起来,靠近城墙后突然发射巨石,土夯的城墙根本承受不了巨石的撞击,变成了粉末大片倒蹋。守城的叛军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得惊慌失措,连老谋深算的赵无忌都来不及作出反应,乌孙军队已经一涌而入进入城里,胜负在瞬间便分出了。
果然如令狐小子预料的那样,赵无忌带着人从西边逃跑,让人意外的是,西边的乌孙军没有作出任何阻拦的动作,直接让开了一条路。塔雅和我发现后,连忙带着仅有的一干部下奋力追击,但终究差了一步没追上。
塔雅愤怒地去找阿尔斯责问为什么放走赵无忌,阿尔斯一脸歉意地表示实在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攻下城池,更没有想到赵无忌跑得这么快,以致于来不及派人阻截,随后他拔出自己的长剑,指着苍天发誓,一定要亲自捉到赵无忌,将他交到塔雅手中,以此作为向塔雅的求婚礼物,还表明一日不捉到赵无忌,则一日不会离开小宛!四下顿时响起他部下如雷鸣般喝彩声。
塔雅被阿尔斯这种无赖行径气得脸色发白,正要争辩,忽然听到一阵喧哗,转头一看,不由得大为惊讶:赵无忌冲出包围后居然没有跑,而是朝着土山发起了进攻——赵无忌的目标是令狐小子!
我无暇多想,立即掉转马头朝着土山方向跑去。土山上面的所有守卫都被我和塔雅带走了,现在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力。果然,赵无忌的人马已经接近了土山,我远远看见令狐小子高举着节杖,拦在路口大声斥责着赵无忌,然后赵无忌挥起长剑,一下砍下令狐小子的人头。
我的血液几乎在一瞬间凝固,眼前一黑,差点掉下马背。令狐小子,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
我率先赶到土山脚下,看见了令狐小子身首异处,头颅被悬挂在门上,身体被随意扔到一边,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嚎了几声,想想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拔腿就往山上追。这时,赵无忌一伙人已经逃到了山顶,乌孙军队正在快速包抄过来,准备将土山围住。
我一口气赶到山顶的时候,真好看见叛军在到处搜索什么,一见我就围了上来。我稍微冷静了下来,顿时头大如斗,刚才头脑发热只顾往前冲,却不小心把自己送进了包围圈里。赵无忌示意让手下退开道:“不得无礼,王副使可是我的老朋友。”他样子有些疲惫,却并不慌张狼狈,手上正持着原本属于令狐小子的节杖,他好整以暇地倚着一棵大树席地而坐,一副成竹在胸的悠然自得之状。
我心下一动,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不动声色,也学着赵无忌的样子在他对面盘膝坐下,侃侃而谈:“国王陛下,我被令狐小子关了起来,这次好不容易逃出,就是准备誓死追随赵大人,请您务必收留。”
我的话合情合理,特别那一声“国王陛下”让赵无忌听得甚是愉悦,他思索了一下,点头道:“你只管放心,今日我虽然小挫,但日后飞黄腾达,一定不会亏待你。”我假装出喜不自胜的样子,扑通跪下,大声道:“陛下,今天开始,我愿意誓死效忠!”一声声陛下让赵无忌心情舒畅不少,频频点头赞道:“危难时刻,方显忠臣本色。”
我问:“陛下是不是在找什么?”赵无忌淡淡道:“印信。”我奇道:“你要印信做什么?难不成你想要冒充汉使?”赵无忌道:“不错,有了印信,加上我手上的节杖,我便是真经八百的汉使,到时以平叛为名召集西域各国发兵,莫说是区区一个小宛,周围各国都得臣服于我。”
我恍然大悟,这家伙在大败之际还能想到绝处逢生的法子,确实厉害,若不是被令狐小子发明的投石器打了个措手不及,未必会输。我有些紧张起来,因为现在印信就在我的身上。从乌孙回来后,我几次要把印信交还令狐小子,但他都没要,说是节杖和印信要分开放以确保安全,而且放在我这他很放心。我明明背叛过他的,他为什么还要信任我,这个家伙,可真是敢想敢做呀。我故意发愁:“果然是好算计,不过赵大人,咱们得抓紧了,不然就跑不掉了。”
赵无忌一脸漫不在乎道:“你莫看敌人围困重重,在我看来不过是些土鸡瓦狗。我手上这数百精兵,个个都能以一当十,足可抵得上万人。再者,你瞧瞧乌孙国的士兵可有进攻的打算。”
我瞧了瞧山下密密麻麻的士兵,却只在原地列阵,根本没有上山攻击的意向,知道赵无忌所言不虚。阿尔斯居心不良,想借口平叛来占据小宛,到时肯定会故意放赵无忌离开。只有塔雅带着少量的兵力奋力向我靠近,但叛军占据地形优势,战斗力又很强,她的那点人连前进一步都不容易。
赵无忌的人一间屋子一间屋子、一寸草皮一寸草皮的翻找,还严刑拷问了使团的其他成员,但当然不会有结果。不到一杯茶的功夫,使团的人全都被杀了,这些人都是我的伙伴,一起出生入死过,我心里很难过,像是在流血,但却想不到救他们的办法。赵无忌的脸色也难看起来,他用怀疑的眼光从我脸上扫过,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到什么疑点。我连忙解释:“真可惜,我不知道印信在哪,上次我出卖过令狐小子,他早就不信任我了,哪可能让我知道。不过,我知道令狐小子平时喜欢把东西藏在哪。”
“在哪?”
“就在大人歇身的这棵大树底下,令狐小子喜欢在树底下挖个洞,把东西埋进去。”
赵无忌一跃而起,趴在地上一点点查找。
我瞅准时机,蓦地一剑刺出!这一剑速度去势极快,又毫无预兆,赵无忌促不及防,下意识用右手一挡,正好刺中他右臂。
我暗叫一声可惜,挺剑追击。赵无忌又惊又怒,剑交左手,叮叮当当连续挡住我的攻势,后退数步,喝道:“你疯了么?”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笑道“你终于也中了我的计。”赵无忌制止了冲上来的手下,叹道:“老夫一生玩鹰,竟被小鸡啄了眼,他们给了你多少钱,让你害我,我出双倍。”我怒道:“多少钱也不行,我要替令狐小子报仇。”赵无忌点头,“原来如此。”一剑将我逼退,环顾左右,对部下大声道:“你们都不要动手,且看我一只手如何杀他。”叛军顿时发出一阵阵欢呼。赵无忌这家伙太会算计,事到如今还不肯轻易杀我,要拿我的命来鼓舞士气。
我知道自己和他剑术相差太大,但想着对方只能用左手,应该可以一战,哪知道动起手来,还是完全不是对手。他的左手虽然不如右手灵活,但剑法之高明,根本就不是我这个层次的人能够窥探到门径的。数招一过,我的手腕一痛,长剑脱手,我只能四下逃避,狼狈不堪。赵无忌并不急着杀我,他骑着马在后面追赶,我跑上几步,他就追上来在我手臂、背部、大腿这些部位上轻轻划上一剑,他要在众人面前好好羞辱我,看着我垂死挣扎的样子,既可以用来鼓舞部下,又能出一口恶气。
我很快就跑得没了力气,双膝发软,一心只想着赶快死掉,免得这样活受罪。忽然,我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令狐小子的木屋前。我脑子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用撞开了木屋的大门,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冲了进去。
赵无忌一边接受着部下的欢呼,一边毫无警惕地走进屋子,然后看到了瘫坐在地上的我,得意地笑着说:“你……”
“去死吧!”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扣动了手中的扳机,一支弩箭“嗖”地射出,快如闪电!令狐小子说过,十步之内,绝对没有人可以避开。
赵无忌倒退两步,眼睛里面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喉咙里面插着一支弩箭,他想要把弩箭拔出来,但没有成功,反而弄得鲜血直喷。他愤怒地举着剑往前朝我走了几步,却没了力气,终于摇摇晃晃地倒下了。
我提着赵无忌的人头走到门口,高高举起。叛军瞬间失去了勇气,纷纷丢下武器投降。塔雅带着人冲了进来,兴奋地抱着我,喜极而泣。
叛乱终于结束了,但麻烦远没有结束。阿尔斯的军队驻扎在小宛城里,接管了城里的一切防卫,塔雅虽然生气,却无可奈何。
一天深夜色,我正在驿馆休息,阿尔斯派人把我抓了起来,关在一处地牢里,并以我的生命威胁塔雅嫁给他。塔雅为了救我,同意了阿尔斯的求婚,但也提出了要求,就是要在婚礼前一晚见我一面。阿尔斯没有拒绝,他志得意满,大方地将我放了出来,他要的是小宛,根本不介意新娘在婚礼前和自己的情郎共处一室。
几天不见,我的塔雅憔悴了许多,让我好生心疼。“无论如何都不能够嫁给阿尔斯,我是汉朝的使者,阿尔斯不敢杀我。”我急切地劝她。塔雅摇头道:“情况比你想像中的还要困难,阿尔斯已经和匈奴人勾结,他不但要娶我,夺走小宛,也会杀掉你来向匈奴人表明决心。”我听了,又惊又怒,却没有任何办法。塔雅脸色却很平静,“不用担心,我们小宛的女子,一生只嫁一个男人,便是死也不会改变,我绝不会嫁给他,也绝不允许任何夺走我的国家。明天在婚礼上,我会给阿尔斯倒下一杯毒酒,他一定会喝下。到时,我们便能永远在一起了。”我称赞这是一个好办法,但有些担心阿尔斯会不肯饮下毒酒。塔雅道:“他一定会喝下的,因为我会先喝,如果不能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我宁愿死去。而你,我的丈夫,我也为你准备了一杯同样的毒酒,你也一定愿意为我喝下吧?”我吻着她眼角的泪水,大声叫道:“我当然愿意,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塔雅奇道:“真的有下辈子吗?”我告诉她只要不喝孟婆汤,就不会忘记对方,下辈子就能重逢。塔雅听了,很是高兴,表示一定不会喝什么孟婆汤,如果有人敢逼迫,就打翻孟婆的汤盆,把孟婆狠狠揍一顿。
我们紧紧相拥,觉得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此。这时,外面传来阵阵嘈杂的声音,忽远忽近,忽大忽小,我们俩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假装没有听见,这是我们人生中最后一晚,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浪费掉一分一毫。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我睁开眼睛,发现塔雅躺在我的身边,正在痴痴地瞧着我。我故意叹了口气,惹得塔雅问我是不是后悔了,我告诉她,我当然不会后悔,但是想到明明是我们俩人一起共赴黄泉,却有个阿尔斯夹在中间,觉得很讨厌。塔雅于是跟我约定,喝下毒酒后就一脚把阿尔斯踹得远远的,我们俩跑到没人的地方,安安静静死去。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却一直没有人来催。我们俩都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打开了房间,发现整个王宫都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所有的花瓶、地毯、窗帘,甚至连窗户都不见了。我们到处寻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仆人,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仆人告诉我们,昨天半夜,阿尔斯带着所有的部下离开了,临走时还把王宫里的能运走的东西全都运走了,连窗户、桌椅都拆下来打包,所有的奴仆、宫女都被逼迫带走,人和物,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们连忙赶到王宫外面,发现情况还算好,估计阿尔斯的部队撤走时太过匆忙,没有来得及对城市进行洗劫。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阿尔斯走得这样急,甚至连小宛都肯放弃,我跟塔雅商量了许久都理不出头绪,只能派出人马出城打听消息。
中午的时候,打探消息的人终于带回来一个巨大的坏消息:汉朝的军队来了,由冠军侯霍去病率领,足足有二十万之众,声称要讨伐犯下驱逐汉使恶行的小宛女王。我回想起来,几个月前,令狐小子确实写了封奏章给朝廷,要求朝廷派兵讨伐小宛女王,当时我以为绝不会有下文,想不到朝廷的报复来得如此猛烈迅速。
塔雅还抱着一丝希望,道:“让我去跟霍将军解释,这一切都是误会,全都是赵无忌从中捣乱,请求汉朝军队撤军。你帮我作证,你是汉使,他一定会相信你的。”我无奈地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事,汉朝法度严厉,只有汉朝皇帝才有权力改变进军目标。塔雅知道我说的是实情,绝望地问我该怎么办。我想了想,回答了一个字:“走。”
旷野上,无数小宛百姓拖家带口,驱赶着牛羊,缓缓向西迁移。
塔雅回头望着起火的小宛城,双目含泪,风吹得她长发乱舞,显得格外美丽动人。
“我们去哪?”她回头问我。
我拿出了令狐小子留给我的地图,指着地图道:“咱们往西走,跑到汉朝军队追不到的地方。”
“往西走,是安息吗?”
“不,我们要继续往西。”
“那是哪里?”
我望着西面,忽然想起曾经和令狐小子的对话,胸襟不由得一宽:“我们一直往西走,走到天地的尽头!”
看着缓缓西去的人群,塔雅莞尔一笑,用力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