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喜欢一个平胸的女孩子么?(有没有喜欢平胸的男生)
喜欢是和高矮胖瘦、贫穷富有都没有关系的事情。
01
“暮云,回家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
电话那头,千鸿语带愠怒,最后还是妥协占了上风,“真不要我送你?”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用不用,我都到车站了。
趁休假我想回去看看我爸,放心吧千鸿,我一个人可以。”
挂断电话,我深呼吸,点头致意司机师傅出发:
“师傅,第一医院。”
此刻的我坐立难安,脸色发白,面对司机师傅难言的表情,懒得再说一个字。
我叫江暮云,吴千鸿是我男朋友,更是我的初恋。
我很喜欢他。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可以永远妆容精致、从容不迫,分分秒秒都和他在一起。
我很喜欢他,所以我撒谎。
我很喜欢他,所以,我决定一个人去医院,结束一切。
02
“放心,只是个小手术。”主管大夫安慰我,“你不用这么的……视死如归。”
我苦着一张脸,脚趾头蜷缩在一起。
清醒着的最后一刻,我听见自己嘟囔着,“大夫,拜托您了,我的菊花都仰仗您了……”
我和程庆楷是在医院认识的,他是我的主管大夫。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他就把我看了个精光。
21世纪,面前的人还是医生,我没什么可别扭的。
但诚实的说,我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1%的尴尬。
之后的两个星期,每天我都套着宽松的大妈款睡裙找程庆楷换药,这副尊容,跟好看二字边儿都不沾。
没有陪人,我习惯了同病友扯闲话、聊段子,以及看大爷大妈给来查房的程庆楷介绍对象。
彼时的程庆楷头发还算茂密,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人模狗样。
说句没良心的话,我着实喜欢看他面对这些奇奇怪怪的要求和盘问耳朵发红的窘迫样子,十分可爱,和他手术台上严肃的模样形成巨大反差。
“哎他姨,别跟小程大夫介绍你们那些书都没念几天的丫头片子了。
我看啊,小程大夫这样的,肯定喜欢那种有书卷气的漂亮姑娘!”
旁边的大爷最近不能抽烟,话就密了起来。
被打断介绍的大妈一梗脖子,跟着点头,“也是。就像,就像……”
大妈拍着脑袋就像了半天,“暮云这样的。”
03
我手上一把瓜子停在半空,剧烈咳嗽起来。
程庆楷急忙上前给我拍背,“小江,你觉得自己能吃瓜子吗现在!”
不知是窘迫还是被我气的,程庆楷说话都用上了倒装句。
我埋下头,委委屈屈,“我不吃了行了吧。”
病房里的病人一个一个出院,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病,家住跟前的都愿意回家养着。
四人间的病房显得有些空荡。
“暮云?”
循着声音,我知道是千鸿来了。
我慌忙侧身、躺下、拉被子,动作一气呵成。
难道,他知道我得痔疮来做手术了?
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躲在被子里大气都不敢出。
也不知过了多久,程庆楷推门而入。
“男朋友吧,吵架啦?”周六下午,他似乎不太忙。
我摆摆头,“没吵架,不过,他不知道我来做……痔疮手术。”
程庆楷没绷住,乐出了声,“小江你真是挺有意思一姑娘,得痔疮怎么了,至于这么偷偷摸摸的。
对了,我来是跟你说,想出院下周一可以出院了。”
我嘴角的笑还没来得及深入,就被震动提示的消息惊得凝固住,演化成滑稽。
04
“我知道是你,暮云。”
“听说你来医院堕胎,我本来不信的……”
“算了,我们就这样吧。”
我只觉脑门发热,一口气堵在胸口,抬手猛捶胸前。
吴千鸿,你气死我了!
你的脑子是被门夹了吗!你的眼睛是长着出气的吗!
大爷我住在肛肠科不是妇产科啊,呜呜呜……
程庆楷伸出两根手指捏住我的胳膊,戏谑道,“小江啊,轻点轻点,别这么使劲。”
我怨毒地看看自己胸前,再看看程庆楷。
不过,这个现在不是主要矛盾,重要的是跟千鸿解释啊!
程庆楷难得地拉了个凳子坐在我对面,接过我的手机,“您好,我是江暮云的主管医生,江小姐的痔疮恢复得很好,不用太担心。”
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挺胸抬头,“我谢谢您了!”
程庆楷学着我的姿态挺直了背,“小江,你听名字这么温柔一姑娘,人怎么就这么憨呢。”
05
初遇吴千鸿,他长身玉立,眼角含笑,念着王微的诗:
“照返烟溪树影斜,千山含翠暮云遮……”
领我办手续的学姐迎着我的眼神会心而语,
“这是中文系的吴千鸿,帅吧?他前女友又漂亮又有气质,可惜还是分开了。”
我不解。
学姐叹气,“唉,性格不合吧,吴千鸿比较喜欢温柔的淑女类型。”
……
后来,我蓄起长发,把王微的诗读了个遍,试图做一个所有人眼里的温柔女子。
我想,是上天怜惜我,把千鸿送到我身边。我们在一场汉服展上互白心迹。
他像一株行走的杨柳,腰板挺得笔直,衬衫熨得笔挺。
他说,“暮云,你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孩。”
月色下,男子温热的唇瓣贴上我的,手圈紧我的腰肢。唇齿相依。
那样动情的吻有过很多个。
唯独那一夜,千鸿掀开我的衣裳。
他的手和他这个人一样,温热却不燥烈。
那双手停留在我胸衣扣子上,沾着一点热汗,划到我胸前。我听见千鸿的粗重呼吸声,以及他对我说,
“暮云,可以吗?”
06
出院那天,大雨瓢泼。
程庆楷拿了一把自己的伞给我,还帮我叫了一辆车,“有什么不舒服,给我打电话。”
我冲他拍拍手道谢。
一晃又是半个月。
第一医院。
程庆楷摘下手套,“伤口愈合得很好,以后不用来医院了,注意规律饮食啊。”
我咧开嘴笑笑。
窗外,黑云涌起。
程庆楷瞥了一眼窗外对我说:“带伞了吗?”
我摇摇头,思衬着是等雨停还是冒雨走。
程庆楷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等我20分钟吧,我一会儿送你回去。顺便取我的伞。”
我一拍脑门,记忆苏醒。
那把长柄黑伞现在正躺在我家的阳台一角,半月有余。
07
夏日的暴雨带着泥土的腥气,空气潮湿而富有生机。
程庆楷换上便装,墨绿色的衬衫搭配红色的领带,这样滑稽的配色在他身上却毫不违和。
雨刷不停地摇摆冲刷,挡风玻璃一道道水痕。
“你住银海小区?”
程庆楷求证一般注视着我的眼睛。
我下意识点头,而后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住院证上有。”
我于是呆呆地再次点头。
果然,江暮云你真是脑子不好使。
我自嘲地拍拍自己的头,“程医生你记性真好。”
很快,车子驶到我家楼下。
“上楼喝杯水吧。”
程庆楷婉拒。
我顾不得多说只是边跑边喊,“那你坐车里等我一会儿,我去拿伞。”
我三步并作两步,预把程庆楷那把遗留的伞送还。
雨水打在身上,凉飕飕,衣服粘上皮肤。
我正要冲进雨帘,程庆楷朝我打手势,“你别下来了,我过来取。”
他不急不徐朝我走来,雨水滴在他的头发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点狼狈。
程庆楷接过伞,交接之际,他的手指触碰过我的手指,两个人的手都是湿漉漉。
“快上楼,烧点热水喝,别着凉了。”程庆楷的声音打破平静。
“好。”
我目送他驾车离开,压下心头那一丝莫名的悸动。我想,我和程庆楷大概再不会见面。
08
“江暮云你个死丫头,还不滚回来在外头作甚?”
电话那头我家皇阿玛中气十足,隔着几百公里我都能脑部出他叉着腰唾沫横飞的模样。
老江不知道我和千鸿的事,给我在老家找了个对象,要我回家相亲。
“你一个年轻女娃娃在外头能行了?回家来吧,安分点啊……”老江喋喋不休。
我想,就当看看老江,坐了一天一夜的硬座。
20几个小时,下车后我只觉脚肿得似踩在棉花上,腰酸背痛,喉咙也发紧,整个人对着天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老江介绍的男人是隔壁王姨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据说身高178,为人豪爽,一本大学毕业,家庭条件不错。
见面后,传说中178的小王和穿上高跟鞋的我比肩而立,一脸憨笑。
席间,我无数次忍住自己想要把手上那杯白开水倒在他脸上的冲动。
“小江是有点太瘦了啊,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减肥,减得胸都没了,也不晓得有什么好看,对不对啊?”
小王妈妈满脸笑,却是皮动肉不动。
小王只管跟着点点头陪笑。
我屏气举起水杯。
09
“你真把水泼了那小王一脸啊?”程庆楷手撑着头,眉头皱得紧紧。
我耸肩,叹气,“那自然是!没有……不过,我当时就拍案而起。”
“我今年是25岁不是52岁,还没到要随便找个什么人就嫁了的时候。再说了,我江暮云就是52岁也不会嫁给你这种人!再见!再也不见!”
“你当时真这么说的?”
我点点头。
程庆楷哈哈笑出声来,还不忘伸出大拇指给我点个赞,“我觉得你干得漂亮,真的!”
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自己都被老江赶出家门了这个程庆楷还这么开心,还笑得前仰后合。
我们是在饭店门口的凉粉摊上遇见的,白天气得我没吃几口饭,出了门直奔凉粉摊直接要了两碗粉。
一抬头,赫然看见程庆楷那张脸,放大了就在我面前。
我以为自上次一别我们不会再遇到了,没想到。
“你们男人,真的会喜欢平胸的女孩吗?”我问程庆楷。
突然间,程庆楷撂下筷子坐直了,对上我的眼睛,一本正经,“当然会。喜欢,是和高矮胖瘦、贫穷富有都没有关系的事情。”
很快,又恢复了嘻嘻哈哈的模样。
我想起住院的那半个月。
他看过我的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包括那些对于女人来说最为隐秘的地方。
在医生眼里,人是一个个复杂器官构成的生物,不带任何情欲。
程庆楷似乎能够读懂我眼神里没说出来的其他,他嘴角挂着温和的笑,语气温柔,
“既然你不喜欢小王,那你从前哪个男朋友呢,不再考虑考虑?”
010
那天,千鸿接到程庆楷的电话,半晌:
“对不起,暮云,等我。”
那天下午的千鸿穿着人字拖、束脚卫裤,头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而我,穿着一个礼拜没洗的藏蓝色睡裙,脸都没洗,头发也乱蓬蓬。
相视一笑。
在一起的四年,我尽心尽力地扮演一个温柔漂亮、知书达理的江暮云。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
“暮云”这个名字和王微的诗没有半毛钱关系,只不过是老江从书里随手翻的一页。
最真实的那个江暮云不喜欢化妆、裙子,不喜欢闻声软语,也不那么温柔。
15岁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陆陆续续穿上内衣,而老江一个大男人显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我依旧穿着肉粉色的小背心跑来窜去。
夏日,偶尔出神的午后,我望着前桌女孩子短袖之下两条细细的内衣带子羡慕而羞怯地咬紧嘴唇。
班上调皮的捣蛋鬼特意走来我面前喊我“飞机场”。
此后,无论天气再热我都要披上一件外套,严严实实地拉上拉链,欲盖弥彰。
人是趋利避害的生物,记忆中刺痛的事物往往让我们感到害怕故而下意识回避。
那些有关于漂亮、好看的词汇,从我的脑海中消失殆尽。
我害怕陌生人的触碰,更难以真正喜欢上另一个人。
后来我遇到千鸿,他对我说:我是他见过最温柔的女孩。
再后来我遇到程庆楷,他对我说:喜欢是和高矮胖瘦、贫穷富有都没有关系的事情。
011
我从床上撑起身子,抱紧千鸿,泪流满面。
那双胳膊有力地将我圈在他怀里,大手抚摸着我的头发,“暮云,是我不好,不哭了,不哭了……”
他语气逐渐放缓,如同诱哄幼童。
我抽噎着,拿手背摸干泪水,顾不得千鸿胸前那一片濡湿。
我想起那一夜,我没有让千鸿占有我。
他的双手越过我的胸衣,来到锁骨,克制着印下浅浅一吻,起身,陪我看了一夜的月亮。
月光皎洁,映上千鸿的睫毛,落下一片斑驳的郁郁葱葱。
望着眼前这个失去了往日自持气度的千鸿,我伸出双手,推开了这个曾经我最爱的温热怀抱。
“吴千鸿,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好喜欢好喜欢你。
可是我不想再戴着面具喜欢你了。”
对面那人愣住,硬生生攥出一双拳压住我的肩膀,逼迫我看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血红,满是我的倒影。
薄唇欺上。
我不挣不躲,任由心口阵痛。
好一会子,千鸿放开我,一只手搁在我面颊上,从眼睛到下巴。
“分开吧,没有我们了。”
012
“不考虑了。我累了。”我对眯着眼睛的程庆楷说。
程庆楷欲言又止,犹豫再三,
“其实那天手术台上,你哭了好久。不用这么一直紧绷着的,放松点。还有,好好爱自己,真正的江暮云也很好。”
“等等!”
我叫住起身预备离开的程庆楷,拽住他衣角,“那天下午你都看到了是吗?”
程庆楷僵硬地点点头,伸出手掰开我拉住他衣角的手指,一根一根。
这双手不同于千鸿的,粗糙而干燥,中指因为写字过多的原因微微变形。
两个人手指交触之际,不似上次雨中的潮湿。
“小江,你和我未婚妻还挺像的。”
我触电似松开手。
未婚妻。
程庆楷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翻出一张合照。
照片上程庆楷牵着一个短发女子,瘦削清爽,有着最甜美的惬意笑容。
她一根手指戳在程庆楷眼下,白皙的肌肤衬得那颗小小泪痣格外惹眼。
一颗我从未留意过的泪痣。
我眯起眼睛温柔一笑,“真恩爱。”
013
很多年前的一个午后。
“你说那个江暮云有什么好,瘦得胸前没二两肉,我还听吴千鸿他们寝室人说呢,吴千鸿根本对她没多上心,迟早要分。”
“就是就是。”
……
后来,我穿上厚厚的海绵垫文胸。
后来,我拒绝了我那样向往的男孩。
后来,我费尽心思,我们还是分开了。
……
我跟老江说,我要离开Y市一段时间,不要担心我,照顾好自己。
火车上,窗外连绵的山峰一映千里。
我想,这世上总归有人会爱我,即便不是吴千鸿、不是程庆楷,但必然有个人会爱真正的江暮云,等她阅尽千帆归来。
来源:
原【三妹酒馆】
现【书荒小破站】